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ending…
GS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r 29, 2016
52060_rns_2016-03-29_165f23fa-86fd-4c65-ad7f-82297f894869.html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06 國碩 公司提供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5/03/29 | 發言時間 | 19:55:31 |
| 發言人 | 李朝欽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5985510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交換公司債(國碩E2) 債權人行使賣回權事宜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5/03/29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5/03/29 2.公司名稱: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交換公司債(國碩E2)將於民國105年5月23日發行屆滿二年 ,依據發行及交換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本公司將於賣回基準日之三十日前(民國105 年4月23日),以掛號寄發一份「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以 「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 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並 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交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券持有人得於公告 後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 為憑)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之102.01%(實質年收益率1%)將其所持有之本交換公司 債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如遇台北市 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櫃檯買賣中心停止營業之日,則順延)以現金贖回本交換債。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賣回權行使相關規定: (1)賣回權行使期間:自105年4月23日起至105年5月23日止,逾期恕不受理。賣回 行使申請書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撤回。 (2)債券賣回基準日:105年5月23日(賣回權行使期間屆滿日)。 (3)債券賣回價款:債券面額之102.01%。 (4)賣回手續暨應備文件:債權人可於賣回權行使開始日(105年4月23日)之前一個 營業日起至截止日(105年5月23日)之前一個營業日止,直接至原交易券商辦理債券 賣回手續即可。 (5)本公司將於105年4月22日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券 持有人(以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 原因取得本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 (6)本公司將於105年5月30日掛號郵寄支票或匯款發放賣回價款予各債權人,有關 給付債券面額外之2.01%利息將併入年度所得,扣繳憑單將另函寄發。 (7)個人持有公司債之利息所得未達新台幣5,000元,不扣取補充保險費;新台幣 5,000元以上,採就源扣繳,於給付時按規定之補充保險費率2%扣取補充保險費。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More from GSC
Director's Dealing
2026
May 28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25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25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25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25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25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6
May 15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6
May 15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6
May 15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6
May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