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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in Precision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r 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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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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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以下 简称“《意见》”)、《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精神,并结合中国证券业协会(以 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 号) (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4]77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 号) (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发行股票并拟在创 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 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 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 号,以下简称“《网上申购实施办法》”)、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 号,以 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资格、网上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询价及配售 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 承销商)”或“首创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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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阅读本公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证券日报》的《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 在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 均市盈率为 20.93 倍(截止 2015 年 3 月 6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 行价格 13.9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2.86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6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3,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 金额为 37,698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3.97 元/股、发行新股 3,000 万股计算的预 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910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 金净额为 37,698 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
重要提示
1.富临精工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1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富临精 工”,股票代码为“30043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 和网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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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为 1,8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00 万股,占 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
3.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4.首创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 了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公告》”)。
根据《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程序和原则,在初步询价 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 单请参见本公告附表。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5 年 3 月 6 日完成。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报价的投资者为 37 家,剔除 2 家无效报价后,本次初步询价报价的投资者为 35 家,申购总量为 114,780 万股。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在 13.97 元且拟申购数量少于 1,8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对 应的拟申购数量全部剔除;将报价在 13.97 元、拟申购数量为 1,800 万股且报价 时间在 2015 年 3 月 6 日 13:56(含)以后的配售对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全部剔除; 以上剔除数量合计为 12,18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6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效报 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的 投资者数量为 29 家,确定入围的配售对象数量为 56 个,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 100,800 万股。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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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考虑了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 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7 元/股,同时 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 率为:
(1)9.6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8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 41,910 万元,净额为 37,698 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情况已于 2015 年 3 月 3 日在《绵阳富临精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 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8.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 步询价或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 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9.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 券账户名称及代码、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和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 由配售对象自负。
10.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根据《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程序和原则,在初步询价 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 单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 (1)网下投资者应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9:30 15:00 通过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每个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笔,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价格为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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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价格 13.97 元/股,申购数量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 数量”,且不超过网下初始发行量 1,800 万股。网下申购简称为“富临精工”, 申购代码为“300432”。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及时、足额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划出时间应早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15:00,到 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 15:00。申购资金不足或在该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 的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首创证券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的股票配 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的申购记录。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 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 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3)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17:30 后,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可通过其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如无法通过其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 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11.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T-1 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 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15 年 3 月 9 日(T-2 日)刊登的《网上 路演公告》。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 — (2)本次网上申购日为 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9:15 11:30、13:00 15:00。 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 2015 年 3 月 9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可 在 T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 500 股,不足 5,000 元 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 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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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应在进行申购委托前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 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12.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 况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T+1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 规模进行调节,并在 2015 年 3 月 13 日(T+2 日)的《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 露。
13.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 1,800 万股时; 或当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即 1,200 万股,且网上 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不足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新启 动发行。
14.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对本次发行股票不构成投资 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绵阳富临 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等文 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 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 投资决策。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 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返还给本次申购获配的投资者。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富临精工 指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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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 承销商/首创证券 |
指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 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
| 发行平台 | 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
| 结算平台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 算平台 |
| T日/网上申购日 | 指2015年3月11日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5 年 3 月 5 日(T-4 日)至 2015 年 3 月 6 日(T-3 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 价期间。截至 2015 年 3 月 6 日(T-3 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收到 3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9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 区间为 12.57 元/股-13.97 元/股,申报总量为 118,380 万股。经主承销商核查,其 中 3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7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报总量为 114,780 万股。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配售对象为“融通通泽一 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因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关联 方禁配确认与承诺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配售对象为“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自营账户”)因其与主承销商存在人员关联为富临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配售的禁售对象,均不符合初步询价规定的条件,故予以剔除。全部报价 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经核查,不存在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情况。
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 77 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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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 13.95 |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股) | 13.97 |
