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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ech Technology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6
Jun 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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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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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迪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智迪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8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18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585.7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600015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
| 1 | 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 | 24,635.69 | 24,635.69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034.90 | 8,034.90 |
| 3 |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 4,333.58 | 4,333.58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00.00 | 13,000.00 |
| 合计 | 50,004.17 | 50,004.17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行投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5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已经全部到期赎回。鉴于上述授权额度已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该等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质押,且公司不得将其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主要风险
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嘉煅
许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