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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PCC Annual Report 2025

Apr 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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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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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5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民國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雲林縣麥寮鄉中興村台塑工業園區 1 號之 1 公司電話:(05)681-2345 公司電話:(02)2712-2211

1


合併財務報告

目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三、聲明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7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8~9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10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1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2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13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3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3~17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7~35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6~37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7~64
(七)關係人交易 65~71
(八)質押之資產 71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71~72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72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72
(十二)其他 73~83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83~88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88~91
3.大陸投資資訊 92
(十四)部門資訊 92~96

2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自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台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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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五日


EY安永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12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9樓 9F, No. 333, Sec. 1, Keelung Road, Taipei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2 2757 8888 Fax: 886 2 2757 6050 ey.com/zh_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一、收入之認列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認列來自客戶合約之營業收入626,159,096千元,主要收入來源為煉製並銷售石化產品,因營業收入影響財務績效及盈餘分配,且交易金額重大,因此本會計師辨認為關鍵查核事項。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本會計師對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入認列執行但不限於下列查核程序:評估客戶合約收入認列會計政策的適當性,並對所辨認之履約義務之收入認列程序進行交易流程了解,執行控制點是否有效之測試;檢視交易條件確認滿足履約義務;認列收入時點之妥適性;針對前十大銷貨客戶屬關係人者發函詢證銷貨金額;取得本期新增為前十大銷貨客戶名單,瞭解其交易性質及合理性,並核對交易發生原始憑證及帳款收回證明,確認匯款人與銷貨對象係為一致;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抽選重大客戶合約收入及銷貨退回之交易檢視其交易憑證,以確認營業收入及銷售退回已作適當之截止。

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及附註六.17 中有關營業收入揭露的適當性。

二、存貨之評價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淨額為 65,290,907 千元,佔總資產比例約為 16%,對於財務報告係屬重大,存貨主要係原物料、製成品及半成品,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由於國際原油價格波動等因素,可能導致存貨價格變動幅度大,致影響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之計算複雜,本會計師因此辨認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對存貨之評價,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相關查核程序:評估存貨評價會計政策的適當性;執行內部控制查核時,對存貨之評價程序進行流程了解,並執行控制點是否有效之測試;檢視其年度盤點計畫並觀察年度盤點程序,以驗證存貨數量的正確性;測試存貨計價方法係正確採用月加權平均法;測試管理階層採用之淨變現價值,以驗證存貨淨變現價值之正確性。

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及附註六.6 中有關存貨評價揭露的適當性。

其他事項一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中,部分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告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 6,985,692 千元及 8,417,237 千元,均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2%,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157,638)千元及(81,651)千元,均占合併稅前淨利之(1)%,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 70,979 千元及 200,409 千元,分別占合併其他綜合損益淨額之 0% 及(1)%。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1.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其他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包含其他事項段之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核准文號:(103)金管證審字第1030025503號

(97)金管證六字第0970038990號

張正道 張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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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黃建澤 黃建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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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五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台塑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臺塑資產負債表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產 附註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金額 % 金額 %
1100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六.1及十二 $47,523,942 11 $22,987,569 6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六.2及十二 1,849,655 1 1,846,201 -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六.3及十二 74,552,833 18 26,379,548 7
1139 避險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六.4及十二 77,055 - 9,712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六.5及十二 140 - 140 -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四、六.5、七及十二 1,569,914 - 1,905,376 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5及十二 25,090,403 6 23,882,235 6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四、六.5、七及十二 17,918,346 4 20,620,730 6
1197 應收融資租賃款淨額 四、六.19、七及十二 12,315 - 1,997,798 1
1200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七、十二及十三 6,833,365 2 6,576,609 2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23 639,619 - 758,531 -
130x 存貨 四及六.6 65,290,907 16 77,546,460 21
1410 預付款項 六.7 14,892,314 4 22,193,390 6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796,074 - 609,635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57,046,882 62 207,313,934 56
1517 非流動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六.3及十二 17,010,078 4 17,226,256 5
1538 避險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六.4及十二 - - 15,710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四及六.8 35,338,671 8 36,845,272 10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六.9及七 85,841,722 20 87,534,779 23
1750 礦產資源淨額 2,204,548 1 2,404,007 1
1755 使用權資產 四、六.19及七 3,373,624 1 3,741,754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四及六.10 394,859 - 398,020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23 3,250,416 1 3,466,850 1
194D 長期應收融資租賃款淨額 四、六.19、七及十二 102,841 - 115,156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六.11 11,897,835 3 12,137,911 3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59,414,594 38 163,885,715 44
1xxx 資產總計 $416,461,476 100 $371,199,649 1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曹明

經理人:林克彥

會計主管:徐子凱

8


台塑多比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公告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12及十二 $107,804 - $6,781,361 2
2126 避險之金融負債-流動 四、六.4及十二 22,748 - 61,984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四及六.17 86,716 - 72,588 -
2150 應付票據 十二 3,092 - 5,615 -
2170 應付帳款 十二 9,970,466 2 8,033,128 3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七及十二 2,823,356 1 3,527,646 1
2200 其他應付款 十二 13,196,217 3 15,459,011 4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七及十二 332,312 - 357,976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23 2,435,829 1 40,337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四、六.19、七及十二 1,058,021 - 1,113,193 -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六.13、六.14及十二 8,725,000 2 10,250,000 3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四及九 535,743 - 230,026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39,297,304 9 45,932,865 13
非流動負債
2511 避險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四、六.4及十二 58,508 - 51,135 -
2530 應付公司債 六.13及十二 8,100,000 2 14,950,000 4
2540 長期借款 六.14及十二 725,000 - 464,670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23 92,799 - 104,828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六.19、七及十二 2,411,495 1 2,779,107 1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四及六.15 4,316,608 1 4,429,990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214,725 - 240,409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5,919,135 4 23,020,139 6
2xxx 負債總計 55,216,439 13 68,953,004 19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六.16
3100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95,259,597 23 95,259,597 26
3200 資本公積 31,424,987 8 31,422,485 8
330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82,136,967 20 81,515,335 22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4,470,033 1 3,033,784 1
3350 未分配盈餘 94,008,694 22 87,165,612 23
保留盈餘合計 180,615,694 43 171,714,731 46
3400 其他權益 48,491,810 12 (1,436,249) -
36xx 非控制權益 六.16 5,452,949 1 5,286,081 1
3xxx 權益總計 361,245,037 87 302,246,645 81
負債及權益總計 $416,461,476 100 $371,199,649 1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曹明

經理人:林克彥

會計主管:徐子凱

9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三十一日(金額除每月三十一日元為單位)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17及七 $626,159,096 100 $663,823,047 100
5000 營業成本 四、六.6、六.20及七 604,090,793 96 653,509,262 98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22,068,303 4 10,313,785 2
6000 營業費用 四、六.15、六.18、六.20及七
6100 撫繩費用 5,913,928 1 5,889,140 1
6200 管理費用 4,924,817 1 4,726,959 1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51,091 - 373,166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479) - (24,045) -
營業費用合計 11,189,357 2 10,965,220 2
6900 營業(損失)利益 10,878,946 2 (651,435)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21及七 944,389 - 946,352 -
7010 其他收入 六.21及七 2,477,819 - 2,667,873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21及七 (352,515) - 2,772,752 1
7050 財務成本 六.21及七 (468,191) - (524,166)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四及六.8 (768,228) - 1,355,734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833,274 - 7,218,545 1
7900 稅前淨利 12,712,220 2 6,567,110 1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及六.23 2,837,415 - 756,225 -
8200 本期淨利 9,874,805 2 5,810,885 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六.8及六.22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重數 78,265 - 206,154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56,197,465 9 (28,060,014) (4)
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 1,269,621 - 92,233 -
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費用(利益) 15,653 - 41,231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732,831) - 1,121,767 -
8368 避險工具之損益 78,210 - (131,169) -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 (499,897) - 825,533 -
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費用(利益) 1,806 - (6,017)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56,373,374 9 (25,980,710) (4)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66,248,179 11 $(20,169,825) (3)
8600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9,875,335 2 $5,970,918 1
8620 非控制權益 (530) - (160,033) -
$9,874,805 2 $5,810,885 1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66,449,790 11 $(20,322,274) (3)
8720 非控制權益 (201,611) - 152,449 -
$66,248,179 11 $(20,169,825) (3)
每股盈餘(元) 六.24
9750 基本/轉轉每股盈餘 稅前 稅後 稅前 稅後
9710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1.32 $1.04 $0.71 $0.63
本期淨利 $1.32 $1.04 $0.71 $0.63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曹明

1

經理人:林克彥

會計主管:徐子欽

10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普通股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避險工具之損益
代碼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420 3450 31XX 36XX 3XXX
A1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95,259,597 $31,422,014 $79,317,142 $3,033,784 $102,199,400 $465,272 $24,602,148 $34,929 $336,334,286 $4,883,912 $341,218,198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2,198,193 - (2,198,193) - - - - - -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19,051,919) - - - (19,051,919) - (19,051,919)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C17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 471 - - - - - - 471 - 471
D1 民國113年度淨利(損) - - - - 5,970,918 - - - 5,970,918 (160,033) 5,810,885
D3 民國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170,913 1,634,929 (27,973,882) (125,152) (26,293,192) 312,482 (25,980,710)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6,141,831 1,634,929 (27,973,882) (125,152) (20,322,274) 152,449 (20,169,825)
O1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249,720 249,720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74,493 - (74,493) - - - -
Z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95,259,597 $31,422,485 $81,515,335 $3,033,784 $87,165,612 $2,100,201 $(3,446,227) $(90,223) $296,960,564 $5,286,081 $302,246,645
A1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95,259,597 $31,422,485 $81,515,335 $3,033,784 $87,165,612 $2,100,201 $(3,446,227) $(90,223) $296,960,564 $5,286,081 $302,246,645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621,632 - (621,632) - - - - - -
B3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1,436,249 (1,436,249) - - - - - -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7,620,768) - - - (7,620,768) - (7,620,768)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2,161 - - - - - - 2,161 - 2,161
C17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 341 - - - - - - 341 - 341
D1 民國114年度淨利(損) - - - - 9,875,335 - - - 9,875,335 (530) 9,874,805
D3 民國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67,063 (1,031,504) 57,462,492 76,404 56,574,455 (201,081) 56,373,374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9,942,398 (1,031,504) 57,462,492 76,404 66,449,790 (201,611) 66,248,179
O1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368,479 368,479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6,579,333 - (6,579,333) - - - -
Z1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95,259,597 $31,424,987 $82,136,967 $4,470,033 $94,008,694 $1,068,697 $47,436,932 $(13,819) $355,792,088 $5,452,949 $361,245,037