|---|---|---|---|
|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 13.97 |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 13.97 |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 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 部分的数量;若拟申购价格相同,则优先剔除申购数量低的申报;若拟申购价格 相同且申购数量也相同的,则优先剔除报价时间晚的申报(注:报价时间以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中的记录为准);若拟申购价格、申购数量且申购时间均相同,按 以下原则处理:a、非公募、社保、保险及企业年金产品优先被剔除;b、公募、 社保、保险、企业年金产品中,主承销商将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 成的序号,由大到小进行剔除。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本次拟申购总量的 10%。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为所有网 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61%,对应的剔除数量为 12,180 万股。其中,无报价 在 13.97 元以上的配售对象;报价在 13.97 元且拟申购数量少于 1,800 万股的配 售对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全部剔除,剔除数量为 8,580 万股;报价在 13.97 元、 拟申购数量为 1,800 万股且报价时间在 2015 年 3 月 6 日 13:56(含)以后的配售 对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全部剔除,剔除数量为 3,600 万股。以上共剔除 12,180 万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 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
13.95 |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 价中位数(元/股) |
13.97 |
|---|---|---|---|
|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 加权平均值(元/股) |
13.97 |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 中位数(元/股) |
13.97 |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截至 2015 年 3 月 6 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0.93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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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 股票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近20 个交易日 均价(含3 月6 日, 元/股) |
2013 年度每股收 益(元/股) |
2013 年静态市盈率 (倍) |
|---|---|---|---|---|
| 300176.SZ | 鸿特精密 | 15.88 | 0.24 | 65.40 |
| 300258.SZ | 精锻科技 | 18 | 0.68 | 26.56 |
| 002283.SZ | 天润曲轴 | 10 | 0.18 | 55.34 |
| 002434.SZ | 万里扬 | 18.77 | 0.43 | 43.84 |
| 002448.SZ | 中原内配 | 21.61 | 0.69 | 31.30 |
| 002715.SZ | 登云股份 | 25.62 | 0.49 | 52.22 |
| 平均 | 0.45 | 45.78 |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 .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并综合考虑剩 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 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7 元/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价格”)。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9.6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8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报价最高部分后,申报价格等于发行价格 13.97 元/股,且符合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配售对象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本次网 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29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 56 个,有 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00,800 万股,可申购数量总和为 100,800 万股。有效报价 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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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网下投资者 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 绝向其进行配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0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为 1,8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00 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 40.00%。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97 元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9.6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8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910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 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698 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情况已 于 2015 年 3 月 3 日在《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15:00 截止。申购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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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T+1 日)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向网上回拨
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在 50 倍以上但 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 20%;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超过 100 倍但低于 150 倍(含)的,回拨比例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 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如果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低 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回拨。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 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2.网上向网下回拨
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 足部分向网下回拨;若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不 足的,则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15 年 3 月 13 日(T+2 日) 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相关回拨事宜。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 实际发行数量依据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 网上中签率。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6日 | 2015年3月3日 (周二) |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网下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关联关系核查资料 |
| T-5日 | 2015年3月4日 (周三) |
网下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关联关系核查资料截止日 (截止时间为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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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4日 | 2015年3月5日 (周四)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
| T-3日 | 2015年3月6日 (周五) |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5:00) |
| T-2日 | 2015年3月9日 (周一) |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其有 效申购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日 | 2015年3月10日 (周二)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 T日 | 2015年3月11日 (周三) |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9:30~15:00);网下申购缴款 时间(8: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缴款日(9:15—11:30,13:00—15:00) |
| T+1日 | 2015年3月12日 (周四) |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
| T+2日 | 2015年3月13日 (周五) |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发行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 T+3日 | 2015年3月16日 (周一)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
本次发行日程。
-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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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网下发行
(一)有资格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 56 家,其对应的申购总量为 100,80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以通过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凡在初步询价期间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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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 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 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 2015 年 3 月 4 日(T-5 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 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因配售 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配售对象申购款退款的银行收款帐户需与其申购款付款的银行付款帐户一 致。
(二) 网下申购流程
1 .申购时间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9:30-15:00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 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2 .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的规定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 13.97 元/股,申购 数量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 量”。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申购数量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
3 .网下申购款项的缴付
(1)申购款项的计算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 款。
(2)申购款项的缴付要求
申购款的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8:30-15:00。提供有效 报价的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 购资金,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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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网下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与初步询价有效申购数量一致,每个配售对象参 与网下申购的可申购数量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
②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 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且配售对象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 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配售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 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 网下投资者出现前述情形的,其全部新股申购无效。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 划拨资金的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 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 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 效。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 账户。
③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当日 15:00 之前,对 于网下投资者在 T 日规定时间(8:30-15:00)以外时间划入的资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将认定为无效资金并予以退回。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 时间。
④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 序号 | 开户行 | 开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
| 1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 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000023029200403170 |
| 2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 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201501100059868686 |
| 3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 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1000500040018839 |
14
| 4 |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77057923359 |
|---|---|---|---|
