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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ech Technology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4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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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八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秋香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为使股东了解公司治理及监事会 运行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 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 监管要求,结合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 执行,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规划,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 拟以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5.6 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现金 44,8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 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4 年— 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 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 2026年)股东回报 规划》。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 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有 利于实现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未来 — 三年(2024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根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 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 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 度将自动失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 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 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和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也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结合个人在公司担任的 具体职务、承担的管理责任及行业、地区在岗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公司拟 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因全体监事与本次议案有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