董事長: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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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林克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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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徐子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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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金 額 金 額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利 $12,712,220 $6,567,110
A20000 調整項目:
A20010 收益費措項目:
A20100 折舊及折抵費用 11,199,288 11,373,173
A20200 攤銷費用 1,963,718 1,594,212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3,454) (204,603)
A20900 利息費用 468,191 524,166
A21200 利息收入 (944,389) (946,352)
A21300 短利收入 (407,644) (511,487)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768,228 (1,355,734)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8,554) 89,451
A227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損失(利益) 3,390 (8,586)
A22900 處分其他資產損失(利益) - 4,412
A232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失(利益) 33,771 -
A237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30,391 11,152
A23800 非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3,721) (15,197)
A29900 其他項目一般貸借改(利益)損失 2,818 89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含關係人)(增加)減少 335,462 1,949,662
A31150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增加)減少 1,494,216 457,577
A31180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增加)減少 (654,998) 505,206
A31200 存貨(增加)減少 12,257,841 (888,730)
A31230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5,213,727 974,997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126,672) 132,290
A32125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14,128 5,340
A32130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2,523) 671
A32150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增加(減少) 1,233,048 (6,396,739)
A32180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2,220,652) (740,663)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305,717 (64,730)
A32240 淨權定編列負債增加(減少) (35,117) (4,435)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43,628,430 13,052,252
A33500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136,065) (3,849,862)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43,492,365 9,202,390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90,000) -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8,293,649 92,470
B000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19,562 3,484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2,569,073)
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935,478 -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支付之成本 (6,473,419) (9,483,021)
支付之資本化利息 (14,676) (683)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價款 16,516 13,719
B04200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一同業往來減少 422,487 3,971,470
B055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3,492 32,630
B06100 長期應收融貸款減少 1,898,652 342,633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59,767) -
B066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 8,365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1,723,515) (2,604,262)
B07500 收取之利息 920,144 988,700
B07600 收取之短利 965,800 2,240,073
B09900 其他投資活動 (126,299) (1,240,587)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4,988,104 (8,204,082)
CCCC 募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 6,667,024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6,673,557) -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4,000,000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4,000,000)
C01300 償還公司債 (5,250,000) (5,650,00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1,510,330 3,464,67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4,375,060) -
C03800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減少 (25,664) (112,875)
C04020 短資本金償還 (1,215,351) (1,223,230)
C04400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25,343) (17,575)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7,619,482) (19,051,842)
C05600 支付之利息 (511,619) (521,901)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368,479 249,720
CCCC 募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3,817,207) (16,196,009)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26,889) 278,717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24,536,373 (14,918,984)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2,987,569 37,906,553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7,523,942 $22,987,569

董事長:曹明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林克彥

會計主管:徐子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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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自民國八十一年三月開始籌備,於民國八十一年四月六日核准設立,設廠於雲林縣麥寮鄉台塑企業麥寮園區,主要營業項目包括經營提煉石油廠及碳氫化合物製造廠等。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五年五月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股票公開發行,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經金管會證期局(原證期會)(92)台財證(一)第0920151815號函准予股票上市,並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正式掛牌交易。主要由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及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投資成立,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持股比例各為28.55%、24.15%及23.10%。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五日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集團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新準則及修正之首次適用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2.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尚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且金管會已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項次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2年1月1日
2 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民國115年1月1日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民國115年1月1日
4 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民國115年1月1日

13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此準則提供保險合約全面性之模型,含括所有會計相關部分(認列、衡量、表達及揭露原則),準則之核心為一般模型,於此模型下,原始認列以履約現金流量及合約服務邊際兩者之合計數衡量保險合約群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帳面金額為剩餘保障負債及已發生理賠負債兩者之總和。

除一般模型外,並提供具直接參與特性合約之特定適用方法(變動收費法);及短期合約之簡化法(保費分攤法)。

此準則於民國一〇六年五月發布後,另於民國一〇九年及一一〇年發布修正,該等修正除於過渡條款中將生效日延後 2 年(亦即由原先民國一一〇年一月一日延後至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並提供額外豁免外,並藉由簡化部分規定而降低採用此準則成本,以及修改部分規定使部分情況更易於解釋。此準則之生效將取代過渡準則(亦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保險合約」)

(2) 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

(a) 釐清金融負債係於交割日除列,並對於交割日前使用電子支付結清之金融負債說明會計處理。

(b) 對具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相關連結特性或其他類似或有特性之金融資產,釐清如何評估其現金流量特性。

(c) 釐清無追索權資產及合約連結工具之處理。

(d) 對於條款與或有特性相關(包括與ESG連結)之金融資產或負債,以及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要求額外揭露。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a)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

主要係對首次採用者適用此準則之避險會計之說明修正為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一致。

(b)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此修正係對除列利益或損失更新過時之交互索引。

(c)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施行指引之修正

此修正改善施行指引中之部分文字說明,包括前言、遞延公允價值及交易價格差異揭露,以及信用風險揭露。

(d)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

此修正新增交互索引以解決承租人租賃負債除列疑義,以及釐清交易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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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e)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之修正

此修正消除準則中第B74段與第B73段間之不一致。

(f)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

此修正刪除準則中第37段提及之成本法。

(4) 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

(a) 釐清適用「本身使用」之規定。

(b) 當合約被用以作為避險工具時,允許適用避險會計。

(c) 增加附註揭露之規定,以幫助投資人了解該等合約對企業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影響。

以上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以後開始會計年度適用,本集團評估並無重大影響。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項次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民國116年1月1日(註)
3 揭露倡議一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 民國116年1月1日
4 換算為高度通貨經濟膨脹下之表達貨幣(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9號之修正) 民國116年1月1日

(註)金管會於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發布我國於一一七年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之新聞稿。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15


16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主要改變如下:

(a) 提升損益表之可比性

於損益表中將收益及費損分類至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或停業單位等五個種類,其中前三個是新的分類,以改善損益表之結構,並要求所有企業提供新定義之小計(包括營業損益)。藉由提升損益表之結構及新定義之小計,能讓投資者於分析企業間之財務績效時能有一致之起點,並更容易對企業進行比較。

(b) 增進管理績效衡量之透明度

要求企業揭露與損益表相關之企業特定指標(稱為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解釋。

(c) 財務報表資訊有用之彙總

對決定財務資訊之位置係於主要財務報表或附註建立應用指引,此項改變預計提供更詳細及有用之資訊。要求企業提供更透明之營業費用資訊,以協助投資者尋找及了解其所使用之資訊。

(3) 揭露倡議一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

此新準則及其修正簡化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之揭露,並開放符合定義之子公司自行選擇適用此準則。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4) 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之表達貨幣(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9號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

(a) 釐清當報導個體功能性貨幣非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換算成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表達貨幣時,其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應以最近期財務狀況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 (b) 對於前述情況下,後續表達貨幣不再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時,報導個體不應對前期報表金額重新進行換算。 (c) 當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皆為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報導個體應按國際會計準則第29號第34段進行相關之會計處理。

以上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適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集團除現正評估(2)之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之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2. 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告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另行註明者外,合併財務報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3. 合併概況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控制即達成。特別是,本公司僅於具有下列三項控制要素時,本公司始控制被投資者:

(a) 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亦即具有賦予其現時能力以主導攸關活動之既存權利) (b) 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利,及 (c) 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報酬金額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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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當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少於多數之被投資者表決權或類似權利時,本公司考量所有攸關事實及情況以評估其是否對被投資者具有權力,包括:

(a) 與被投資者其他表決權持有人間之合約協議 (b) 由其他合約協議所產生之權利 (c) 表決權及潛在表決權

當事實及情況顯示三項控制要素中之一項或多項發生變動時,本公司即重評估是否仍控制被投資者。

子公司自收購日(即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即全部編入合併報告中,直到喪失對子公司控制之日為止。子公司財務報告之會計期間及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一致。所有集團內部帳戶餘額、交易、因集團內部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內部利得與損失及股利,係全數銷除。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該股權變動係以權益交易處理。

子公司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產生虧損餘額亦然。

若本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

(a) 除列子公司之資產(包括商譽)和負債; (b) 除列任何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c) 認列取得對價之公允價值; (d) 認列所保留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 (e) 重分類母公司之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金額為當期損益,或依其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直接轉入保留盈餘; (f) 認列所產生之差額為當期損益。

(2)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或出資比例
114.12.31 113.12.31
本公司 台亞石油(股)公司 零售業 100% 100%
本公司 六輕汽車貨運(股)公司 運輸業 88% 88%
本公司 台順貿易(股)公司 零售業 60% 60%
本公司 FPCC USA, INC. 石油探勘 100% 100%
本公司 FPCC DILIGENCE Corp. 船舶租賃 100% 100%
本公司 FPCC MAJESTY Corp. 船舶租賃 100% 100%
本公司 FPCC NATURE Corp. 船舶租賃 100% 100%
本公司 FG INC. 投資公司 57% 57%
FG INC. FG LA LLC 石化製品產銷 100% 100%
FPCC USA, INC. MONTGOMERY GATHERING, LLC 天然氣輸送 7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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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孫公司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孫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說明
114.12.31 113.12.31
台亞石油(股)公司 鯉世界國際(股)公司 零售業 53.80% 53.80% 子公司對鯉世界國際(股)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持股均為69.49%,該公司之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及本期淨利分別佔各該年度(底)合併資產總額、合併負債總額及合併總損益之0.08%、0.02%、0.01%及0.09%、0.02%、(0.04)%,因其不具重大影響,故未將其併入合併財務報告。
六輕汽車貨運(股)公司 鯉世界國際(股)公司 零售業 15.69% 15.69%
  1. 外幣交易

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集團內的每一個體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報表。

集團內個體之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2)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外幣項目,依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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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涉及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喪失控制之部分處分,及部分處分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之權益後,所保留之權益係一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金融資產者,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而不認列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本集團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貨幣列報。

  1.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4)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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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之認列與衡量

本集團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集團以下列兩項為基礎將金融資產分類為後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並以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含應收融資租賃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其他應收款等項目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此等金融資產(不包括涉及避險關係者)後續以攤銷後成本【原始認列時衡量之金額,減除已償付之本金,加計或減除該原始金額與到期金額間差額之累積攤銷數(使用有效利息法),並調整備抵損失】衡量。於除列、透過攤銷程序或認列減損利益或損失時,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利息,則認列於損益:

A. 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B. 非屬前者,惟後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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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此類金融資產相關損益之認列說明如下:

A. 除列或重分類前,除減損利益或損失與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B. 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作為重分類調整 C.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利息,則認列於損益:

(a) 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b) 非屬前者,惟續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此外,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適用範圍之權益工具,且該權益工具既非持有供交易,亦非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企業合併中之收購者所認列之或有對價,於原始認列時,選擇(不可撤銷)將其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中之金額後續不得移轉至損益(處分該等權益工具時,將列入其他權益項目之累積金額,直接轉入保留盈餘),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投資之股利則認列於損益,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除前述符合特定條件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金融資產均採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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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預期信用損失認列並衡量備抵損失。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係將備抵損失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且不減少該投資之帳面金額。

本集團以反映下列各項之方式衡量預期信用損失:

A. 藉由評估各可能結果而決定之不偏且以機率加權之金額 B. 貨幣時間價值 C. 與過去事項、現時狀況及未來經濟狀況預測有關之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 (於資產負債表日無須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者)

衡量備抵損失之方法說明如下:

A. 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未顯著增加,或於資產負債表日判定為信用風險低者。此外,亦包括前一報導期間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但於本期資產負債表日不再符合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之條件者。 B.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或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 C. 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範圍內之交易所產生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本集團採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D. 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範圍內之交易所產生之應收租賃款,本集團採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比較金融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與原始認列日之違約風險之變動,評估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另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3) 金融資產除列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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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集團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及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外)。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關損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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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集團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5)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9. 衍生工具及避險會計

本集團管理能源商品價差交換風險,以符合並具有經濟關係之避險工具與被避險項目進行管理,並設定避險有效之避險比率。當避險關係不符合避險比率之規定,惟其風險管理目標仍維持相同時,則調避險比率以符合避險會計之要件。

當避險關係(或避險關係之一部分)不再符合避險會計之要件時(於考量避險關係之任何重新平衡後),則推延停止適用避險會計。

能源商品價差交換風險之避險關係類型及其會計處理如下:

現金流量避險

對現金流量變異暴險之避險,該變異係可歸因於已認列資產或負債,或其組成部分,或高度很有可能預期交易有關之特定風險。

與被避險項目相關之單獨權益組成部分調整為:避險工具自避險開始後之累積利益或損失,及被避險項目自避險開始後之公允價值累積變動數,兩者取低者。

避險工具之利益或損失中確定屬有效避險部分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剩餘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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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集團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值,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1. 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

