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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in Precision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pr 2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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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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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 2015-013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于 20154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拟使用不超过 13,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301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公开 发行新股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3.97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41,9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217.78679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37,692.213206 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15316 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新华支开立的 人民币存款账户(账号: 230841712910006575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绵阳支行开 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账号: 50010154500001212 )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 阳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账号: 981900004610102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信会师报字 [2015]111086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15310 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本次募集资金

数额和投资项目做出如下披露:

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公司将以自有资金 或银行贷款解决。为把握市场机遇,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对该等项目进行了前期投 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计划募集资金使用量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额
1 年产1,500万支液压挺柱项目 8,762 8,762 8,762
2 年产180万套可变气门系统项目(一期和二期) 17,844 17,844 17,844
3 年产200万只汽车动力总成精密零部件项目 8,112 8,112 8,112
4 发动机精密零部件研发中心项目 2,980 2,980 2,974.213206
合 计 37,698 37,698 37,692.21320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富临精工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5 】第 112168 号《关于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15331 日止,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 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 183,979,969.00 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183,979,969.00 元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同意以募集资金 183,979,969.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 意见》,同意以募集资金 183,979,969.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 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 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产品。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 构发表独立核查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 理的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 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产品,风险可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保本型银 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入项目正常进行。

2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定期对募集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 审计委员会。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 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性指引》等 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20154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投资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 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 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 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临精工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富临精工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富临精工本次使用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但上述计划需得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现金管理在投 资产品的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可进行实施,同时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开展。

七、 备查文件

  •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

  •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