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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zhou Redstar Developing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0
Jan 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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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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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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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议程
时 间:2020 年1 月20 日(星期一)13:30
地 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丁旗镇,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主持人:郭汉光董事长
| 时间 | 议程 | 议程 |
|---|---|---|
| 13:00 | 股东登记,会议签到 | |
| 13:30~16:30 | 宣布开始,介绍股东和股东代表,宣读股东出席统计结果,介绍参会人员 | |
| 一 | 宣读会议注意事项 | |
| 二 | 宣读、介绍议案内容,审议议案 | |
| 三 |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填写表决票,投票 | |
| 四 | 宣布各项议案表决结果 | |
| 五 |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
| 六 | 律师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 七 | 宣布会议结束 | |
| 参会相关人员签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等相关文件 |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 年1 月20 日至2020 年1 月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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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 4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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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您好。
公司于2019 年1 月23 日召开的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涉及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 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 个月。 公司在该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相关准备工作,与相关方及中介机构 沟通了相关事项,推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鉴于该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为继续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具体为:自2020 年1 月23 日起延长12 个月,至2021 年1 月22 日止。
除上述延长决议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它内容不 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决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决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实际情况和现状,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3、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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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议合法、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独立董事:李子军,张再鸿,黄伟,王保发,庞广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本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
2020 年1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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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
有效期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您好。
公司于2019 年1 月23 日召开的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明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12 个月内有效。现该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继续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延长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具体为:自2020 年1 月23 日起延长12 个月,至2021 年1 月22 日止。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 它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相关事宜 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 独立董事:李子军,张再鸿,黄伟,王保发,庞广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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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
2020 年1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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