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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in Precision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Oct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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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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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60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背景介绍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于 2022 年 9 月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及《项目投 资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新能源产业上下游方面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全面战略 合作伙伴关系,在锂盐产品供应、磷酸铁锂正极产品供应、产业投资及项目运营、 新型锂盐领域研发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同时,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新建年产 20 万吨磷酸二氢锂一体化项目。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关 于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二)本次协议签署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与赣锋锂业的产业项目合作,更大程度发挥项目合作优势, 公司拟指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作 为投资主体与赣锋锂业共同实施原《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项下有关合作,并对原协议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和变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升 华近日与赣锋锂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江西升华与赣锋锂业或其指定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 司”),并以目标公司为主体在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新建年产 10 万吨硫酸锂制造磷 酸二氢锂项目。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中,赣锋锂业或其指定方 出资 5,100 万元,持有目标公司 51%的股权,江西升华出资 4,900 万元,持有目标 公司 49%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 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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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716575125F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良彬 注册资本:201,716.777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 年 3 月 2 日 住所:江西省新余经济开发区龙腾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 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池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 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赣锋锂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履行主体变更:经各方共同确认,由江西升华概括的承接原协议项 下富临精工享有的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义务。富临精工不再履行原协议项下有 关责任及义务。

(二)江西升华与赣锋锂业或其指定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以目标公 司为主体在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新建年产 10 万吨硫酸锂制造磷酸二氢锂项目。该 项目规划总投资约 2 亿元,由目标公司为主体取得项目用地并实施项目建设,目 标公司生产所需的全部硫酸锂由赣锋锂业及其关联方保障供应,目标公司生产的 全部磷酸二氢锂产品由江西升华及其关联方购买。

(三)目标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赣锋锂业或其指 定方持有目标公司 51%股权,江西升华持有目标公司 49%的股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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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公司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占比 出资方式
赣锋锂业或其指定方 5,100 51% 现金
江西升华 4,900 49% 现金
合计 10,000 100% 现金

(四)自目标公司登记注册完成之日起(即目标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合计实缴1,000 万元注册资本,其中,赣锋锂业或其指定 方实缴510 万元,江西升华实缴490 万元。该首期出资主要用于目标公司开办费 用和项目的前期费用等。

后续实缴:根据本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双方应按照目标公司向股东方发出缴 款通知,按期足额实缴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确保本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且各 方最迟应于2024 年12 月31 日前将其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到位。

目标公司后续资金需求,由股东双方按股比同比例增资及提供借款解决。

(五)目标公司董事会由5 名董事组成,其中,赣锋锂业有权提名3 名董事, 江西升华有权提名2 名董事,董事长由赣锋锂业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同时担 任目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董事一人一票,须经二分之 一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目标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 名,由江西升华委派。

(六)本协议为原协议之补充,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原协议解除 或终止的,本补充协议自动解除或终止。若本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与原协议约定存 在冲突和差异之处,按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系协议各方基于客观条件变化对原协议的补充及变更, 旨在持续发挥各方在技术、资金、原材料、生产管理、市场渠道等资源优势,实 现在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和促进双方业 务的快速增长和全面提升。江西升华为公司专项投资经营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的 控股子公司,其正极材料业务具备独特的技术工艺路线及行业领先的技术性能指 标,补充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保障原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顺利履行,推动投资项 目实施;项目若顺利实施,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新能源锂电材料上下游一体化战 略,增强公司新能源磷酸铁锂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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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签署补充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随着双方业务合作的进一步加 深,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各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一致,协议已对各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 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国际变化、政策调整、市 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风 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10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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