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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Sep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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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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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数据”或“公司”)因向 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 司已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鉴于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且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要求,公司于近日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固安聚龙 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聚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 分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20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奥飞数据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6,35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 635,000,000.00 元人民币,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016,087.67 元人民币,募

集资金净额为626,983,912.33 元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容诚验字[2021] 510Z00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以及“补 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其中人民币46,000.00 万元投入到“新一代 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为此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东省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1164670013001248050 对该等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管理。此外,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82050078801100001397、 671775043950,用于对“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26)。

截至2022 年9 月29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
1 广东奥
飞数据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广州白云支行
82050078801100001397 26,219.05
2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自贸
试验区南沙分行
671775043950 1,111.10
小计 27,330.15
3 固安聚
龙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省分
441164670013001248050 14,197,839.89
合并 14,225,170.04

注:此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均为原存放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由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27,330.15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 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 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 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 告中披露。公司计划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 额为准)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后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8205007880110000139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
分行
671775043950

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立银行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奥飞数据、固安聚龙、民生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订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一: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固安聚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二为甲

方一全资子公司,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 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41164670013001248050,截至2022 年9 月29 日,专户余额为1,419.783989 万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 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所述的“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 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思超、李鹏宇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 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各持一份,丙方持两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安聚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