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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in Precision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Apr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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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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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 则,履行法律法规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列席或出席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 管理、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序 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议题 |
|---|---|---|---|
| 1 | 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 次会议 |
2021 年4 月26 日 |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对外报出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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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于聘任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的 议案》 10、《关于2021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14、《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15、《关于核实<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 2 | 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 次会议 |
2021 年5 月10 日 |
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 |
| 3 | 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 次会议 |
2021 年5 月26 日 |
《关于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
| 4 | 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 |
2021 年6 月9 日 |
1、《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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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会议 |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5 | 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 次会议 |
2021 年6 月17 日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 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召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6 | 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 |
2021 年7 月20 日 |
1、《关于规划新增投资年产25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2、《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新建年产6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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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会议 | 目的议案》 3、《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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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 次会议 |
2021 年8 月27 日 |
1、《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8 | 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 |
2021 年9 月12 日 |
《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 9 | 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 |
2021 年9 月17 日 |
1、《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0 | 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 |
2021 年 10 月26 日 |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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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 |
2021 年 12 月14 日 |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提名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3、《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12 | 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 |
2021 年 12 月30 日 |
《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以上会议决议均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监事会对2021 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 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 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其 职责。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或损害本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 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审核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管理 和使用资金,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年底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对外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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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受让自然 人陈伟持有的恒信融9%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33,300万元,监事会 认为,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收购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99%股权,挂牌程序严谨,结果公正,价格合理,交易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99%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参与竞 买成为受让方,受让价格为 9,800 万元,本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开挂牌程序严谨,结果公正,价 格合理,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公司接受关联方安达建设建筑工程施工服务,经补充审议程 序,公司与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 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 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尚未最终完成决算,公司拟继续 接受关联方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 金额不超过14,000 万元。
3、偶发性关联交易
2021年度公司支付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桃花岛酒店会务、 餐饮费58.95万元,支付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富临大都会酒店 会务、餐饮费22.36万元,支付四川富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 费用14.35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长的审批权限以内,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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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 求,结合自身战略管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合理、健全 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 订和完善。监事会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及跟踪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监督评价过程,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 合理、执行有效,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继续重点开展下列工作:
(一)继续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忠实、 勤勉、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 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 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对公司财务和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 法、合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三)加强监督,防范风险
会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风控管理部门、审计委员会,严密关注 跟踪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防范风险,及时提出合理建议。
(四)加强控股子公司内控管理
建立、完善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的内部控制体 系,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有效执行,特别是全资子公司江西升华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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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在2022 年度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 (五)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学习证券市场监管政策法规,不断 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广泛调研集 思广益、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特此报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 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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