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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in Precision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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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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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我们对公司2021年上 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 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至人民 币25 亿元(含本数),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根本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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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傅 江

牟 文

陈立宝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8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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