製成品及半成品-包括直接原料、人工及以正常產能分攤之固定製造費用,但不包含借款成本。固定製造費用係以正常產能分攤,若實際產能大於正常產能則以實際產能分攤。半成品及製成品採加權平均法。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勞務提供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定處理,非屬存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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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係採用權益法處理。關聯企業係指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者。合資係指本集團對聯合協議(具聯合控制者)之淨資產具有權利者。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後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或合資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投資之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本集團與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則依其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響本集團對其持股比例時,本集團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變動。因而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或合資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或合資增發新股時,本集團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因而使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或合資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該增減數。於投資比例變動為減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關項目,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或合資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或合資之財務報告係就與集團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本集團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發生減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本集團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規定以關聯企業或合資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差異數計算減損金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損益中。前述可回收金額如採用該投資之使用價值,本集團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使用價值:

(1) 本集團所享有關聯企業或合資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包括關聯企業或合資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2) 本集團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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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須對其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或對合資之聯合控制時,本集團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列所保留之投資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時,該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帳面金額與所保留投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損益。此外,當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對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時,本集團持續適用權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1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集團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房屋及建築 25~55年
機器設備 5~40年
運輸設備 3~15年
其他設備 3~25年
租賃改良 依租賃年限或耐用年限孰短者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評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值變動。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變更參賽廠其中之煉油部(煉油石油焦高溫氧化工場及油料處除外)、烯烴部及保養中心之機器設備、運輸及其他設備等固定資產之折舊方法,由平均法改為定率遞減法計算折舊外,已達耐用年限而仍可使用者,依估計仍可使用年數續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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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投資性不動產

本集團自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係以原始成本衡量,並包含取得該項資產之交易成本。投資性不動產之帳面金額包括於達到成本可認列之條件下,因修繕或新增現有投資性不動產而投入之成本,但一般日常發生之維修費用則不作為其成本之一部分。於原始認列後,除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符合分類為待出售(或包括於分類為待出售之處分群組中)之條件者外,投資性不動產之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對該模式之規定處理,惟若其由承租人以使用權資產所持有且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之規定非為待出售者,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規定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在處分、或永久不再使用且預期無法由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之情況下,即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本集團依資產實際用途決定轉入或轉出投資性不動產。

當不動產符合或不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且有證據顯示用途改變時,本集團將不動產轉列為投資性不動產或從投資性不動產轉出。

15. 租賃

本集團就合約成立日評估該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該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否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本集團評估在整個使用期間是否具有下列兩者:

(1) 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及 (2) 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對於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者,本集團將合約中每一租賃組成部分作為單獨租賃,並與合約中之非租賃組成部分分別處理。對於合約包含一項租賃組成部分以及一項或多項之額外租賃或非租賃組成部分者,本集團以每一租賃組成部分之相對單獨價格及非租賃組成部分之彙總單獨價格為基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攤至該租賃組成部分。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之相對單獨價格,以出租人(或類似供應者)分別對該組成部分(或類似組成部分)收取之價格為基礎決定。若可觀察之單獨價格並非隨時可得,本集團最大化可觀察資訊之使用以估計該單獨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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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為承租人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當本集團係租賃合約之承租人時,對所有租賃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本集團於開始日,按於該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衡量租賃負債。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於開始日,計入租賃負債之租賃給付,包括與租賃期間內之標的資產使用權有關且於該日尚未支付之下列給付: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原始衡量); (3) 殘值保證下承租人預期支付之金額; (4) 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若本集團可合理確定將行使該選擇權;及 (5) 租賃終止所須支付之罰款,若租賃期間反映承租人將行使租賃終止之選擇權。

開始日後,本集團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租賃負債,以有效利率法增加租賃負債帳面金額,反映租賃負債之利息;租賃給付之支付減少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本集團於開始日,按成本衡量使用權資產,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包含:

(1) 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2) 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3) 承租人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及 (4) 承租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將標的資產復原至租賃之條款及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

使用權資產後續衡量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列示,亦即適用成本模式衡量使用權資產。

若租賃期間屆滿時標的資產所有權移轉予本集團,或若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反映本集團將行使購買選擇權,則自開始日起至標的資產耐用年限屆滿時,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舊。否則,本集團自開始日起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舊。

本集團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判定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損並處理任何已辨認之減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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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列報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並於綜合損益表分別列報與租賃相關之折舊費用及利息費用。

本集團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選擇按直線基礎或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將有關該等租賃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於合約成立日將其每一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或融資租賃。租賃如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係分類為融資租賃;若未移轉,則分類為營業租賃。於開始日,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認列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資產,並按租賃投資淨額將其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

對於合約包含租賃組成部分以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集團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本集團按直線基礎或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將來自營業租賃之租賃給付認列為租金收入。對於營業租賃之非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於發生時認列為租金收入。

16. 探勘及評估資產

礦產資源係指取得之礦區權益和油氣開發活動形成的油氣井及相關設施。本集團為取得礦區權益而發生之必要成本包含所有取得、探勘、開發及拆除或復原成本均列為礦產資源成本。

17.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集團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述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集團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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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且該義務金額能可靠估計。當本集團預期某些或所有負債準備可被歸墊時,只有當歸墊幾乎完全確定時認列為單獨資產。若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時,負債準備以可適當反映負債特定風險之現時稅前利率折現。負債折現時,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負債金額,認列為借款成本。

此負債準備(帳列其他流動負債)係依「氣候變遷因應法」及相關子法所徵收之碳費。依相關法規與本年度應盤查登錄及查驗之溫室氣體排放源之預計排放量,本集團屬碳費徵收對象。惟因碳費金額涉及諸如盤查方法與技術之應用、營運活動對排放量之影響、主管機關之查核結果或自主減量計畫執行情形等之不確定性,本集團已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相關規定,綜合考量可取得之內部及外部資訊,作為最佳估計值之依據。

19. 收入認列

本集團與客戶合約之收入主要包括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會計處理分別說明如下:

銷售商品

本集團製造並銷售商品,於承諾之商品運送至客戶端且客戶取得其控制(即客戶主導該商品之使用並取得該商品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時認列收入,主要商品為石化類產品,以合約敘明之價格為基礎認列收入,其餘銷售商品之交易,通常附有數量折扣(以特定期間累積銷售總額為基礎)。因此,收入以合約敘明之價格為基礎,並減除估計之數量折扣金額。本集團以累積經驗並採期望值估計數量折扣產生之變動對價,惟其範圍僅限於與變動對價相關之不確定性於後續消除時,所認列之累計收入金額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部分。在協議之特定期間,對預期之數量折扣亦相對認列退款負債。

本集團對於所提供之商品並未提供任何保固協議。

本集團銷售商品交易之授信期間為30天~60天,大部分合約於商品移轉控制且具有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時,即認列應收帳款,該等應收帳款通常期間短且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若有部分合約,具有已移轉商品予客戶惟仍未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則認列合約資產,合約資產另須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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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勞務

本集團提供之勞務服務主要係碼頭操作服務,該等服務屬單獨定價或協商,係以操作裝卸量為基礎提供服務,屬於於某一時點滿足履約義務,故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本集團大部分合約協議價款係於服務提供後開單收取,當具有已移轉勞務予客戶惟仍未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時,即認列合約資產。然有部分合約,由於簽約時即先向客戶收取部分對價,本集團承擔須於續後提供勞務之義務,故認列為合約負債。

本集團前述合約負債轉列收入之期間通常不超過一年,並未導致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產生。

  1.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用。借款成本係包括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中。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員工退休辦法係依當地法令規定辦理。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則依當地特定比例提撥並認列為當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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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期間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括計畫資產報酬與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1) 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2) 當集團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兩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因提撥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1.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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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且於交易當時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且於交易當時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本期所得稅資產及本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依「國際租稅變革-支柱二規則範本(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暫時性例外之規定,因此不得認列支柱二所得稅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亦不得揭露其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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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1. 判斷

在採用本集團會計政策之過程中,管理階層進行下列對合併財務報告金額認列最具有重大影響之判斷:

融資租賃-集團為承租人/出租人

本集團已簽訂船舶及設備租約,基於對其約定條款之評估,該等租約已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將該等租約以融資租賃處理。

  1.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得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請詳附註十二。

(2) 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價。精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增減變動等。對用以衡量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

(3) 收入認列-銷貨退回及折讓

本集團依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銷貨退回及折讓,並於商品銷售時作為營業收入之減項,前述銷貨退回及折讓之估計,係於重大迴轉所認列之累計收入金額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之前提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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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集團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集團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

(5) 存貨

存貨淨變現價值之估計值係考量存貨發生毀損、全部或部分過時或售價下跌等情況,以估計時可得之存貨預期變現金額之最可靠證據為之,請詳附註六。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12.31 113.12.31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5,021 $5,046
支票存款 18,809 33,918
活期及外匯存款 14,926,399 4,324,029
定期存款 23,410,383 10,454,651
商業本票 9,163,330 8,069,925
附買回債券 - 100,000
合 計 $47,523,942 $22,987,569

(1)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現金及約當現金,均無提供質押或用途受限制之情況。

(2) 商業本票及附買回債券係短期內到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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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14.12.31 113.12.31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基 金 $1,849,655 $1,846,201

本集團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之(損)益淨額分別為3,454千元及204,603千元。

本集團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
114.12.31 113.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上市櫃公司股票 $74,552,833 $26,379,548
未上市櫃公司股票 17,010,078 17,226,256
合 計 $91,562,911 $43,605,804
流 動 $74,552,833 $26,379,548
非 流 動 17,010,078 17,226,256
合 計 $91,562,911 $43,605,804

本集團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本集團持有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股利收入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與資產負債表日仍持有之投資相關 $407,644 $511,487

集團考量投資策略除列部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與除列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於除列日之公允價值 $8,293,649 $92,470
由其他權益轉列保留盈餘之處分之累積利益 (損失) 6,513,100 7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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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避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114.12.31 113.12.31
避險之金融資產:
衍生工具
能源商品 $77,055 $25,422
流動 $77,055 $9,712
非流動 - 15,710
合計 $77,055 $25,422
114.12.31 113.12.31
避險之金融負債:
衍生工具
能源商品 $81,256 $113,119
流動 $22,748 $61,984
非流動 58,508 51,135
合計 $81,256 $113,119

(1)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已簽訂尚未交割之能源商品合約分別為529筆及200筆。為規避原油、成品油及天然氣市場之價格風險,本集團選擇與被避險項目價格變動高度相關之衍生性商品作為避險工具,並作定期評估,現有合約均屬指定避險且為避險有效,有關本集團風險政策,避險策略及活動請詳附註十二。

(2) 為規避原油、成品油及天然氣市場之價格風險,尚未交割之能源商品合約明細如下:

114.12.31
帳面價值
商品名稱 合約計價期間 合約數量 資產 負債
新加坡汽油/杜拜原油價差交換合約 115.01.01~116.12.31 2,400千桶 $40,178 $189
杜拜原油月份價差-M3結算(Dub) 115.01.01~117.02.29 21,600千桶 - 38,829
杜拜原油月份價差-M1結算(Dub) 115.01.01~116.12.31 4,800千桶 2,415 3,587
新加坡10ppm柴油/杜拜原油價差交換合約 115.04.01~115.12.31 3,000千桶 34,462 -
Henry Hub Natural Gas Asian Swap 115.01.27~116.11.26 6,110,000MMBtu - 38,651
合計 77,055 81,256
減:避險之金融資產(負債)-流動 77,055 22,748
避險之金融資產(負債)-非流動 $- $5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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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31
合約數量 帳面價值
商品名稱 合約計價期間 資產 負債
新加坡汽油/杜拜原油價差交換合約 114.01.01~114.12.31 300千桶 $5,704 $-
新加坡柴油/杜拜原油價差交換合約 114.04.01~115.12.31 2,025千桶 19,718 -
Henry Hub Natural Gas Asian Swap 114.01.29~116.11.26 11,520,000 - 113,119
MMBtu
合計 25,422 113,119
減:避險之金融資產(負債)-流動 9,712 61,984
避險之金融資產(負債)-非流動 $15,710 $51,135
  1.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114.12.31 113.12.31
應收票據 $140 $140
減:備抵損失 - -
應收票據淨額 $140 $140
應收票據-關係人 $1,569,914 $1,905,376
減:備抵損失 - -
應收票據淨額-關係人 $1,569,914 $1,905,376
應收帳款 $25,577,905 $24,370,216
減:備抵損失 (487,502) (487,981)
應收帳款淨額 $25,090,403 $23,882,235
應收帳款-關係人 $17,918,346 $20,620,730
減:備抵損失 -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17,918,346 $20,620,730

