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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in Precision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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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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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富临 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富临精工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picture [2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 号)同意,公司向 16 名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577,89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22.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6.88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26,632,603.2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3,367,393.6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 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绵阳富临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248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 账。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 picture [16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1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 | 150,000.00 |
| 募集资金净额 | 147,336.74 |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 148,987.43 |
| 其中: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 2,006.09 |
|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净额 | 1,650.69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通过的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先 期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picture [149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富临精工及其全资子公司绵阳富临精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新 能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子 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新能源”)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余额及存续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 余额 |
用途 | 存续 状态 |
|---|---|---|---|---|---|
| 富临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 |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城郊支行 |
0300140000 1627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注销 |
| 富临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绵阳新华支行 |
2308417129 100329597 |
- | 年产5万吨新能源 锂电池正极材料 |
已注销 |
| 富临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分行 |
676008066 | - | 新能源汽车智能 电控产业项目 |
已注销 |
| 绵阳富临精 工新能源有 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分行 |
651008068 | - | 新能源汽车智能 电控产业项目 |
已注销 |
| 四川富临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绵阳新华支行 |
2308417129 100345154 |
- | 年产6万吨磷酸铁 锂正极材料项目 |
已注销 |
| 合计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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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3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 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新华支行、绵阳 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以及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使用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新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完成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年产 5 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时,公司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城郊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资金划 转。鉴于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决定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销户处理,截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 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新华支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及中德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新能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及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截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新能源在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全部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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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控产业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 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截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及公司 全资子公司绵阳新能源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 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司及绵阳新能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分行及中德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 产业项目”中的“智能热管理系统”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将“智能热管理 系统”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 24,959 万元用于富临新能源实施的“年产 6 万吨磷 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富临新能源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新华支行以及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截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富临新能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 新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全部用于“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 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决定对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截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富临新能 源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 表人,公司及富临新能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新华支行及中德证券 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picture [2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共计 148,987.43 万元, 其中:本年度实际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共计 2,006.09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picture [293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
4
产业项目”中的“智能热管理系统”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公司控 股子公司江西升华的全资子公司富临新能源实施的“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 料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位于四川射洪西部国际技术合作产业园。本次募集 资金变更金额 24,959 万元。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富临精工就相关事项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22-042)。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 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悬挂系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 变更,并将上述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及业务发展。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富临精工就相关事项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 以披露(公告编号:2023-03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picture [23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34,800.83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66.63 万元,共计 34,967.4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绵阳富临精工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1820 号)。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picture [233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picture [149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picture [12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picture [19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 元,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 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picture [161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协议,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协议,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picture [125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 产业项目”中的“智能热管理系统”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公司控 股子公司江西升华的全资子公司富临新能源实施的“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 料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位于四川射洪西部国际技术合作产业园。本次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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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变更金额 24,959 万元。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 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悬挂系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 变更,并将上述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及业务发展。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picture [34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无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picture [305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 picture [19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 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富临精工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088 号),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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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 反映了富临精工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富临精工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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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缪兴旺 张少伟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9
附表 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
编制单位: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编制单位: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0 (注1) |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2,006.09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148,987.4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4,959.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0.51%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新能源汽车智 能电控产业项目 |
是 | 86,000.00 | 41,041.00 | 2,006.09 | 40,010.30 | 97.49%( 注2) |
2023 年12 月31日 |
1,849.87 | 否 | 否 |
| 2、年产6万吨新 能源锂电正极材 料项目 |
是 | - | 24,959.00 | - | 24,977.13 | 100.07%( 注3) |
2022 年9 月30日 |
193.36 | 否 | 否 |
| 3、年产5万吨新 能源锂电正极材 料项目 |
否 | 27,200.00 | 27,200.00 | - | 27,200.00 | 100.00% | 2021 年10 月29日 |
136.11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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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6,800.00 | 36,800.00 | - | 36,800.00 | 100.00% | 2022 年4 月14日 |
- | 不适 用 |
否 |
|---|---|---|---|---|---|---|---|---|---|---|
| 5、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 | 20,000.00 | - | 20,000.00 | 100.00% | 2023 年5 月16日 |
- | 不适 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
- | 150,000.00 | 150,000.00 | 2,006.09 | 148,987.43 | - | - | 2,179.3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
1、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产线建设完成后需逐步释放产能。 2、年产6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和年产5万吨新能源锂电极材料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新能源锂电行业处于周期波动中,行 业竞争加剧,上游原材料碳酸锂大幅跌价所致;2024年项目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整体产销量企稳回升。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热管 理系统”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的全资子公司富临新能源实施的“年产6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 材料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位于四川射洪西部国际技术合作产业园。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 “智能悬挂系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并将上述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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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800.83万元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6.63 万元,共计34,967.46 万元。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由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2]第ZA11820号),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节余的金 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元,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本文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
注 1: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663.2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336.74 万元。 注 2: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投资进度 97.49%,低于承诺投资总额 2.51%,为发行费用抵减该项目利息净收入所致。
-
注 3:年产 6 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投资进度 100.07%,超过承诺投资总额 0.07%,为该募投项目使用该项目募投资金存款利息所致。
12
附表 2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 年度
编制单位: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变更后的 项目 |
对应的原 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
本年度 实际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
| 年产6万 吨新能源 锂电正极 材料项目 |
新能源汽 车智能电 控产业项 目-智能热 管理系统 |
24,959.00 | - | 24,977.13 | 100.07% | 2022年9月30 日 |
193.36 | 否 | 否 |
| 补充流动 资金 |
新能源汽 车智能电 控产业-智 能悬挂系 统 |
20,000.00 | - | 20,000.00 | 100.00% | 2023年5月16 日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44,959.00 | - | 44,977.13 | - | - | 193.3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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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一、“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热管理系统”项目 1、募投项目变更原因:为了优化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布局,扩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能,顺应下游客户快速 增长的配套需求,发挥规模化生产优势,同时公司结合四川芯智热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智热控”)实 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情况以及未来战略规划,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用于募投项目之“智能 热管理系统”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的全资子公司富临新能源实施 的“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智能热管理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芯智热控,该项目的运营 和建设将由芯智热控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继续投入。 2、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 年6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热管理系统”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将“智能热管理系 统”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24,959.00万元用于富临新能源实施的“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独立董 事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信息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等相关公告,2022年6月29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二、“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悬挂系统”项目 1、募投项目变更原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智能悬挂系统”项目前期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 证,但基于市场环境、客户需求以及对产品类型、产品设计要求的不断变化,“智能悬挂系统”项目推进尚需一 定时间。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情况以及未来战略规划,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 对用于本次募投项目之“智能悬挂系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并将上述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机制,根据智能悬挂系统项 目的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及时有效解决项目不同发展阶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2、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 年4 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悬挂系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 变更,并将上述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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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后的 项目 |
对应的原 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
本年度 实际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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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信息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2)等相关公告,2023年5月16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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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6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新能源锂电行业处于周期波动中,行业竞争加剧,上游 原材料碳酸锂大幅跌价所致;2024年项目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整体产销量企稳回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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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无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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