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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G Precision Machine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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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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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格精机
保荐代表人姓名:付爱春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锦峰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 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 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 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 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 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 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凯格精机财务核算、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凯格精机已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完毕。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 次
(2)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1


项目 工作内容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5年9月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法规解读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4.6.8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公司于2025年10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邱国良、刘小宁、宋开 保荐人对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督促凯格精机补充履行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停止通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屏、邱靖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1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与募投项目无关的人员工资;
2、督促凯格精机归还了已列支的与“精密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无关的人员工资支出522.53万元;
3、对凯格精机董监高及证券部人员进行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培训。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不适用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承诺 不适用
4.对欺诈上市股份买回的承诺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不适用
6.利润分配的承诺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不适用

3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9.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不适用
10.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不适用
11.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1、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参见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二、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针对该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28号,以下简称“《监管函》”);
2、收到《决定书》《监管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所述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本着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原则,公司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将522.53万元退还“精密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在规定期限内向广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
中央银行
朱锦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