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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G Precision Machine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Dec 1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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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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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38 证券简称:凯格精机 公告编号:2023-040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 度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开披露。 ~~前款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引、~~ ~~本章程和公司其他制度应当由独立董~~ ~~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中小投资者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
|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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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十二条 (三)前述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出关于提 名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临 时提案的,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以前、以书面提案的形式向召集人 提出并应同时提交本章程第五十七条 规定的有关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详细资料。 候选人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 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件,并 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说明候选董事、监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第八十二条 (三)前述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出关于 提名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临时提案的,最迟应在股东大会 召开10日以前、以书面提案的形式 向召集人提出并应同时提交本章程 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有关董事、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候选人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 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 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条 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 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说明候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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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
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 |
| 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 东大会作出说明。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 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 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 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 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 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独 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 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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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百五十五条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 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 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 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 ~~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独立董事发表~~ ~~独立意见。~~ |
第一百五十五条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 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 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 期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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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 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 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 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
|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 宜。 | |
|---|---|---|
| 第一百五十七条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
删除 | |
|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 ~~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 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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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 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 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 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 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 策程序;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 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 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次分配利润的20%;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 ~~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 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 |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 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 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 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 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保证现 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 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 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 润的20%;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 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 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 |
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并经出席 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二以上通过。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说明:以上内容,如 ~~“股份~~ ”表示删除内容;“ 股份 ”表示新增内容。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后 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二、 其他制度修订情况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
|---|---|---|---|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修订 | 是 |
| 4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修订 | 是 |
| 5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修订 | 是 |
| 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7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8 | 《内部审计制度》 | 修订 | 否 |
上述序号 1-6 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制度全文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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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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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