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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 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Feb 5, 2015

57013_rns_2015-02-05_de72903c-752a-4cf7-af21-7cc08b60b0d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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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5-06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 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 12 国电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 14 国电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国电转债”赎回事宜的 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15年2月26日

●赎回价格:103元/张(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15年3月5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5年2月27日)起,“国电转债” 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国电转债”将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 19日发行了55亿元6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国电转债”,代码 110018),票面金额100元。2012年2月20日,“国电转债”进入转股 期,目前转股价格为2.2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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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2月17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 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27元/股) 的130%,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的约定, 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 司决定行使“国电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国电转债”全部赎回。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公司于 2014年12月19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实施“国电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 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现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国电转债”持有 人提示如下:

一、提前赎回条款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前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1. 提前赎回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A.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 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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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 赎回程序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或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 满足前述提前赎回条件,公司将在满足提前赎回条件的下一交易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明确披露是否 行使赎回权。如公司决定执行本项赎回权时,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 至少发布3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公告将载明赎回程序、赎回价格、付 款方法、付款时间等内容。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代理支付赎回款项。 赎回期结束后,公司将公告赎回结果及其影响。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2月17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 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27元/股) 的130%,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15年2月26日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国电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 赎回价格为103元/张(含当期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 /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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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上一个付息日为2014年8月19日,本计息年度赎回日为2015年2 月26日,因此,计息天数为191天。

当期利息IA=B×i×t / 365=100×2%×191/ 365=1.047元/张。 境内自然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税率 20%,由公司代 扣代缴)后实际赎回价格为 102.791元/张(税后);合格境外投 资者(QFII)扣税(税率 10%,由公司代扣代缴)后实际赎回价格 为102.895元/张(税后);对于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持有“国 电转债”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赎回价格为103 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5次“国电转债”赎回 提示公告,通知“国电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目前 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3日、2015年1月14日发 布三次“国电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本次公告后还将于2015年2月 17日发布最后一次“国电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

公司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5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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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7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国电转债”将全部被 冻结。

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 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15年3月5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 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 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国电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 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 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 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5年2月27日)起,“国电转债”将 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国电转债”将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摘牌。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融资部

联系电话:010-58682100,010-58685116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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