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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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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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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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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刚,男,暨南大学 EMBA,硕士学历,曾任广东省邮电管理局电信 处处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 司总经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电讯盈科有限公司董事、 吉林永大集团电表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易尊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贝 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安耐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6 次股东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 独立董 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应参加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参加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 李刚 | 14 | 14 | 6 | 6 |
2025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 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除应当回避表决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5 年度主持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3 项议案,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5 年度共参加了 1 次 战略委员会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增加廊坊固安数据中心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基本情况,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发展 和核心团队建设,发挥战略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名委员 会在 2025 年度未召开会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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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 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5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 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 型 |
|---|---|---|---|
| 2025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
2025年1月22 日 |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采 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2025年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
2025年3月5 日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3、关于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4、关于2025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 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未来 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
同意 |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025年第三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
2025年3月26 日 |
1、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
同意 |
| 2025年第四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
2025年4月16 日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 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 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 2025年第五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
2025年4月27 日 |
1、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3、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4、关于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6、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议 案。 |
同意 |
| 2025年第六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
2025年5月19 日 |
1、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扩股的优 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2025年第七次 | 2025年6月5 |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 同意 |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
日 | 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 议案。 |
|
| 2025年第八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
2025年7月29 日 |
1、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 板挂牌的议案。 |
同意 |
| 2025年第九次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12 日 |
1、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2、关于2025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同意 |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关注互动易 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回复 中小股东的提问,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了解公 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积极履行职责。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1、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充分利 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 电话、微信和邮件等联系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了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投资活动、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关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了解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提出建议。同时, 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及行业形势变化,及时关注外部舆情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并了解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勤勉尽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 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详细的会议资料,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 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公司及时给予反馈和沟 通;对于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于需要补充的信息及时进 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我们能够有效行使职权,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 持。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对关 联交易对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合理性等方面 进行了审查,报告期内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 序 号 |
关联交易事项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 披露情况 |
|---|---|---|---|
| 1 |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 股股东采购设备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
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
2025年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
| 2 |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经2025年第三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 |
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3 |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向金融 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 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
经2025年第四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 |
2025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
| 4 | 关于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经2025年第四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 |
2025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
| 5 | 关于放弃子公司增资 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
经2025年第六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 |
2025年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关联交易 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关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重要事项及公 司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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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司农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经验和专业 能力,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同 意聘任司农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通过实 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案,有利于公司吸引并留住骨干人才,激发员 工潜能,与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任职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始终遵循《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利用自身业务知识和经验,忠实勤 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给予了大 力支持与配合,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客观判断的情形。
2026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秉承 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参考意见,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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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李刚 2026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