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Fulin Precision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Jun 13, 2022
55419_rns_2022-06-13_608f4f13-6063-419e-acbe-9633a8749e1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本次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们一 致同意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芯智热控实施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经 营发展规划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1 -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的事项。
- 2 -
(本页无正文,为《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傅 江
牟 文
陈立宝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6 月13 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