| 5 |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 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55914224110802 |
| 6 |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3066285018150041840 |
| 7 |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441010191900000157 |
| 8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37010100100219872 |
| 9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 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8910188000097242 |
| 10 |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 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801014040001546 |
| 11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530200001843300000255 |
| 1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 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9170153700000013 |
| 13 |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02082594010000028 |
| 14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12400011735 |
| 15 |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0000501510209064 |
| 16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90303001057738 |
| 17 |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622296531012 |
| 18 |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751696821 |
| 19 |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⑤参与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 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发行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300432”。
⑥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按规定及时足额 缴纳网下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违约情况, 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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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下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和《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 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符合要求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并将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最终配售情况。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 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四)多余申购款退回
1.若获得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申购款 金额,2015 年 3 月 12 日(T+1 日)17:30 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新股 网下配售结果计算网下投资者应退款项,并将相关数据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交 主承销商。应退申购款=投资者有效缴付的申购款-投资者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 金额。
2.2015 年 3 月 13 日(T+2 日)9:00 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扣收新股认 购款项,并发出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剩余款项退至网下投资者登记备案的 收款银行账户。
(五)网下发行其他事项
1.验资: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16:00 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会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网下发行银行账户”的新股申购资 金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结算银行予以协助。
2.律师见证: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 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3.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 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金所有。
5.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对于 违规者,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深交所可以视情节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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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给予警告、限制申购等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权部门查处。
6.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按 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网下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 告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 — 本次网上申购日为 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9:15 11:30、13:00 15:00。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3.97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 购。
(三)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富临精工”,申购代码为“300432”。
(四)网上发行对象
网上申购时间(T 日,含当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 在 2015 年 3 月 9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符合《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 号)所 规定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所有参与本 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 发行,则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五)深圳市场市值计算规则
1.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15 年 3 月 9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 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 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
17
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 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 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2.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 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 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 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 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 号)的规定。
(六)申购规则
1.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与初 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配售 对象及管理该配售对象的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 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 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2,000 股)。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 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 购上限 12,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 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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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 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 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投资者需于 2015 年 3 月 9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市值计算标准 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 [2014]158 号)的规定。
3.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含 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 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在申购时间内(T 日 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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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八)投资者获配数量的确定方法
申购结束后,由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 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 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投 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 算系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 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 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5 年 3 月 12 日(T+1 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5 年 3 月 12 日(T+1 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专户。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及相关会计师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深交 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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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 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5 年 3 月 13 日(T+2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5 年 3 月 13 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5 年 3 月 13 日(T+2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 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 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2015 年 3 月 16 日(T+3 日)将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绵阳富临精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 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结算与登记
1.全部申购资金冻结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 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5 年 3 月 13 日(T+2 日)摇号抽签。T+2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 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 网点。
3.2015 年 3 月 16 日(T+3 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 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 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 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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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股份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向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谭建伟
联系地址: 绵阳市经开区板桥街 268 联系电话: 0816-6800673 传 真: 0816-6800655 联系人: 王军、房正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涛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联系电话: 010-59366158/59366156 传真: 010-59366280 联系人: 资本销售部
发行人: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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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初步询价情况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申购时间 | 申报价格 (元) |
拟申购数量 (万股) |
备注 |
|---|---|---|---|---|---|---|
| 1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3-06 09:48:03.027 | 13.97 | 1800 |
无效申报 |
| 2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015-03-05 11:15:14.273 | 13.97 | 1800 |
无效申报 |
| 3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增利投资产品 | 2015-03-06 14:17:35.090 | 13.97 | 1800 |
高价剔除 |
| 4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特定客户资产托管专户(宏源证券 中华财险) |
2015-03-06 13:56:27.210 | 13.97 | 1800 |
高价剔除 |
| 5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邮政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2015-03-06 13:26:42.820 | 13.97 | 150 |
高价剔除 |
| 6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山西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2015-03-06 13:26:03.613 | 13.97 | 570 |
高价剔除 |
| 7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2015-03-06 13:25:25.177 | 13.97 | 290 |
高价剔除 |
