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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ITS NETWORK TECHNOLOGY(XIAMEN)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Feb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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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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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17-011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以现场方式在厦门软件园二期望海路 4 号 101 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徐超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吉比 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 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 厦门吉 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依据《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了《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对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主要技术人员、主要业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 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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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进行股权激励。 本次激励计划拟采用限制性股票形式,其规模为目前股本的 1.00%,即为 71.17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激励计划规模的 80%(56.94 万股),预留部分为股 权激励规模的 20%(14.23 万股)。预留部分须在激励计划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十二个月内授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且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列入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 厦门吉 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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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 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额 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 及其子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产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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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 知》(财会〔2016〕22 号)。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 策并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开始执行。

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 22 号),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 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 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本次修订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 产生影响。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 2016 年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公 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意见

四、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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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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