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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in Precisio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pr 2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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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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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 2015-011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 收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 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产品。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 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 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 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产品,风险可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 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对资金的正常使用。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 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定期对自有资金使用与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 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期限内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商业 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
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以及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期限内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商业 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 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以及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临精工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富临精工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富临精工本次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但现金管理在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可进 行实施,同时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