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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un 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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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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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飞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2、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3、转股价格:12.21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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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转股期限:2022 年6 月9 日至2027 年12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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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2720 号”核准,同意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 飞数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注册申 请。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3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为63,500.00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 向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3,5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 结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1 年12 月2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债券代码“12313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12 月9 日起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 年6 月9 日至2027 年12 月2 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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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数量:6,350,000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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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规模:63,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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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票面金额:100 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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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7%、第三年为1.2%、第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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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8%、第五年为2.5%、第六年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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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券期限:2021 年12 月3 日至2027 年12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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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转股起止日期:2022 年6 月9 日至2027 年12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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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当前转股价格:12.21 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 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奥飞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 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单位为1 张,1 张为1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 的最小单位为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 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4、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的,按其实际
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2 年6 月9 日至2027 年12 月2 日)深交所交 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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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停止转股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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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票停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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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日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 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 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1 年12 月3 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1 年12 月3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1 年12 月3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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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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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调整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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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股价格的确定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2.0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 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2、最新转股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飞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2.21 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2022 年5 月23 日,公司召开了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的股本总数 381,644,654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45 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8 股,本次转增股份数量为 305,315,723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将增加至686,960,377 股。经计算,“奥 飞转债”转股价格由22.02 元/股调整为12.21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 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 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来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仅来源于新增股份。
六、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15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 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 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七、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 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 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 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 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 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八、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九、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奥飞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6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