上述應收票據及帳款皆係因營運而產生,並未有提供予金融機構抵質押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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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團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30~60天。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總帳面金額分別為45,066,305千元及46,896,462千元,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備抵損失相關資訊詳附註六.18,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1. 存 貨
114.12.31 113.12.31
原 料 $25,764,685 $30,338,182
物 料 6,538,999 6,411,451
半 成 品 11,012,220 12,143,615
製 成 品 21,282,452 28,567,326
在途材料 689,222 82,035
主副商品 3,329 3,851
合 計 $65,290,907 $77,546,460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費用之存貨(營業)成本分別為604,090,793千元及653,509,262千元,其中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為當期費用(利益)分別為(405,815)千元及(395,178)千元。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產生存貨跌價回升利益分別為405,815千元及395,178千元,係因國際原油、輕油等價格呈現下跌走勢,故將高價庫存去化後,存貨成本降低,經評價產生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前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1. 預付款項
114.12.31 113.12.31
預付修護費-流動 $9,049,555 $10,898,900
預付購料款 3,319,513 8,719,661
預付費-港口碼槽裝卸費及其他等 2,523,246 2,574,829
合 計 $14,892,314 $22,19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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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集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明細如下:

被投資公司名稱 114.12.31 113.12.31
金額 持股比例(%) 金額 持股比例(%)
投資關聯企業
麥寮汽電(股)公司 $18,013,147 24.94 $16,149,274 24.94
宜濟建設(股)公司 27,703 40.55 27,728 40.55
麥寮工業區專用港管理(股)公司 2,530,987 44.96 2,497,433 44.96
台塑開發(股)公司 609,753 45.99 505,781 45.99
台塑海運(股)公司 740,334 20.00 788,096 20.00
中塑油品(股)公司 909,576 20.00 783,549 20.00
台朔環保(股)公司 247,608 24.34 240,481 24.34
台塑合成橡膠(香港)有限公司 1,386,378 33.33 1,575,837 33.33
南亞光電(股)公司 312,368 28.77 313,294 28.77
鯨世界國際(股)公司 230,997 69.49 230,361 69.49
全鋒汽車(股)公司 65,462 49.00 63,765 49.00
新譜光(股)公司 55,835 39.43 57,529 39.43
與誠科技(股)公司 4,803 20.00 4,575 20.00
台塑資源(股)公司 4,062,093 25.00 6,403,506 25.00
台塑集團(開曼)有限公司 - - 968,838 25.00
台塑新智能科技(股)公司 4,158,658 25.00 4,174,692 25.00
小 計 33,355,702 34,784,739
投資合資
佳的星(股)公司 84,232 50.00 97,005 50.00
台塑科騰化學有限公司 1,440,656 50.00 1,429,661 50.00
台塑出光特用化學品(股)公司 - 50.00 - 50.00
福機裝(股)公司 458,081 45.00 533,867 45.00
小 計 1,982,969 2,060,533
合 計 $35,338,671 $36,845,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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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資關聯企業

(a)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皆並非重大。本集團投資關聯企業之彙總性財務資訊,依所享有份額合計列示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828,410) $1,494,58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769,724 917,76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58,686) $2,412,346

(b) 本集團投資關聯企業並無公開報價者。

(2) 投資合資

本集團之投資合資皆並非重大。本集團投資合資之彙總性財務資訊,依所享有份額合計列示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損) $60,182 $(138,84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60,182 $(138,846)

(3) 前述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或有負債或資本承諾,亦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合資公司於取得所有合資合夥人之一致同意前不得分配其淨利。

(4) 鯨世界國際(股)公司未編入合併財務報告之說明,請詳附註四.3.(3)。

(5)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台塑集團(開曼)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一一四年度辦理清算。

(6)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上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提供予金融機構作為質押或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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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因本集團營業租賃出租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占全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約略0.01%,故不擬另外列示變動表。

土地及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其他設備 運輸設備 租賃改良 未完工程 合計
成本:
114.01.01 $27,181,314 $48,141,602 $393,189,689 $5,129,271 $902,951 $347,272 $13,344,276 $488,236,375
增添 - 425,137 196,186 108,081 113,914 - 5,644,777 6,488,095
移轉 - 681,053 5,110,988 133,457 - - (3,844,279) 2,081,219
處分 - - (747,939) (53,833) (67,550) - - (869,322)
匯率變動之影響 (156,914) - - (3,529) - - (259,637) (420,080)
114.12.31 $27,024,400 $49,247,792 $397,748,924 $5,313,447 $949,315 $347,272 $14,885,137 $495,516,287
成本:
113.01.01 $26,846,473 $46,613,341 $385,306,632 $4,934,238 $884,956 $356,546 $14,073,689 $479,015,875
增添 95,790 1,241,971 968,694 174,100 45,659 - 6,957,490 9,483,704
移轉 - 286,290 7,567,924 135,041 195 - (7,989,450) -
處分 - - (653,561) (117,217) (27,859) (9,274) (96,367) (904,278)
匯率變動之影響 239,051 - - 3,109 - - 398,914 641,074
113.12.31 $27,181,314 $48,141,602 $393,189,689 $5,129,271 $902,951 $347,272 $13,344,276 $488,236,375
折舊及減損:
114.01.01 $- $37,891,455 $357,638,143 $4,173,779 $710,992 $287,227 $- $400,701,596
折舊 - 1,769,911 7,725,471 267,727 59,419 13,813 - 9,836,341
處分 - - (744,644) (53,456) (63,260) - - (861,360)
移轉 - 6,121 (6,492) (183) - - - (554)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1,458) - - - (1,458)
114.12.31 $- $39,667,487 $364,612,478 $4,386,409 $707,151 $301,040 $- $409,674,565
113.01.01 $- $36,100,890 $350,378,017 $4,026,443 $683,080 $282,664 $- $391,471,094
折舊 - 1,793,468 7,904,432 262,208 55,682 13,837 - 10,029,627
處分 - - (646,929) (117,046) (27,859) (9,274) - (801,108)
移轉 - (2,903) 2,623 191 89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1,983 - - - 1,983
113.12.31 $- $37,891,455 $357,638,143 $4,173,779 $710,992 $287,227 $- $400,701,596
淨帳面金額:
114.12.31 $27,024,400 $9,580,305 $33,136,446 $927,038 $242,164 $46,232 $14,885,137 $85,841,722
113.12.31 $27,181,314 $10,250,147 $35,551,546 $955,492 $191,959 $60,045 $13,344,276 $87,53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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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及其利率如下: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未完工程 $14,676 $683
借款成本資本化利率區間 2.01%~2.23% 2.01%

(1) 本集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未有供抵押及擔保之情況。

(2)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借款成本資本化前之利息總額分別為482,867千元及524,849千元。

  1. 投資性不動產
114.01.01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114.12.31
土地
成本 $921,562 $- $(6,882) $914,680
114.01.01 提列減損 減損迴轉利益 114.12.31
土地
累計減損 $523,542 $- $(3,721) $519,821
114.01.01 114.12.31
土地
淨帳面金額 $398,020 $394,859
113.01.01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113.12.31
土地
成本 $945,606 $- $(24,044) $921,562
113.01.01 提列減損 減損迴轉利益 113.12.31
土地
累計減損 $538,739 $- $(15,197) $523,542
113.01.01 113.12.31
土地
淨帳面金額 $406,867 $39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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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本集團投資性不動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b) 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並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而僅揭露其公允價值之資訊,其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為394,859千元及398,020千元,本集團投資性不動產係委任獨立之外部鑑價專家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及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評價之公允價值列帳。公允價值之決定係依市場證據支持,採用之評價方法為市場法中之比較法,其主要使用之輸入值為每坪之價格。

11.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4.12.31 113.12.31
存出保證金 $430,211 $510,305
預付土地及設備款 5,130,613 4,138,307
墊付款 218,770 255,317
待分攤費用 2,452,508 2,928,659
其他資產-土地 10,584 10,584
預付修護費-非流動 3,195,207 3,434,069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459,942 860,670
合 計 $11,897,835 $12,137,911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暫以第三人名義為所有權登記之土地成本均為10,584千元,已於所屬地政機關辦妥設定抵押權,設定金額均為85,160千元,以保全本公司之權益,上述土地帳列於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

12. 短期借款

利率區間(%) 114.12.31 113.12.31
購料借款 浮動利率 $18,804 $273,927
信用借款 1.85% 89,000 6,349,172
員工持股獎勵金 - - 158,262
合 計 $107,804 $6,781,361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使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別約為30,946,626千元及27,526,64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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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應付公司債
114.12.31 113.12.31
應付國內無擔保公司債 $14,950,000 $20,200,0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6,850,000) (5,250,000)
一年後到期之應付公司債 $8,100,000 $14,950,000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國內公司債發行條件說明如下:

國內無擔保不可轉換公司債:

| 項 目 | 第三十五次 (103-1) 無擔保 公司債 | 第三十六次 (108-1) 無擔保 公司債 | | 第三十七次 (109-1) 無擔保 公司債 | | | --- | --- | --- | --- | --- | --- | | 卷 別 | 丙券 | 乙券 | 丙券 | 乙券 | 丙券 | | 發行日期 | 103.9.12 | 108.7.24 | 108.7.24 | 109.8.6 | 109.8.6 | | 發行總額 | 1,400,000 | 4,500,000 | 2,100,000 | 7,800,000 | 2,100,000 | | 期末餘額 | 700,000 | 2,250,000 | 2,100,000 | 7,800,000 | 2,100,000 | | 每張面額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發行價格 | 按面額十足發行 | 按面額十足發行 | 按面額十足發行 | 按面額十足發行 | 按面額十足發行 | | 債券期限 | 12年期 | 7年期 | 10年期 | 7年期 | 10年期 | | 票面利率 | 固定利率 1.99% | 固定利率 0.78% | 固定利率 0.87% | 固定利率 0.64% | 固定利率 0.68% | | 付息期間 | 每年付息 一次 | 每年付息 一次 | 每年付息 一次 | 每年付息 一次 | 每年付息 一次 | | 償還 轉法 | 每屆11.12年底 各還本50% | 每屆6.7年底 各還本50% | 每屆9.10年底 各還本50% | 每屆6.7年底 各還本50% | 每屆9.10年底 各還本50% | | 可否轉換、交換或付款賠償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證券局核准文號 | 民國103年7月31日金管 證發字第1030029158號函 | 民國108年7月22日證權 債字第10800082232號函 | 民國108年7月22日證權 債字第10800082232號函 | 民國109年7月28日證權 債字第10900087591號函 | 民國109年7月28日證權 債字第10900087591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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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長期借款
貸款銀行 契約期間及償還辦法 性質 114.12.31 113.12.31
金額 利率區間 金額 利率區間
臺灣銀行、中國信託銀行等10家銀行 112.07.11~115.7.11,利息按月繳付,支應營運週轉金
授信期間自首次動用日起算兩年,
並展延授信期限一年。 支應營運週轉金 $1,875,000 1.849%~
1.853% $5,000,000 1.790%~
1.845%
第一銀行 113.09.27~120.9.26,利息按月繳付,擴建支出
授信期限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七年,
到期日一次清償,得視自身需求申請提前還款。 725,000 2.010%~
2.230% 464,670 2.009%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轉列流動負債 (1,875,000) (5,000,000)
一年後到期之長期負債 $725,000 $464,670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1)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定,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297,926千元及298,453千元。

