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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in Precision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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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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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1373 号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临精工”)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富临精工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 的总体列报。
专项审计说明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富临精工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 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为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 因此,汇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绵阳富临精 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顾雪峰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璐瑛
中国·上海 二 O 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专项审计说明第 2 页
单位:万元
附件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资金占用类别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 系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
2017年期初占用资 金余额 |
2017年度占用累计 发生金额 |
2017年度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
2017年期末占用资 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绵阳野马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46.61 | 309.54 | 189.09 | 167.06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 | 2,048.07 | - | 2,048.07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其他应收款 | 3.52 | 3.31 | 0.21 | 往来款 | 经营性往来 | ||
| 小计 | 46.61 | 2,361.13 | 192.40 | 2,215.34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 |||||||||
| 小计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小计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8,351.18 | 22,441.11 | 5,000.00 | 35,792.29 | 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成都富临精工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048.94 | 1,284.89 | 1,764.05 | 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小计 | 18,351.18 | 25,490.05 | 6,284.89 | 37,556.34 | |||||
| 总计 | 18,397.79 | 27,851.18 | 6,477.29 | 39,771.68 |
法定代表人:_曹勇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建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