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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in Precision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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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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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 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 总股本809,960,144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准),使用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总股数不足1股的部分,按1股 转增),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股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也符合公司 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均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未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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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基本薪 酬水平及实际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 年度薪酬方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符合 公司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 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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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页无正文,为《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傅 江

牟 文

陈立宝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4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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