(2)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五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惟基數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額 2% 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之專戶。另,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進行資產配置,基金之投資以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管理之中長期投資策略進行投資。考量市場、信用、流動性等風險,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限額與控管計畫,使在不過度承擔風險下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下一年度提撥64,439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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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均於民國一二三年到期。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畫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37,039 $40,092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63,620 57,460
合 計 $100,659 $97,55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14.12.31 113.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5,498,991 $5,544,305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182,383) (1,114,315)
其他非流動負債-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帳列數 $4,316,608 $4,429,990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調節: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 負債(資產) | | --- | --- | --- | --- | | 113.01.01 | $5,678,729 | $(1,038,150) | $4,640,579 | | 當期服務成本 | 40,092 | - | 40,092 | | 利息費用(收入) | 70,984 | (13,524) | 57,460 | | 小 計 | 5,789,805 | (1,051,674) | 4,738,131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90,619) | - | (90,619) | | 經驗調整 | (24,426) | - | (24,426) |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 | (91,109) | (91,109) | | 小 計 | (115,045) | (91,109) | (206,154) | | 支付之福利 | (161,478) | 113,423 | (48,055) | | 雇主提撥數 | - | (84,955) | (84,955) | | 由關係企業員工轉入之淨負債/(資產) | 31,023 | - | 31,023 | | 113.12.31 | 5,544,305 | (1,114,315) | 4,429,990 | | 當期服務成本 | 37,039 | - | 37,039 | | 利息費用(收入) | 80,393 | (16,773) | 63,620 | | 小 計 | 5,661,737 | (1,131,088) | 4,530,649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76,677 | - | 76,677 | | 經驗調整 | (76,703) | - | (76,703) |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 | (78,239) | (78,239) | | 小 計 | (26) | (78,239) | (78,265) | | 支付之福利 | (185,738) | 129,795 | (55,943) | | 雇主提撥數 | - | (102,851) | (102,851) | | 由關係企業員工轉入之淨負債/(資產) | 23,018 | - | 23,018 | | 114.12.31 | $5,498,991 | $(1,182,383) | $4,316,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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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

114.12.31 113.12.31
折現率 1.25% 1.45%
預期薪資增加率 2.85% 2.85%

每一重大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114年度 113年度
確定福利
義務增加 確定福利
義務減少 確定福利
義務增加 確定福利
義務減少
折現率增加0.25% $- $(92,243) $- $(106,425)
折現率減少0.25% 94,939 - 109,767 -
預期薪資增加1.0% 390,965 - 455,236 -
預期薪資減少1.0% - (355,988) - (410,868)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假設(例如:折現率或預期薪資)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對確定福利義務可能產生之影響進行分析。由於部分精算假設相互有關,實務上甚少僅有單一精算假設發生變動,故此分析有其限制。

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1. 權益

(1) 普通股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與已發行股本均為95,259,597千元,每股票面金額均為10元,均為9,525,960千股。每股票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2) 資本公積

114.12.31 113.12.31
發行溢價 $24,864,000 $24,864,000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6,379,284 6,379,284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175,761 173,600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2,994 2,994
其他 2,948 2,607
合計 $31,424,987 $31,42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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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另因長期股權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3)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再提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於必要時酌提特別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股利分配案,其中現金股利分配案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股票股利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前項特別盈餘公積包含:

(a) 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盈餘公積。 (b)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c) 因金融商品交易認列之淨評價收益,惟其累積減少時,應同額調減特別盈餘公積,並以本項已提列數為限。 (d) 其他依法令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所營事業屬成熟期產業,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分配50%以上,並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合計之比例,不得超過當年全部股利的50%。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25%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依法令規定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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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90150022號函令規定,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本公司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五日之董事會及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之股東常會,分別擬議及決議民國一一四年度及民國一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列示如下: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14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113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提列 $1,652,173 $621,632
特別盈餘公積提列(迴轉) (1,436,249) 1,436,249
普通股現金股利 11,431,152 7,620,768 $1.20 $0.80
合 計 $11,647,076 $9,678,649

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公積尚待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之股東常會決議盈餘公積金額,現金股利分配案業經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五日董事會決議,並將其列入股東常會報告事項。

有關員工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20。

(4) 非控制權益

114年度 113年度
期初餘額 $5,286,081 $4,883,912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9,525) (5,261)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利(損) (530) (160,033)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其他綜合損益: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79 139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01,224) 312,370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費用)利益 (36) (27)
新設子公司時衡量之非控制權益 - 17,381
認購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按持股比例認購 381,600 237,600
子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3,596) -
期末餘額 $5,452,949 $5,28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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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營業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客戶合約之收入
商品銷售收入
汽油 $92,796,827 $108,064,182
石油化學品(乙烯及丙烯等) 111,520,424 120,264,375
柴油 182,168,367 182,462,046
航空燃料油 47,306,949 46,732,575
電力 33,833,018 29,839,444
蒸汽 7,732,937 9,917,925
其他 149,787,177 165,485,984
小計 625,145,699 662,766,531
勞務提供收入 1,013,397 1,056,516
合計 $626,159,096 $663,823,047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與客戶合約之收入相關資訊如下:

(1) 收入細分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收入組成部分如下:

石油化學部門 公用部門 其他部門 合計
銷售商品
汽油 $81,845,847 $- $10,950,980 $92,796,827
石油化學品(乙烯及丙烯等) 111,520,424 - - 111,520,424
柴油 177,585,411 - 4,582,956 182,168,367
航空燃料油 47,306,949 - - 47,306,949
電力 - 33,833,018 - 33,833,018
蒸汽 - 7,732,937 - 7,732,937
其他 147,600,469 1,401,193 785,515 149,787,177
小計 565,859,100 42,967,148 16,319,451 625,145,699
提供勞務 - - 1,013,397 1,013,397
合計 $565,859,100 $42,967,148 $17,332,848 $626,159,096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 $565,859,100 $42,967,148 $17,332,848 $626,15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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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收入組成部分如下:

石油化學部門 公用部門 其他部門 合計
銷售商品
汽油 $96,980,430 $- $11,083,752 $108,064,182
石油化學品(乙烯及丙烯等) 120,264,375 - - 120,264,375
柴油 177,729,631 - 4,732,415 182,462,046
航空燃料油 46,732,575 - - 46,732,575
電力 - 29,839,444 - 29,839,444
蒸汽 - 9,917,925 - 9,917,925
其他 163,538,853 1,393,461 553,670 165,485,984
小計 605,245,864 41,150,830 16,369,837 662,766,531
提供勞務 - - 1,056,516 1,056,516
合計 $605,245,864 $41,150,830 $17,426,353 $663,823,047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 $605,245,864 $41,150,830 $17,426,353 $663,823,047

(2) 合約餘額

合約負債—流動

114.12.31 113.12.31 113.01.01
銷售商品 $86,716 $72,588 $67,248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合約負債餘額重大變動之說明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期初餘額本期轉列收入 $72,588 $67,248

(3) 分攤至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之交易價格

由於本集團之客戶合約皆短於一年,無須提供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相關資訊。

(4) 自取得或履行客戶合約之成本中所認列之資產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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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費用-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應收款項 $(479) $(24,045)

本集團不預期應收租賃款及其他應收款會受交易對手不履約而產生任何重大損失,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本集團之應收款項(包含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評估備抵損失金額之相關說明如下:

應收款項之歷史信用損失經驗顯示不同客戶群並無顯著不同損失型態,因此以不區分群組方式並以準備矩陣衡量備抵損失,相關資訊如下:

114.12.31

逾期天數 合計
未逾期 30天內 31-60天 61-90天 90天以上
總帳面金額 $42,043,370 $3,022,935 $- $- $- $45,066,305
損失率 1% 1% - -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457,273 30,229 - - - 487,502
合計 $41,586,097 $2,992,706 $- $- $- $44,578,803

113.12.31

逾期天數 合計
未逾期 30天內 31-60天 61-90天 90天以上
總帳面金額 $46,528,392 $368,070 $- $- $- $46,896,462
損失率 1% 1% - -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484,300 3,681 - - - 487,981
合計 $46,044,092 $364,389 $- $- $- $46,408,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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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資訊如下:

應收款項
114.01.01 $487,981
本期增加(迴轉)金額 (479)
114.12.31 $487,502
應收款項
113.01.01 $512,026
本期增加(迴轉)金額 (24,045)
113.12.31 $487,981
  1. 租賃

(1) 本集團為承租人

本集團簽訂土地及房屋建物之商業租賃合約,其年限為1年以上至20年,在此等合約中並未對本集團加諸任何限制條款。

租賃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影響說明如下:

A. 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

(a) 使用權資產

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

114.12.31 113.12.31
土地 $189,617 $210,397
房屋及建築 28,370 34,915
機器設備 19,251 18,832
運輸設備 613,989 1,132,932
加油站體 2,522,397 2,344,678
合 計 $3,373,624 $3,741,754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使用權資產分別增添876,427千元及580,840千元。

(b) 租賃負債

114.12.31 113.12.31
租賃負債 $3,469,516 $3,892,300
流動 $1,058,021 $1,113,193
非流動 $2,411,495 $2,779,107

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請詳附註六.21(4)財務成本;租賃負債之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十二.5流動性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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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綜合損益表認列之金額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114年度 113年度
土地 $18,868 $36,331
房屋及建築 10,194 14,321
機器設備 3,108 30,900
運輸設備 471,071 485,146
加油站體 660,610 624,219
合計 $1,163,851 $1,190,917

C. 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收益及費損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租賃之費用 $11,136 $14,754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並無承諾之短期租賃組合。

D. 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現金流出

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度租賃之現金流出包含租賃本金償還1,215,351千元、租賃利息付現數60,714千元及短期租賃付現數11,136千元。

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三年度租賃之現金流出包含租賃本金償還1,223,230千元、租賃利息付現數72,298千元及短期租賃付現數14,754千元。

E. 其他與租賃活動相關之資訊

無此情事。

(2) 本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對船舶設備及自動倉儲設備簽訂租賃合約,租賃期間分別為10年及15年,由於移轉附屬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為融資租賃。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租賃認列之租賃收益
固定租賃給付 $1,253,309 $1,284,705
融資租賃認列之租賃收益
租賃投資淨額之融資收益 34,109 93,284
合計 $1,287,418 $1,37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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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團簽訂融資租賃合約,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將收取之未折現之租賃給付及剩餘年度之總金額如下:

114.12.31 113.12.31
不超過一年 $15,051 $2,033,540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二年 15,051 15,051
超過二年但不超過三年 15,051 15,051
超過三年但不超過四年 15,051 15,051
超過四年但不超過五年 15,051 15,051
超過五年 52,675 67,725
未折現之租賃給付合計 127,930 2,161,469
減:融資租賃之未賺得融資收益 (12,774) (48,515)
租賃投資淨額(應收融資租賃款) $115,156 $2,112,954
流動 $12,315 $1,997,798
非流動 $102,841 $115,156
  1.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 功能別

性質別 114年度 113年度
屬於營業
成本者 屬於營業
費用者 合計 屬於營業
成本者 屬於營業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5,432,125 $3,856,987 $9,289,112 $5,359,957 $3,713,562 $9,073,519
薪資費用 4,693,961 3,376,851 8,070,812 4,616,687 3,249,996 7,866,683
勞健保費用 364,730 258,991 623,721 363,378 246,600 609,978
退休金費用 248,583 150,002 398,585 250,549 145,456 396,005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24,851 71,143 195,994 129,343 71,510 200,853
折舊費用及折耗費用 10,072,844 1,126,444 11,199,288 10,267,954 1,105,219 11,373,173
攤銷費用 1,957,380 610 1,957,990 1,586,149 673 1,586,822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民國一一三年度攤銷費用帳列營業外收入及支出之金額分別為5,728千元及7,390千元。

