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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 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7
Mar 22, 2007
57013_rns_2007-03-22_2629faef-f88b-48d6-9b5d-6bc131289a7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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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07-012 转债代码:100795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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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电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07 年4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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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电转债赎回日为2007 年4 月23 日,当天开始国电转债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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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交易和转股。
3.国电转债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的104%,即104 元/张(含 当期利息,含税;个人和基金持有的国电转债扣除利息税后赎回价格 为103.68 元/张)。
4.国电转债付款日为2007 年4 月30 日。
5.若投资者在赎回日之前未将所持国电转债转成公司A 股股 票,公司将于赎回日赎回国电转债,请转债持有者注意投资风险。 6.本次赎回完成后,国电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7.国电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期为2007 年3 月20 日、22 日和
23 日。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3 年7 月18 日发行了20 亿元5 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国电转债”, 代码100795),票面金额100 元。2004 年1 月18 日,国电转债进入 转股期,目前转股价格为6.59 元/股。截止2007 年3 月16 日,已有 1,418,372,000 元国电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尚有581,628,000 元国 电转债在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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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规定“在转 股期内,国电电力股票在任意连续30 个交易日中的收盘价不低于转 股价格的130%时,国电电力有权在第二个计息年度的后六个月按面 值的102%、第三个计息年度按面值的103%、第四个计息年度按面值 的104%、第五个计息年度按面值的105%(以上均已含息)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债券。公司可每年按约定条件可以行使一次赎回 权。公司在首次赎回条件满足后不行使赎回权的,当年不再行使赎回 权”。公司股票在2007 年1 月26 日至3 月16 日的连续30 个交易 日中,股票收盘价均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8.57 元,首次满 足赎回国电转债的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行使国电转债 赎回权,将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国电转债全部赎回。
现将本次赎回国电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件
公司股票在2007 年1 月26 日至3 月16 日的连续30 个交易 日中,收盘价均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8.57 元。
二、赎回登记日和赎回日
1.赎回登记日
本次国电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07 年4 月20 日。
2.赎回日
本次国电转债赎回日为2007 年4 月23 日,当天开始国电转债 停止交易和转股。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规定,本次 国电转债的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的104%,即104 元/张(含当期利 息,含税),个人和基金持有的国电转债扣除利息税后赎回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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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8 元/张。
四、赎回对象
截至2007 年4 月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国电转债持有人。
五、赎回付款日
本次国电转债赎回付款日为2007 年4 月30 日,赎回款将通过 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国电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六、赎回的支付方式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 其资金清算系统向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 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计减持有人相应的国电转债数 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可转债赎回付款日在其指定的 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 派发。个人和基金持有的国电转债需交纳的利息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七、其他赎回相关事项
1.自满足赎回条件发布公告之日起至赎回登记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国电转债不停止交易及转股;国电 转债自赎回日2007 年4 月23 日开始停止交易和转股。
2.国电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期为2007 年3 月20 日、22 日和 23 日。
3.投资者欲全面了解国电转债赎回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刊登于 2003 年7 月15 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国电电力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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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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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赎回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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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八、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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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 号国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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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B 座,公司证券融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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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8682100,58682106,58682109
咨询传真:010-58553822
-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 〇〇 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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