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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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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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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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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刚,男,暨南大学 EMBA,硕士学历,曾任广东省邮电管理局电信 处处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 司总经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电讯盈科有限公司董事、 吉林永大集团电表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易尊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贝 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安耐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6 次股东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
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参加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刚 14 14 6 6

2025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 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除应当回避表决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5 年度主持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3 项议案,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5 年度共参加了 1 次 战略委员会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增加廊坊固安数据中心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基本情况,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发展 和核心团队建设,发挥战略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名委员 会在 2025 年度未召开会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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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 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5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 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事项 意见类
2025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2025年1月22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采
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025年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2025年3月5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3、关于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4、关于2025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
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未来
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同意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2025年3月26
1、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同意
2025年第四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2025年4月16
1、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
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
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2025年第五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2025年4月27
1、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3、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4、关于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6、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议
案。
同意
2025年第六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2025年5月19
1、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扩股的优
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025年第七次 2025年6月5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同意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
议案。
2025年第八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2025年7月29
1、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
板挂牌的议案。
同意
2025年第九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2025年8月12
1、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2、关于2025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关注互动易 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回复 中小股东的提问,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了解公 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积极履行职责。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1、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充分利 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 电话、微信和邮件等联系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了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投资活动、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关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了解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提出建议。同时, 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及行业形势变化,及时关注外部舆情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并了解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勤勉尽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 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详细的会议资料,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 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公司及时给予反馈和沟 通;对于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于需要补充的信息及时进 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我们能够有效行使职权,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 持。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对关 联交易对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合理性等方面 进行了审查,报告期内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关联交易事项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披露情况
1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
股股东采购设备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2025年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2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2025年第三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
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
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
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经2025年第四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
2025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4 关于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2025年第四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
2025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5 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
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2025年第六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
2025年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关联交易 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关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重要事项及公 司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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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司农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经验和专业 能力,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同 意聘任司农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通过实 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案,有利于公司吸引并留住骨干人才,激发员 工潜能,与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任职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始终遵循《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利用自身业务知识和经验,忠实勤 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给予了大 力支持与配合,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客观判断的情形。

2026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秉承 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参考意见,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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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李刚 2026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