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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 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May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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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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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4-35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 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 国电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七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 年5 月19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 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 年5 月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11 人,实到11 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飞虎主持会议,会议审 议并一致通过了全部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 件,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 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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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意《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 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结合对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的分析,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逐 项审议,同意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 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 内确定。
- (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 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 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五)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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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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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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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 (七)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 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对象为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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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市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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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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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 (九)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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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决议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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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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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 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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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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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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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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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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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参照市场惯 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 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 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 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回拨机制、债券利率及其 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是否提供 担保及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 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 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 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 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三)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批准签署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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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冯树臣先生为本次 公司债券发行的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并进一步同意授权上述获授权人 士在前述全部及各项授权范围内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公司为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 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不超过4.7 亿元,贷款利率6%,期限1 年,该笔委 托贷款利率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一致。
五、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通知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36)。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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