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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 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1

Apr 16, 2021

57013_rns_2021-04-16_efa568df-67d9-47dc-9ae8-f25a1a9f8df2.PDF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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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1-18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债权人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1年4月16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0年第一次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将2020年第一 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76,928,756股的用途由出售变 更为注销,并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依照法定程 序完成,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同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方案,公司2021年将以自有资金或发行债券 募集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规模不 低于人民币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0 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3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 内完成注销,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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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6)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7)。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及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 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 1.申报时间:2021 年4 月17 日至2021 年5 月31 日

  •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 号 收件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 邮政编码: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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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8682100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10-64829902 联系电话:010-58682100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4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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