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按當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萬分之二至千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其中按當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萬分之一至萬分之三,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但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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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依獲利狀況,以0.02%估列員工酬勞,民國一一四年度認列員工酬勞金額為2,523千元帳列於薪資費用項下,本公司於一一五年三月五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於員工酬勞為2,523千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民國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為1,349千元,並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股東常會報告。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實際配發員工酬勞金額與民國一一三年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差異。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利息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銀行利息收入 $794,535 $701,050
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62,224 99,616
融資租賃利息收入 34,109 93,284
其他利息收入 53,521 52,402
合 計 $944,389 $946,352

(2) 其他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租金收入 $1,253,309 $1,284,705
其他收入-其他 816,866 871,681
股利收入 407,644 511,487
合 計 $2,477,819 $2,667,873

(3) 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年度 113年度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8,554 $(89,451)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損失) (3,390) 8,586
處分其他資產利益(損失) - (4,412)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損失) (33,771) -
淨外幣兌換(損)益 (157,091) 3,084,359
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投資性不動產 3,721 15,197
探勘及評估資產 (27,230) (11,152)
其他資產 (3,161) -
其他利益(損失)-其他 (143,601) (434,97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損失)(註) 3,454 204,603
合 計 $(352,515) $2,772,752

註:係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所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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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財務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銀行借款之利息 $138,586 $98,803
應付公司債之利息 140,973 189,768
租賃負債之利息 60,714 72,298
其他利息費用 127,918 163,297
財務成本合計 $468,191 $524,166
  1.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一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 當期產生 | 當期 重分類調整 | 其他 綜合損益 | 所得稅 (利益)費用 | 稅後金額 | | --- | --- | --- | --- | ---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 | |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 $78,265 | $- | $78,265 | $15,653 | $62,612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 資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 | 56,197,465 | - | 56,197,465 | - | 56,197,465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 益之份額 | 1,269,621 | - | 1,269,621 | - | 1,269,621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 (732,831) | - | (732,831) | - | (732,831) | | 避險工具之損益 | 635,341 | (557,131) | 78,210 | 1,806 | 76,404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 益之份額 | (519,866) | 19,969 | (499,897) | - | (499,897)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 $56,927,995 | $(537,162) | $56,390,833 | $17,459 | $56,373,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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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 當期產生 | 當期 重分類調整 | 其他 綜合損益 | 所得稅 (利益)費用 | 稅後金額 | | --- | --- | --- | --- | ---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 | |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 $206,154 | $- | $206,154 | $41,231 | $164,923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 資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 | (28,060,014) | - | (28,060,014) | - | (28,060,014)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 益之份額 | 92,233 | - | 92,233 | - | 92,233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 1,121,767 | - | 1,121,767 | - | 1,121,767 | | 避險工具之損益 | 18,625 | (149,794) | (131,169) | (6,017) | (125,152)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 益之份額 | 825,533 | - | 825,533 | - | 825,533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 $(25,795,702) | $(149,794) | $(25,945,496) | $35,214 | $(25,980,710) |

  1. 所得稅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當期應付所得稅 $2,547,764 $620,372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調整 111,180 (79,401)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183,413 317,370
與課稅損失及所得稅抵減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4,942) (102,116)
所得稅費用(利益) $2,837,415 $75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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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14年度 113年度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避險工具利益(損失) $1,806 $(6,017)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15,653 41,231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17,459 $35,214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母公司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 $12,712,220 $6,567,110
以母公司法定所得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2,542,444 1,313,422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57,926) 48,863
獲配國內股利收入 (81,529) (102,297)
權益法投資收益及損失 352,789 (265,420)
免稅收益之所得稅影響數 (757) (45,677)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165 99
其他 18,316 (7,497)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47,267) (105,867)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調整 111,180 (79,40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益)合計 $2,837,415 $756,225

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民國一一四年度

認列於其他
114.01.01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兌換差額 114.12.31
暫時性差異
折舊方法財稅差異 $1,280,787 $(75,677) $- $- $1,205,110
外幣資產/負債評價損失(利益) (47,663) 11,701 - - (35,962)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785,000 (11,589) (15,653) - 757,758
存貨評價 327,421 (80,520) - - 246,901
避險之金融商品同期間分攤(利益) (5,084) - (1,806) - (6,890)
其 他 763,458 (27,328) - 2,049 738,179
未使用所得稅抵減 258,103 4,942 - (10,524) 252,521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178,471) $(17,459) $(8,475)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3,362,022 $3,157,617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3,466,850 $3,250,416
遞延所得稅負債 $(104,828) $(9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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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三年度

認列於其他
113.01.01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兌換差額 113.12.31
暫時性差異
折舊方法財稅差異 $1,393,845 $(113,058) $- $- $1,280,787
外幣資產/負債評價損失(利益) 68,651 (116,314) - - (47,663)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832,567 (6,336) (41,231) - 785,000
存貨評價 407,036 (79,615) - - 327,421
避險之金融商品同期間分攤(利益) (11,101) - 6,017 - (5,084)
其 他 768,624 (2,047) - (3,119) 763,458
未使用所得稅抵減 144,293 102,116 - 11,694 258,103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215,254) $(35,214) $8,575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3,603,915 $3,362,022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3,663,847 $3,466,850
遞延所得稅負債 $(59,932) $(104,828)

集團內個體未使用課稅損失之資訊彙總如下:

發生年度 虧損金額 尚未使用餘額 最後可抵減年度
114.12.31 113.12.31
FPCC USA, INC.
113年申報數 $809,965 $809,965 $- 無限期
FG INC.
107年申報數 68,406 68,406 68,406 無限期
108年申報數 154,371 154,371 154,371 無限期
109年申報數 177,665 177,665 177,665 無限期
110年申報數 132,785 132,785 132,785 無限期
111年申報數 85,934 85,934 85,934 無限期
112年申報數 43,766 43,766 43,766 無限期
113年申報數 471,457 471,457 - 無限期
台順貿易(股)公司
111年核定數 448 448 448 121年
112年核定數 9,692 9,692 9,692 122年
113年申報數 8,210 8,210 8,210 123年
114年查核數 6,500 6,500 - 124年
$1,969,199 $68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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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分別為4,880千元及3,579千元。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本集團對於國外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於匯回時可能產生的應付所得稅,並未認列相關之遞延所得稅負債。本集團已決定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分配其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彙總金額為2,354,397及2,444,749千元。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如下: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本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子公司-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子公司-六輕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子公司-台順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24.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年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114年度 113年度
基本/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千元) $9,875,335 $5,970,918
基本/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9,525,960 9,525,960
基本/稀釋每股盈餘(元) $1.04 $0.63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25. 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本集團並未持有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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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七、關係人交易

於財務報導期間內與本集團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 對本公司之重大影響之個體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對本公司之重大影響之個體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 對本公司之重大影響之個體
麥寮汽電(股)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麥寮工業區專用港管理(股)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台塑開發(股)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台塑海運(股)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中塑油品(股)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台朔環保(股)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全鋒汽車(股)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台塑資源(股)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台塑集團(開曼)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南亞光電(股)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福機裝(股)公司 本集團為合資者之合資
佳的星(股)公司 本集團為合資者之合資
台塑科騰化學有限公司 本集團為合資者之合資
台塑出光特用化學品(股)公司 本集團為合資者之合資
台化地毯(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台化興業(寧波)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台塑生醫(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台灣醋酸化學(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福懋興業(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福懋科技(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福能(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台塑河靜(開曼)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虹京資源(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南亞電路板(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南中石化(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台朔重工(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華亞汽電(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全國加油站(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台塑通運(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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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Simosa Shipping Co., Ltd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Simosa International Co., Ltd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Simosa Marine Corporation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台塑水化學科技(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Formosa Steel IB PTY LTD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亞太投資(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亞朔開發(股)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貨
114年度 113年度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111,810,667 $140,590,191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59,939,002 66,378,370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1,534,057 20,754,781
小 計 193,283,726 227,723,342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7,967,332 7,748,609
本集團為合資者之合資 9,071,407 9,201,598
其他關係人 40,790,899 33,285,969
合 計 $251,113,364 $277,959,518

本公司及子公司出售商品予關係人,有關價格係依一般條件辦理,收款條件依雙方約定月結後收款。

  1. 進貨
114年度 113年度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33,213,200 $42,042,605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62,117 103,282
本集團為合資者之合資 56,980 75,665
其他關係人 592,698 775,874
合 計 $33,924,995 $42,997,426

本公司及子公司並未以優惠價格向關係人購貨,付款期間為驗收後30日內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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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應收票據-關係人
114.12.31 113.12.31
其他關係人
全國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1,569,914 $1,905,376
合 計 1,569,914 1,905,376
減:備抵損失 - -
淨 額 $1,569,914 $1,905,376
  1. 應收帳款-關係人
114.12.31 113.12.31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6,952,208 $9,785,022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4,842,410 4,676,457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408,409 2,295,644
小 計 13,203,027 16,757,123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371,807 362,742
本集團為合資者之合資 786,226 723,971
其他關係人 3,557,286 2,776,894
合 計 17,918,346 20,620,730
減:備抵損失 - -
淨 額 $17,918,346 $20,620,730
  1. 應付帳款-關係人
114.12.31 113.12.31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138,271 $2,844,930
其他 539,958 511,714
小 計 2,678,229 3,356,644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80,514 85,956
本集團為合資者之合資 11,107 14,687
其他關係人 53,506 70,359
合 計 $2,823,356 $3,527,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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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工程委託

本公司委託關係人承建廠區擴建及修護工程之金額,明細如下:

關係人名稱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修護工程 $144,374 $171,281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廠區擴建 48,643 31,574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廠區擴建 35,997 29,387
其他關係人 修護工程 550,992 322,711
其他關係人 廠區擴建 131,717 1,460,629
合計 $911,723 $2,015,582

本公司委託台朔重工(股)公司、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及南亞光電(股)公司承建廠區擴建及修護工程係依一般條件辦理,付款期間為驗收後一個月內付款。

  1. 資金融通情形

其他應收款-應收同業往來(帳列其他應收款):

114.12.31 113.12.31
其他關係人
台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0 $2,000,000

對關聯企業之資金貸與條件為款項貸與後依合約按期收取,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對關係人往來利息分別為54,848千元及78,583千元,一一四年度利息分別按新台幣年利率2.18%及美金年利率4.56%~4.92%收取,一一三年度利息按年利率1.99%~2.18%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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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

本公司及子公司與關係人之債權債務(均未計息)情形如下:

(1) 其他應收款-材料款等

114.12.31 113.12.31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9,627 0.14 $2,909 0.04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232,260 3.40 48,117 0.73
本集團為合資者之合資 4,331 0.06 3,951 0.06
其他關係人 18,116 0.27 3,645 0.06
合 計 $264,334 3.87 $58,622 0.89

係出售材料款,收款條件按對方確認後30天內撥款。

(2) 其他應付款項

114.12.31 113.12.31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24,958 0.18 $13,492 0.08
其他關係人 307,354 2.27 344,484 2.18
合 計 $332,312 2.45 $357,976 2.26

係購入工程材料款等,付款條件依驗收後30天內付款。

  1. 租賃

(1) 本集團為承租人

(a) 使用權資產

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

114.12.31 113.12.31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35,851 $20,478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65,753 93,402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609,302 1,129,897
合 計 $710,906 $1,24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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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租賃負債

114.12.31 113.12.31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36,007 $20,529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74,426 102,473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684,110 1,262,994
合 計 $794,543 $1,385,996
流 動 $576,731 $579,517
非流動 $217,812 $806,479

(c)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271 $163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1,147 1,441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20,590 32,630
合 計 $22,008 $34,234

(2) 本集團為出租人

(a) 短期租賃之收入

本集團出租儲槽及土地予關係人之情形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178,793 $220,127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27,594 26,888
本集團為合資者之合資 32,485 32,485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9,888 14,065
合 計 $248,760 $293,565

(b) 融資租賃之收益

本集團出租自動倉儲設備予關係人之情形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本集團為合資者之合資 $3,039 $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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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0.其他

