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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 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14

Apr 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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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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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二〇一四年四月 北京

国电电力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主持人 议 程 发言人
1.关于英力特集团转让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
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
2.关于英力特集团转让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煤
矿探矿权的议案 6
3.现场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4.推选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5.现场股东表决议案
6.公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7.宣读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 -

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关于英力特集团转让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 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英力特集团”)拟将所持有的国电中国石化 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公司”)45%股权转 让给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能 化”)。

一、交易双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英力特集团

英力特集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主要产业及发展方向为氯碱化工、煤基精细化工、盐化工、 煤炭等领域。

2.长城能化

长城能化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12 年9 月成立,主要负责中国石化煤化工业务投资和经营,组 织协调煤化工项目建设,对煤化工业务进行专业化管理。 3.宁东公司

宁东公司是由英力特集团和长城能化共同出资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1.3 亿元,双方持股比例各为50%, 主要负责投资建设宁东煤基化学多联产项目及配套工程建 设运营。

— 1 —

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宁东煤基化学多联产项目及配套工程具体包括:年产50 万吨甲醇、年产23 万吨乙炔、年产30 万吨醋酸、年产45 万吨醋酸乙烯、年产20 万吨1,4 丁二醇5 个化工项目;配 套建设的公用工程和2×330MW 自备热电项目;年产100 万 吨电石渣制水泥项目;宁东积家井矿区银星二号、宋新庄煤 矿项目。目前热电项目已完成168 小时试运行,化工项目处 于试车准备阶段。

二、转让方案

英力特集团将其持有的宁东公司45%股权以协议转让方 式转让给长城能化。本次股权转让后,英力特集团尚持有宁 东公司5%股权。股权转让前后宁东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转让前:

==> picture [360 x 1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国电电力 国电集团 其他股东
51.02% 48.92% 0.06%
英力特集团 长城能化
50% 50%
宁东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转让后:

==> picture [357 x 15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国电电力 国电集团 其他股东
51.02% 48.92% 0.06%
英力特集团 长城能化
5% 95%
宁东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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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三、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安排

宁东公司45%股权转让价格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 由双方协商确定。

1.审计评估情况

英力特集团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联资产评估 集团有限公司对宁东公司分别进行了审计和评估。

(1)本次审计包括2013 年11 月30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 资产负债表,2013 年1-11 月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宁东公司审计财务数据汇总表

单位:亿元
2013.11.30 合并口径 母公司口径
总资产 156.40 153.79
总负债 103.97 101.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2.43 52.43
2013.1-11 合并口径 母公司口径
营业总收入 1.67 1.67
营业总成本 1.93 1.69
营业利润 -0.26 -0.26
净利润 -0.26 -0.26

(2)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3 年11 月30 日。截至评估 基准日,宁东公司资产总额 153.79 亿元,负债总额101.36 亿元,净资产52.43 亿元;宁东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7.62 亿元,评估增值5.20 亿元,增值率9.91%。

宁东公司资产评估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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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97,576.78
99,567.29

1,990.51

2.04
非流动资产 1,440,304.82 1,490,027.17 49,722.35
3.4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5,000.00
29,258.21

4,258.21

17.03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169,003.18
178,408.22

9,405.04

5.57
在建工程 1,190,283.43 1,224,867.56 34,584.13
2.91
工程物资 41,111.12
41,546.36

435.24

1.06
无形资产 14,907.09
15,946.82

1,039.73

6.97
其中:土地使用权 14,907.09
15,946.82

1,039.73

6.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1,537,881.60 1,589,594.46 51,712.86
3.36
流动负债 175,968.67
175,968.67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837,650.00
837,395.00

-255.00

-0.03
负债总计 1,013,618.67 1,013,363.67
-255.00

-0.03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
524,262.93

576,230.79
51,967.86
9.91

2.转让价格

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 定双方本次宁东公司45%股权的转让价格。 3.支付安排

双方约定,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每期各支付50%。首 期为协议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第二期为股权转让取得审 批机构的批准并完成股权交割后10 个工作日内。

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完成日期间宁东公司产生 的损益,由双方共同享有或分担。

四、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1.关于融资担保人的变更

公司向英力特集团提供连带责任贷款担保34.22 亿元用 于宁东公司的项目建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按照协议约 定,项目融资主体及融资担保人将在股权交割完成后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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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内完成变更。

2.人员安臵

宁东公司现有的在册员工,按照“人随资产走”原则, 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英力特集团委派 至宁东公司的领导班子人员由英力特集团安臵。

3.董事会设臵

英力特集团在宁东公司保留一名董事席位。

本次转让符合公司做强做优主业的发展战略要求,有利

于公司集中精力做强主业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请予审议。

附件:《宁东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及《宁东公司审计报告》 请参见公司2014 年1 月25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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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关于英力特集团转让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 煤矿探矿权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力特集团拟在宁东公司股权转让后, 将作为宁东煤基化学多联产项目配套煤炭资源的银星二号 煤矿、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转让给宁东公司。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银星二号煤矿井田面积45.2km2,煤炭资源地质储量 89106 万吨,年设计产能为180 万吨。宋新庄煤矿井田面积 30.71km2,煤炭资源地质储量24238 万吨,年设计产能为120 万吨。

二、英力特集团取得探矿权的情况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9 年第3 次和第9 次 《主席办公会议纪要》的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将银星二号 煤矿、宋新庄煤矿配臵给英力特集团作为宁东煤基多联产项 目配套煤炭资源。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银星二号煤矿、 宋新庄煤矿探矿权转让的价格,以实施勘查的实物工作量和 勘查投入审定值,再加上勘查风险补偿、其他相关费用等作 为探矿权转让价格。按此要求,英力特集团取得银星二号煤 矿、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合计支付相关价款2.43 亿元, 于2010 年3 月至2012 年7 月分三次支付完毕。英力特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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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于2012 年取得了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 三、转让方案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煤矿资源配臵政策的规定,银 星二号煤矿、宋新庄煤矿作为宁东煤基化学多联产项目的配 套煤炭资源,不能单独转让买卖,在英力特集团转让宁东公 司股权后,英力特集团应将两个煤矿的探矿权转让给宁东公 司。经协商,本次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转让 价格,以英力特集团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对取得煤炭探 矿权实际费用支出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银星二号煤矿和 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转让价格。

宁东公司聘请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银星二号、宋新庄两煤矿的探矿权进行了专项审计。截至 2013 年12 月31 日,英力特集团对银星二号煤矿和宋新庄煤 矿的探矿权费用支出总计为2.43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支出金额(元)
银星二号井田
宋新庄井田
合 计
157,793,172.25
85,429,400.00
243,222,572.25

经双方协商,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及转让税金,确定银星 二号煤矿和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2.72 亿元。

双方同意在矿权转让取得审批机构批准且转让矿权变 更至宁东公司名下后,宁东公司一次性向英力特集团支付人 民币2.72 亿元。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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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附件:《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井田煤炭探矿权支出的专 项审计报告》请参见公司2014 年1 月25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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