| 8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2015-03-06 13:24:06.223 | 13.97 | 150 |
高价剔除 |
| 9 |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2015-03-06 11:15:24.113 | 13.97 | 700 |
高价剔除 |
| 10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3-06 10:51:26.777 | 13.97 | 1070 |
高价剔除 |
| 11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3-06 09:35:51.787 | 13.97 | 300 |
高价剔除 |
| 12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2015-03-05 14:41:31.070 | 13.97 | 1450 |
高价剔除 |
| 13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工银如意养老1号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 2015-03-05 14:39:42.773 | 13.97 | 1300 |
高价剔除 |
| 14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2015-03-05 14:39:03.613 | 13.97 | 150 |
高价剔除 |
| 15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2015-03-05 14:38:25.223 | 13.97 | 150 |
高价剔除 |
| 16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资金集合计划 | 2015-03-05 14:37:14.413 | 13.97 | 150 |
高价剔除 |
| 17 | 周民 | 周民 | 2015-03-05 14:14:37.973 | 13.97 | 200 |
高价剔除 |
| 18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国联安-胜道1号资产管理计划 | 2015-03-05 14:03:11.537 | 13.97 | 240 |
高价剔除 |
| 19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国联安-中经-安心收益二号资产管理计划 | 2015-03-05 14:02:06.523 | 13.97 | 710 |
高价剔除 |
| 20 | 余辉 | 余辉 | 2015-03-05 13:25:24.713 | 13.97 | 150 |
高价剔除 |
| 21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3-05 09:53:50.200 | 13.97 | 700 |
高价剔除 |
| 22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2015-03-05 09:52:57.963 | 13.97 | 150 |
高价剔除 |
| 23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2015-03-06 14:14:30.223 | 12.57 | 1800 |
低价剔除 |
| 24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3-06 13:50:12.88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25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华夏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 | 2015-03-06 13:27:16.30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2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信诚人寿中信银行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传统) |
2015-03-06 11:22:20.30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27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产品 |
2015-03-06 11:09:47.95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28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保险产品 |
2015-03-06 11:09:18.12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29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保险产品 |
2015-03-06 11:09:02.99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30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保险产品 |
2015-03-06 11:08:44.48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25
| 31 |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 2015-03-06 11:05:58.03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 32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
2015-03-06 11:04:20.96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33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3-06 11:04:00.49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34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太平洋人寿混合偏债产品 | 2015-03-06 10:52:00.84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35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3-06 10:51:04.34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36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3-06 10:50:44.93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3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福利负债基金 | 2015-03-06 10:46:06.88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38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3-06 10:21:25.07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39 |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3-06 10:03:01.34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40 |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通保险产品 |
2015-03-06 10:02:31.81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41 |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通保险产品 |
2015-03-06 10:02:00.66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42 |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2015-03-06 09:48:35.63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43 |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015-03-06 09:42:18.59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44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华泰柏瑞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2015-03-06 09:36:43.28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45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
受托管理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险万能 产品(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6月1日) |
2015-03-05 14:54:54.90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46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 |
2015-03-05 14:54:25.73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47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
2015-03-05 14:54:10.52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48 |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2015-03-05 14:47:10.02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49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企业年金计划 | 2015-03-05 14:42:09.80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50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 2015-03-05 14:40:41.64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51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工银瑞信基金理财计划专户 | 2015-03-05 14:40:14.14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52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银行离退 休人员福利负债 |
2015-03-05 14:37:33.08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53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
2015-03-05 14:36:28.52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54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
2015-03-05 14:35:57.19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55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2015-03-05 14:35:30.60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56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3-05 14:34:04.96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57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5-03-05 14:33:49.88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58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2015-03-05 14:18:57.56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59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
2015-03-05 14:18:49.32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60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九组合 | 2015-03-05 14:18:29.45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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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高利率保单产品 |
2015-03-05 13:58:00.36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 62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平安人寿-万能-个险万能 | 2015-03-05 13:51:07.03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63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 金 |
2015-03-05 13:50:48.33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64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015-03-05 13:50:17.50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65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平安人寿-分红-个险分红 | 2015-03-05 13:49:58.69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66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平安人寿-分红-团险分红 | 2015-03-05 13:49:37.24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67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品 |
2015-03-05 13:47:50.92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68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受托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理财产品 |
2015-03-05 13:47:30.41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69 | 上海从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从容瑞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015-03-05 13:24:22.81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7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015-03-05 10:50:58.40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71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 2015-03-05 10:41:33.10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72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保产品 | 2015-03-05 10:41:16.50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73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2015-03-05 10:41:02.49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74 |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账户 |
2015-03-05 10:04:49.91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7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葛洲坝财 务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葛洲坝财务有限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
2015-03-05 09:39:56.99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76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015-03-05 09:38:37.527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7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015-03-05 09:35:22.880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78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3-05 09:34:27.71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 79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015-03-05 09:33:09.713 | 13.97 | 1800 |
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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