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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ITS NETWORK TECHNOLOGY(XIAMEN)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Dec 12, 2017

57669_rns_2017-12-12_9ecb665d-ef35-4888-859a-bf3dcdd8dae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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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三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公司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和自身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本次变更符 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事项。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2 月 12 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名:

徐超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胡兆彬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吴培治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