(1) 使用勞務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關係人使用勞務之明細如下: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港口勞務 $1,483,942 $1,380,613
本集團為合資者之合資 航機加油及勞務 62,613 59,913
其他關係人 勞務 2,495 2,256
合 計 $1,549,050 $1,442,782

係向上述公司購入港口使用費、拖船費及油品運送費用等,付款條件依雙方約定月結後次月付款。

(2) 票據背書及保證情形

114.12.31 113.12.31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 $8,195,250

11.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之獎酬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110,926 $115,292

八、質押之資產

集團下列資產已提供各金融機構作為借款之擔保品:

抵質押資產 內容 114.12.31 113.12.31
其他流動資產 定存單 $302,293 $233,459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承諾及或有負債如下:

  1. 融資租賃承諾:本集團向關係人Simosa Shipping Co., Ltd承租船舶及設備,租期為民國一〇一年一月至一一五年十二月,每日支付租金33,500美元;租約到期時,船舶及設備所有權移轉予本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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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因營運需要而自客戶貨款、工程發包等所收取之存入保證票據及應收保證票據為$318,787千元。

  2. 因資金融通需要所開立之存出保證票據及應付保證票據為$168,410,010千元。

  3. 為進口原料向銀行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為$3,632,158千元。

  4. 本集團為合資者之合資「台塑出光特用化學品(股)公司」向法國東方匯理銀行及凱基銀行借款合計33億元,本公司出具支持函,承諾行使本公司對借款人之股東相關權利,以督促確保借款人完成其財務上之義務。

  5. 本集團為轉投資公司「台塑河靜(開曼)有限公司」及間接轉投資公司「台塑河靜鋼鐵公司」向各銀行借洽美金30億2,005萬元及21億3,750萬元之授信額度,本公司出具承諾函及支持函,承諾行使本公司對借款人之股東相關權利,以督促確保借款人完成其財務上之義務。

  6. 本集團被投資公司台塑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因營運需求,向各銀行洽定美金計3億4,000萬元之授信額度,依銀行之要求,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25%須出具支持函,承諾行使本公司對借款人之股東相關權利,以督促確保借款人完成其財務上之義務。

  7. 本集團之轉投資公司「台塑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其100%間接持有之澳洲公司「Formosa Resources Australia Pty Ltd」現為支應營運資金,向銀行借洽美金2億5,700萬元之授信額度,本公司出具支持函,承諾行使本公司對借款人之股東相關權利,以督促確保借款人完成其財務上之義務。

  8. 本集團之轉投資公司「台塑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100%間接持有之澳洲公司「Formosa Steel IB Pty Ltd」現為支應營運資金,向銀行借洽美金11億560萬之授信額度,本公司出具支持函,承諾行使本公司對借款人之股東相關權利,以督促確保借款人完成其財務上之義務。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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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十二、其他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114.12.31 113.12.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1,849,655 $1,846,20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91,562,911 43,605,80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47,518,922 22,982,523
應收票據及款項淨額(含關係人款) 44,578,803 46,408,481
應收融資租賃款 115,156 2,112,954
其他應收款 6,833,365 6,576,609
小 計 99,046,246 78,080,567
避險之金融資產 77,055 25,422
合 計 $192,535,867 $123,557,994

金融負債

114.12.31 113.12.3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07,804 $6,781,361
應付票據及款項淨額(含關係人款) 12,796,914 11,566,389
其他應付款項(含關係人款) 13,528,529 15,816,987
應付公司債(含一年內到期) 14,950,000 20,200,000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2,600,000 5,464,670
租賃負債 3,469,516 3,892,300
小 計 $47,452,763 63,721,707
避險之金融負債 81,256 113,119
合 計 $47,534,019 $63,834,826
  1.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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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集團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3. 市場風險

本集團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如權益工具)組成。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集團功能性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為避免因匯率變動造成外幣資產價值減少及未來現金流量變動之風險,本集團以遠期外匯合約及外幣借款以規避此匯率風險,前述規避匯率風險之方式可協助本集團減少因匯率變動產生之風險但無法完全排除此風險之影響。

本集團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位通常相當時,此時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惟若有部位不相當時,則以衍生工具規避匯率風險,基於前述規避風險之方式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並未採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集團未對此進行避險。

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分析之,當新台幣對美金升/貶值1元時,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692,119千元及683,492千元。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浮動利率投資、固定利率借款及浮動利率借款。

本集團以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之組合,並輔以利率交換合約以管理利率風險,惟部份交易因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故未適用避險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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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係以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固定收益投資之公允價值變動為計算基礎,並假設持有1個季度,假若利率上升/下降0.25%,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6,548千元及30,095千元。

權益價格風險

本集團持有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其公允價值會因該等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集團持有之上市櫃及未上市櫃權益證券,皆分別包含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類別。本集團藉由多角化投資並針對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投資設定限額,以管理權益證券之價格風險。權益證券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予本集團之高階管理階層,董事會則須對所有之權益證券投資決策進行複核及核准。

本集團並未持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上市櫃權益證券。

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中之上市櫃公司股票,當該等權益證券價格上升/下降1%,對於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權益之影響為增加/減少745,528千元及263,795千元。

4.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本集團各單位係依循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信用風險。所有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交易對手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集團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

本集團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及保險等),以降低特定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前十大客戶應收款項占本集團應收款項餘額之百分比分別為74.32%及73.86%,其餘應收款項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本集團之財務部依照集團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並未持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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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銀行借款、公司債及融資租賃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集團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基於利率變動之可能性或幅度很小,因此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推估。

非衍生金融工具

短於一年 一至二年 二至三年 三至四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14.12.31
借款 $2,018,945 $- $- $- $- $739,935 $2,758,880
應付款項 12,796,914 - - - - - 12,796,914
其他應付款項 13,528,529 - - - - - 13,528,529
應付公司債 6,903,348 3,930,373 1,058,177 2,116,355 1,058,177 - 15,066,430
租賃負債 1,101,154 606,328 375,358 320,588 263,322 967,442 3,634,192
113.12.31
借款 $11,847,031 $- $- $- $- $474,004 $12,321,035
應付款項 11,566,389 - - - - - 11,566,389
其他應付款項 15,816,987 - - - - - 15,816,987
應付公司債 5,292,152 6,904,999 3,931,313 1,058,430 2,116,861 1,058,430 20,362,185
租賃負債 1,168,416 970,882 501,100 268,584 233,065 932,057 4,074,104

衍生工具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14.12.31
流入 $77,055 $- $- $- $77,055
流出 (22,748) (58,508) - - (81,256)
淨額 $54,307 $(58,508) $- $- $(4,201)
113.12.31
流入 $9,712 $15,710 $- $- $25,422
流出 (61,984) (51,135) - - (113,119)
淨額 $(52,272) $(35,425) $- $- $(87,697)

上表關於衍生工具之揭露係採用未經折現之淨額現金流量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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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 | 短期借款 | 其他應付款 -關係人 | 應付公司債 (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 租賃負債 (流動及非流動) | 來自籌資活動 之非流動負債 | 來自籌資活動 之負債總額 | | --- | --- | --- | --- | --- | --- | --- | --- | | 114.01.01 | $6,781,361 | $357,976 | $20,200,000 | $5,464,670 | $3,892,300 | $240,409 | $36,936,716 | | 現金流量 | (6,673,557) | (25,664) | (5,250,000) | (2,864,670) | (1,215,351) | (25,343) | (16,054,585) |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 - | - | 849,505 | (341) | 849,164 | | 匯率變動 | - | - | - | - | (56,938) | - | (56,938) | | 114.12.31 | $107,804 | $332,312 | $14,950,000 | $2,600,000 | $3,469,516 | $214,725 | $21,674,357 |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 | 短期借款 | 其他應付款 -關係人 | 應付公司債 (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 租賃負債 (流動及非流動) | 來自籌資活動 之非流動負債 | 來自籌資活動 之負債總額 | | --- | --- | --- | --- | --- | --- | --- | --- | | 113.01.01 | $114,337 | $470,851 | $25,850,000 | $2,000,000 | $4,436,280 | $258,455 | $33,129,923 | | 現金流量 | 6,667,024 | (112,875) | (5,650,000) | 3,464,670 | (1,223,230) | (17,575) | 3,128,014 |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 - | - | 577,306 | (471) | 576,835 | | 匯率變動 | - | - | - | - | 101,944 | - | 101,944 | | 113.12.31 | $6,781,361 | $357,976 | $20,200,000 | $5,464,670 | $3,892,300 | $240,409 | $36,936,716 |

7.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 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集團衡量或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b) 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例如,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債券及期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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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c)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上市櫃私募股票及無活絡市場之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採市場法估計公允價值,係以相同或可比公司權益工具之市場交易所產生之價格及其他攸關資訊(例如缺乏流通性折價因素、類似公司股票本益比、類似公司股票股價淨值比等輸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d) 銀行借款、應付公司債及租賃負債,公允價值係以交易對手報價或評價技術決定,評價技術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係參考類似工具相關資訊(例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及信用風險等資訊)。

(e) 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係採用公開報價計價。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集團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放款及應收款)及金融負債(包括銀行借款、應付公司債及租賃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公允價值。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集團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9。

  1. 衍生工具本集團持有供交易之衍生工具主要係能源商品合約,其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4。

  2. 公允價值層級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下:

第一等級: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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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集團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114.12.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 $- $1,849,655 $- $1,849,65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74,552,833 - 17,010,078 91,562,911
避險之金融資產
能源商品 77,055 - - 77,055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
避險之金融負債
能源商品 $(81,256) - - $(81,256)

113.12.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 $- $1,846,201 $- $1,846,20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26,379,548 - 17,226,256 43,605,804
避險之金融資產
能源商品 25,422 - - 25,422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
避險之金融負債
能源商品 $(113,119) - - $(11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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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間,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並無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重複性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

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屬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者,期初至期末餘額之調節列示如下:

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股票
114.01.01 $17,226,256
114年取得 90,000
減資退回股款 (19,562)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269,469)
沖減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17,147)
114.12.31 $17,010,078
資產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股票
113.01.01 $14,554,519
減資退回股款 (3,484)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2,813,429
沖減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138,208)
113.12.31 $17,22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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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資訊

本集團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用於公允價值衡量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表所列示: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大 輸入值與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評價技術 不可觀察輸入值 量化資訊 公允價值關係 之敏感度分析價值關係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股票 市場法 缺乏流通性折價 19.20%~20.70% 缺乏流通性之程度越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低 當缺乏流通性之百分比上升(下降)10%,對本集團權益將減少/增加2,084,238千元
股票 資產法 缺乏流通性折價 20% 缺乏流通性之程度越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低 當缺乏流通性之百分比上升(下降)10%,對本集團權益將減少/增加37,557千元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大 輸入值與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評價技術 不可觀察輸入值 量化資訊 公允價值關係 之敏感度分析價值關係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股票 市場法 缺乏流通性折價 19.20%~20.70% 缺乏流通性之程度越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低 當缺乏流通性之百分比上升(下降)10%,對本集團權益將減少/增加2,125,134千元
股票 資產法 缺乏流通性折價 20% 缺乏流通性之程度越高,公允價值估計數越低 當缺乏流通性之百分比上升(下降)10%,對本集團權益將減少/增加24,646千元

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流程

本集團會計部門負責進行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格,並於每一報導日依據集團會計政策須作重衡量或重評估之資產及負債之價值變動進行分析,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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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但須揭露公允價值之層級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註六.10) $- $- $394,859 $394,859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註六.10) $- $- $398,020 $398,020
  1.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14.12.31 113.12.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913,841 31.438 $28,729,333 $875,463 32.781 $28,698,553
歐元 3,665 36.696 134,491 5,675 34.065 193,319
日幣 100,113 0.200 20,023 40,611 0.209 8,488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 $44,099 31.438 $1,386,378 $77,627 32.781 $2,544,675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221,722 31.438 $6,970,496 $191,971 32.781 $6,293,001
歐元 27,240 36.696 999,599 52,556 34.065 1,790,320
日幣 69,884 0.200 13,977 71,022 0.209 14,844

