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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 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Oct 1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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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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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2-62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 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 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 12 国电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认 购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国电”)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全国社 保基金”)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发行已经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 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各关联交易的表 决进行了回避。本次发行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能够获 得更加坚实的资本支持,公司拟向中国国电和全国社保基金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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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和全国社保基金的认购金额各占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的50%。
本次交易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及全国社保基金 之间的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全国社保基金对公司的持股 比例将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重大 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中国国电
中国国电是国务院国资委下属全资的大型中央国有企 业,法定代表人朱永芃,注册资本120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 围为: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能源投资;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 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 生产、销售;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 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电力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 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房屋出租。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中国国电持有本公司79.7 亿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国国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 全国社保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机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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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由国务院直接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或 国务院授权部门的监督,主要职责为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 产(由国有股减持划入的资金和股权资产、中央财政预算拨 款、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构 成)进行管理、投资运作和托管,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的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 资金,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本次发行完成后,全国社保基金将持有本公司 917,431,192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32%。根据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全国社保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中国国电和全国社保基金拟各以现金出资认购公司本 次发行的A 股股票,认购金额各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50%。
(二) 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交易协议
1.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即2012 年10 月17 日。
(1)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即中国国电和全国社保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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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认购本次发行的A 股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2.18 元/股, 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 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20 个交易日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若公司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 购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方案详见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国电电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 2.交易协议
公司与中国国电、全国社保基金于2012 年10 月16 日 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内容摘要 详见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A 股股票预案》。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资产负 债率,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和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 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满足公司经 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竞争 力和抗风险能力,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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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引入全国社保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有利于提 升国电电力在资本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公信力,在为公司提供 大量资金支持的同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 发展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关联董事朱永芃、乔保平、于崇德、张国厚、高嵩、张成杰 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一致同意 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和战略投资者全国社保 基金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该重大关联 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内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协议条款公平、合理,未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 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不会与控股股东产 生对公司不利的同业竞争,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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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以上关联交易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国务院国
资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 〇 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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