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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May 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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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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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06 國碩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5/08 發言時間 16:57:32
發言人 李朝欽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985510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改辦理私募普通股相關事宜 (修改原102年3月22日公告)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2/05/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0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私募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規定選擇特定人,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5仟萬股
5.得私募額度:於普通股不超過5仟萬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並視市場狀況及
公司營運需求分三次辦理之。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私募普通股之發行價格將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實際私募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視定價日
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上述發行價格之訂定,除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
三年轉讓限制外,係參考相關法令規範及普通股收盤價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0股額度內,每股面額10元,授權董事會於
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各分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各分次預計
達成效益如下:
(a)各分次私募之股數:第一次15,000,000股,第二次15,000,000股,
第三次20,000,000股。
(b)各分次私募之資金用途:三次募得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c)各分次預計達成效益:三次皆為配合公司未來發展,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未來可直間接透過其協助,提昇營運效能、強化公司競爭力,對股東權益有正面
之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為因應產業發展趨勢,擬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因採私募方式相對具時效性
及便利性等因素,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與策略性投資人長期
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訂
11.參考價格:未訂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訂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之其他未盡事宜等,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需求
訂定之並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2).嗣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擬請股東
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