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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ITS NETWORK TECHNOLOGY(XIAMEN)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Jan 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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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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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届满,我们认为公司换届选举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经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卢竑岩先生、陈拓琳先生、翟健先生、高岩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我们同意提名卢竑岩先生、陈拓琳先生、翟健先生、高岩先生作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届满,我们认为公司换届选举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卢永华先生、郑甘澍先生、林志先生 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 情形。我们同意提名卢永华先生、郑甘澍先生、林志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等规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 要,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9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 易情况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 项。
独立董事:卢永华、郑甘澍、林志
2019 年 1 月 23 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卢永华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甘澍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林志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