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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ITS NETWORK TECHNOLOGY(XIAMEN)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Mar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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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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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17-029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防范对外担保带来的风险,拟修改《公司章程》中对外担保相关条款。本 次修改后,除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公司不为其他任何主体提供对外担保。 拟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四十一条为: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现修改为:
第四十一条 除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公司不为其他任何主体提供对 外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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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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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
提供的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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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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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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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修订。以上对《公司章程》的 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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