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D 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8
Apr 17, 2018
57013_rns_2018-04-17_6598a4f0-ac33-47d7-b26a-cee11c2f9e3f.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8-27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 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五十二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八十五条做如下修 改:
修改前第四章第八十五条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监事进行表决时,采 取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修改后第四章第八十五条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当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及以上 的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监事进行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 一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 有表决权的股份享有 与拟选出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 或者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投 一 于 人;
(二)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 举。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 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4 月1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