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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in Precision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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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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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就本人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 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 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 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出席次
实际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出席
16 16 0 0
股东大会列席情况
本年度应列席次数 实际列席次数 委托列席次数 缺席次数
9 9 0 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 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1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就提名 藤明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 纳。

2、2021 年1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就选 举藤明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3、2021 年3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就聘 任李鹏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李鹏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4、2021 年4 月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就选举 李鹏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5、2021 年4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公 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聘任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非独立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 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6、2021 年5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 公司采纳。

7、2021 年6 月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就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8、2021 年6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就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与富临集团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 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9、2021 年7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就 补充审议公司与关联人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关联 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10、2021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就 公司2021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 公司采纳。

11、2021 年9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就 调整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修订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公司与控股股东富临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 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12、2021 年10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 就提名王明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王军先生为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13、2021 年11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 就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14、2021 年12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 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2021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2021年2月3日,到宜春江西升 华进行了现场考察;2021年8月26日,到射洪基地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检查 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 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2021 年度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 勉地服务于股东。

2、依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事 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同时结合 公司发展,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关 专项说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别关注于相关议案对全体股 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阅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年度薪酬方案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参与讨 论、提出合理建议并进行审议,最终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 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陈立宝

2022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