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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ITS NETWORK TECHNOLOGY(XIAMEN)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3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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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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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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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 2017 年 3 月 31 日为授予日,向首次授予的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69,356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141.19 元/股。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本次授予的 23 名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禁止 授予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的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 2017 年 3 月 31 日为授予日,向首次授予的 23 名激 励对象授予 569,356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41.19 元/股。
(以下无正文)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 3 月 31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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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卢永华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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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甘澍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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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林志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