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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 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un 13, 2012
57013_rns_2012-06-13_4e100841-2dbd-44a0-8f7d-fa6f76a9480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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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2-29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 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 4 号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保荐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联席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大厦A座38-45楼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层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楼
财务顾问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国电电 力”)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756 号文核准。
国电电力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4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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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电电力本期发行面值 400,000 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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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发行人债券评级为 A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含少数股东权 益)的净资产为 402.46 亿元(201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债券 上市前,发行人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 15.95 亿元、24.01 亿元和 36.47 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5.48 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 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分别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和 7 年期固定利率品 种。其中,5 年期品种预设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7 年期品种预设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 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 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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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期债券 5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70%-4.70%,7 年期品种的票 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90%-4.90%。本期债券各品种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联席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并在本期债券计息期 间内固定不变。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进 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联席主 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T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 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 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8、本期债券 5 年期品种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分别为 2.5 亿元和 22.5 亿元。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 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 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 7 年期品种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分别为 1.5 亿元和 13.5 亿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 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 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单向回拨, 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期债券 5 年期品种和 7 年期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 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在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认购不足 40 亿元的剩余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9、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5 年期品种网上发行代 码为“751973”,简称为“12 国电 01”,7 年期品种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74”, 简称为“12 国电 02”。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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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与联席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 议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 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联席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 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 市时间另行公告。
14、本期债券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 上市。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2 年 6 月 1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期发行 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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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公司、国电电 力 |
指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国电、控股股东 | 指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公司债券 | 指 |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 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 券 |
指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 保荐人、招商证券 | 指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瑞银证券 | 指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长城证券 | 指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承销团 | 指 | 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和分 销商组成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
| 大公国际 | 指 |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公司、债券登记机 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发行首日(T日) | 指 | 即2012 年6月15日,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起始日 |
|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 |
指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 《配售缴款通知书》 | 指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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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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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名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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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品种简称为“12国电01”,7年期品种简称为“12国电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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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规模: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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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分别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和7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其中,5年期品种预设发行规模为25亿元;7年期品种预设发行 规模为15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 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 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分别为 2.5亿元和22.5亿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 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 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网上、网下预设的 发行总额分别为1.5亿元和13.5亿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 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 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 拨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和7年期品种间可以 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在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 权后,认购不足40亿元的剩余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6、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和网下申购 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 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预设发行规模 的100%。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 价结果,由公司与联席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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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 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偿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 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发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 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 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联席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11、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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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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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12、发行首日:2012年6月15日。
13、起息日:2012年6月15日。5年期品种的起息日为2012年6月15日,在该品种 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15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7年期品种的起息日为2012年6 月15日,在该品种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15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5、付息日: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6月15日;7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日: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17年6月15日;7年期品种的兑付 日为2019年6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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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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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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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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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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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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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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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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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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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瑞银证券、长城证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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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承销团,认购金额不足40亿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4、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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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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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6、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A,本 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公司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 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照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 的相关规定执行。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8、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2日 (6月13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 |
| T-1日 (6月14日) |
簿记日 通过簿记方式确定票面利率 |
| T日 (6月15日) |
发行首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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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1日 (6月18日) |
联席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 书》 |
|---|---|
| T+2日 (6月19日) |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2: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 的专用收款账户 |
| T+3日 (6月20日) |
网下发行注册日,联席主承销商将网下认购的注册数据于当日 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交所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 5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70%-4.70%,7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 率预设区间为 3.90%-4.90%,本期债券各品种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联席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 须在2012年6月14日(T-1日)13:00 - 15:00之间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联席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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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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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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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 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年6月14日(T-1日)13:00 - 15:00之间将如 下文件传真至联席主承销商处:
①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
④联席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57601765/66、010-57601771/72;
电话:010-57601871、57601889、57601903、010-58328526。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联席主承销商处,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 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 期债券各品种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2年6月15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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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400,000万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总额的10%,即 40,000万元,包括5年期品种25,000万元和7年期品种15,000万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 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 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 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6月15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 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 期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 5 年期品种的发行代码为“751973”,简称为“12 国电 01”;7 年期品种的发行代码为“751974”,简称为“12 国电 02”。
2、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 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 得到满足,上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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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 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采取单向回 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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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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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 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 2012 年 6 月 15 日(T 日)之 前开立上交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 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 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 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算确认有效认购后 进行注册。如登记公司的结算参与人2012年6月18日(T+1日)未能完成认购资金清 算义务,登记公司将根据资金缺口,对该结算参与人名下所有认购按时间顺序从后 向前确定无效认购。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 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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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400,000万元,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发行总额的90%,即 360,000万元,包括5年期品种225,000万元和7年期品种135,000万元。发行人和联席 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 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 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2年6月15日(T日)至2012年6月 19日(T+2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 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6月14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联席主承销商传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的》进行申购,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询价 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 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六)配售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 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有权决 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2年6月19 日(T+2日)12:00前足额划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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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全称和“国电电力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联席主承 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 号:44201518300052504417
支付系统清算行行号:105584000440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湖滨花园裙楼(华侨城兴隆街22号) 电话:0755-26922082
(八)网下发行注册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 (T+3 日)的 12:0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 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2 年 6 月 19 日(T+2 日)12: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申购,联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联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 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联席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 揭示条款参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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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
联系人:李忠军、徐伟中、高振立、张培、刘刈、孙梦莎
联系电话:010-58682100 传真:010-64829902
(二)保荐人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联席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联系人:刘彤、李磊、许悦平、张长虹、汪浩、汪纯冰、王雨泽、梁莹
电话:010-57601911
传真:010-57601990
(三)联席主承销商
1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5层 联系人:陈嘉斌、黄艳琼、王卓
联系电话:010-58328530、010-58328521、010-58328526 传真:010-58328534
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9层 联系人:刘斌、陈忠华、韩海萌 联系电话:010-88366060 传真:010-8836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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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重要声明 | ||
|---|---|---|
|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 ||
|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联席主承销商 | ||
| 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 ||
| 基本信息 | ||
| 机构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 联系电话 | 托管券商席位号 | |
|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 5年期品种(3.70%-4.70%) 7年期品种(3.90%-4.90%) |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6月14日13:00至15:00时前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联席主承销商处。 申购传真: 010-57601765/66、010-57601771/72 咨询电话:010-57601871、57601889、57601903、010-58328526 申购人在此承诺:
-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 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 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
3、本期债券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联席主承销商按照网下 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联席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 足额划至联席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联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 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联席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联 席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 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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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联席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 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 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 ” 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
-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且必须是100万元的整
-
数倍;
-
6、最多可填写5档(含)票面利率及相应的认购金额;
-
7、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
-
最大投资需求;
-
8、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重复报价视为无效;
-
9、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
-
自己的判断填写)。
-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5.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
-
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4.60 | 1,000 |
| 4.70 | 3,000 |
| 4.80 | 5,000 |
| 4.90 | 7,000 |
| - |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90%,有效申购金额为7,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90%,但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申购金额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但高于或等于4.7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0%,但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
10、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
-
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联席主承销商处。
11、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 送达至联席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消。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 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 一概无效。传真:010-57601765/66、010-57601771/72;咨询电话:010-57601871、57601889、 57601903、010-5832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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