上述資訊係以外幣帳面金額(已換算至功能性貨幣)為基礎揭露。

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之全部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彙總金額分別為(157,091)千元及3,084,359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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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集團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

| 編號 (註1) | 貸出資金之 公司 | 貸與對象 | 往來科目 (註2) | 是否為 關係人 | 本期最高餘額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註3) | 期末餘額 (董事會決議通過) (註8) | 實際動支 餘額 | 利率 區間% | 資金貸 與性質 (註4) | 有短期 融通資金 必要之原因 (註6) | 提列備 款額或 金額 | 擔保品 | | 對個別對象資金 貸與限額 (註7) | 資金貸與總限額 (註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稱 | 價值 | | | | 0 | 本公司 | 台灣塑膠工業 (股)公司 | 應收同業 往來款 | 是 | $6,000,000 | $4,500,000 | - | - | (2) | 營運週轉 | 無 | 無 | 無 | 依資金貸予辦法第7條 規定辦理資金貸與 時,本公司對單一企業之資金貸與授權額 度不得超過淨值 10%。其限額為 35,579,209千元。 對關係企業及有業務 往來者之個別對象資 金融通限額以淨值之 25%為限,其他對象 以淨值20%為限,個 別對象限額分別為 88,948,022千元及 71,158,418千元。 | 資金貸予他人之總額以 淨值之50%為限,其中貸 予無業務往來但有短期 融通資金必要者之總額 以淨值之40%為限,資金 融通最高限額分別為 177,896,044千元及 142,316,835千元。 | | 0 | 本公司 | 南亞塑膠工業 (股)公司 | 應收同業 往來款 | 是 | 6,000,000 | 4,500,000 | - | - | (2) | 營運週轉 | 無 | 無 | 無 | | | | 0 | 本公司 | 台灣化學纖維 (股)公司 | 應收同業 往來款 | 是 | 6,000,000 | 4,500,000 | - | - | (2) | 營運週轉 | 無 | 無 | 無 | | | | 0 | 本公司 | 台塑海洋運輸投 資(股)公司 | 應收同業 往來款 | 否 | 602,916 | 182,340 | 182,340 | 2.18 | (2) | 營運週轉 | 無 | 無 | 無 | | | | 0 | 本公司 | 台鋼量工(股)公司 | 應收同業 往來款 | 是 | 10,524,200 | 7,000,000 | 1,900,000 | 2.18 | (2) | 營運週轉 | 無 | 無 | 無 | | | | 0 | 本公司 | 台亞石油(股)公司 (註9) | 應收同業 往來款 | 是 | 500,000 | 500,000 | - | - | (2) | 營運週轉 | 無 | 無 | 無 | | | | | | | | | 合計 | $21,182,340 | $2,082,340 | | | | | | | |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發行人填0。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等科目,如屬資金貸與性質,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3: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註4:資金貸與性質應填列屬業務往來者或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1) 有業務往來者填1,並填寫業務往來金額。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2,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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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註5:資金貸與性質屬業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註6:資金貸與性質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註7:應填列公司依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及資金貸與總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資金貸與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

註8: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4條第1項將資金貸與逐筆提董事會決議,雖尚未撥款,仍應將董事會決議金額列入公告餘額,以揭露其承擔風險;惟嗣後資金償還,則應揭露其償還後餘額,以反應風險之調整。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14條第2項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一定額度及一年期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雖嗣後資金償還,惟考量仍可能再次撥貸,故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

註9:係屬納入合併報表編製範圍,有關資金貸與他人,已於合併報表沖銷。

  1. 為他人背書保證:

| 編號 (註1) | 背書 保證者 公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 對單一 企業背書 保證限額 (註3) |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額 (註4) |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註5) | 實際動支 金額 (註6) | 以財產擔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 累計背書 保證金額 佔最近期 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 |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註3) |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註7) |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 背書 (註7) | 屬對 大陸地區 背書保證 (註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名稱 | 關係(註2) | | | | | | | | | | | | 0 | 本公司 | 台塑集團(開曼) 有限公司 | (6) | $231,264,857 | $8,295,500 | $- | $- | 無 | - |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為淨值 之1.3倍,本期最高限額為 462,529,714千元,對單一 企業最高保證限額為最高 保證限額之50% | N | N | N | | 0 | 本公司 | FPCC USA, INC. | (2) | 231,264,857 | 995,460 | 943,140 | 943,140 | 無 | 0.27 | 〃 | Y | N | N |

註1:編號欄之填寫方法如下:

(1) 發行人填0。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七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 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 基於承攜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 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 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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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註3:應填列公司依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背書保證之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背書保證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應填列董事會通過之金額。但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決行者,係指董事長決行之金額。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須填列Y。

  1.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股數: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註1) 有價證券發行人與本公司之關係(註2) 帳列科目 期末 備註
股數(千單位) 帳面金額(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元)(註4)
本公司 股票一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131,460 $5,126,954 2.07% $39.00
本公司 股票一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179,214 10,788,708 2.26% 60.20
本公司 股票一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48,568 1,559,019 0.83% 32.10
本公司 股票一全國加油站(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60,082 3,430,675 19.44% 57.10
本公司 股票一南亞科技(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272,843 52,658,778 8.81% 193.00
本公司 股票一台維(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41,201 638,616 4.99% 15.50
本公司 基金-兆豐私募美元豐碩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4,554 1,849,655 - 406.14
本公司 股票一台塑河靜(開曼)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621,178 6,249,152 11.43% 10.06
本公司 股票一亞太投資(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8,950 207,372 2.11% 23.17
本公司 股票一台塑網(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2,925 371,459 12.50% 126.99
本公司 股票一台創童工(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25,350 444,901 1.26% 17.55
本公司 股票一台塑海洋運輸投資(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3 9,179,041 19.00% 3,500,778.49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註1) 有價證券發行人與本公司之關係(註2) 帳列科目 期末 備註
股數(千單位) 帳面金額(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元)(註4)
本公司 股票-環游投資(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2,344 21,266 3.91% 9.07
本公司 股票-兆豐成長創業投資(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492 3,084 1.97% 6.27
本公司 股票-台塑出兆將明化學品(股)公司 本集團為合資者之合資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50,000 344,645 100.00% 10.00
本公司 股票-永瑞實業(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3,000 90,000 13.29% 30.00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註5:本表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判斷須列示之有價證券。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進(銷)貨 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與交易人 之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帳款 備註
進(銷)貨 金額 係總進(銷)貨 之比率(%) 投信期間 單價 投信期間 餘額 係總應收(付) 帳款之比率(%)
本公司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 重大影響之個體 銷貨 $59,939,002 9.57 賬收後一個月 $4,842,410 11.26
進貨 4,796,808 0.87 397,300 3.10
本公司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 重大影響之個體 銷貨 21,534,057 3.44 賬收後一個月 1,408,409 3.27
進貨 1,534,646 0.28 142,658 1.11
本公司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 重大影響之個體 銷貨 111,810,667 17.86 賬收後一個月 6,952,208 16.16
進貨 26,881,746 4.89 2,138,271 16.71
本公司 全國加油妹(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銷貨 19,496,446 3.11 賬收後60天 2,019,207 4.69
進貨 - - 1,569,914(應收票據) 99.99
- -
本公司 台亞石油(股)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銷貨 13,651,257 2.18 賬收後一個月 1,220,490 2.84 (註)
進貨 - - - -
本公司 福懋興業(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銷貨 8,812,094 1.41 賬收後一個月 411,258 0.96
進貨 53,797 0.01 6,015 0.05
本公司 佳的星(股)公司 本公司為合資者之合資 銷貨 7,696,428 1.23 賬收後一個月 729,592 1.70
進貨 - - 7,476 0.06
本公司 中塑油品(股)公司 關聯企業 銷貨 4,445,675 0.71 賬收後一個月 359,086 0.83
進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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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進(銷)資 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與交易人 之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帳款 備註
進(銷)資 金額 佔總進(銷)資 之比率(%) 經信期間 單價 經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付) 帳款之比率(%)
本公司 台灣醋酸化學(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銷資 1,850,343 0.30 輸收進一個月 186,150 0.43
進資 419,217 0.08 43,963 0.34
本公司 全鋒汽車(股)公司 關聯企業 銷資 3,193,355 0.51 輸收進一個月 - -
進資 - - - -
本公司 台塑科騰化學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合資者之合資 銷資 912,695 0.15 輸收進一個月 17,086 0.04
進資 - - - -
本公司 麥寒汽電(股)公司 關聯企業 銷資 104,466 0.02 輸收進一個月 4,125 0.01
進資 - - - -
本公司 台塑海運(股)公司 關聯企業 銷資 144,701 0.02 輸收進一個月 3,537 0.01
進資 - - 446 0.00
本公司 台塑出光特用化學品(股)公司 本公司為合資者之合資 銷資 462,284 0.07 輸收進一個月 39,548 0.09
進資 56,582 0.01 3,627 0.03
本公司 Simosa International Co., Ltd 其他關係人 銷資 10,527,087 1.68 輸收進一個月 935,248 2.17
進資 - - - -

註:係屬納入合併報表編製範圍,已於合併報表沖銷。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帳列 應收款項 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 款項期後收回金額 提列備披 損失金額 備註
金額 處理方式
應收帳款
本公司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6,952,208 14.96 - - $6,952,208
本公司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4,842,410 11.33 - - 4,842,410
本公司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 對本公司具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個體 1,408,409 11.56 - - 1,408,409
本公司 全國加油站(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3,589,121 4.74 - - 1,777,738
本公司 台亞石油(股)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1,220,490 10.78 - - 1,220,490 (註)
本公司 福懋興業(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411,258 22.13 - - 411,258
本公司 台灣醋酸化學(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186,150 12.69 - - 186,150
本公司 中塑油品(股)公司 關聯企業 359,086 11.45 - - 359,086
本公司 佳的星(股)公司 本公司為合資者之合資 729,592 11.64 - - 729,592
本公司 Simosa International Co., Ltd 其他關係人 935,248 6.54 - - 935,248
應收同業往來
本公司 台朔重工(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1,900,000 - - - -

註:係屬納入合併報表編製範圍,已於合併報表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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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總營收或總資產之比率 (註3) | | 0 | 台塑石化(股)公司 | 台亞石油(股)公司 | 1 | 銷貨收入應收帳款 | $13,651,257 1,220,490 | 價格同一般交易 次月30日內收款 | 2.18% 0.29% | | 0 | 台塑石化(股)公司 | 台順貿易(股)公司 | 1 | 勞務收入 | $20,963 | 價格同一般交易 | 0.00% | | 1 | 台亞石油(股)公司 | 台塑石化(股)公司 | 2 | 勞務收入 | 193,675 | 價格同一般交易 | 0.03% | | 2 | 六輕汽車貨運(股)公司 | 台塑石化(股)公司 | 2 | 勞務收入 | 563,816 | 價格同一般交易 | 0.09% | | 3 | FPCC DILIGENCE Corp. | 台塑石化(股)公司 | 2 | 勞務收入 | 620,235 | 價格同一般交易 | 0.10%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本表之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得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

(二)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投資)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註1、2)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額 | | 期末持有 | | | 被投資公司截至11/4/2023(31日止之本期(股)益) (註2(2))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註2(3)、3)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期期末 | 去年底 | 股數 (千股) | 比例(%) | 帳面價值 | | | | | 本公司 | 台亞石油(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油品零售 | $1,097,992 | $1,097,992 | 100,000 | 100.00 | $1,919,878 | $289,390 | $289,390 | (註4) | | 本公司 | 六輕汽車貨運(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運輸 | 176,019 | 176,019 | 19,378 | 88.00 | 338,854 | 61,243 | 53,893 | (註4) | | 本公司 | 台順貿易(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油品零售 | 1,081,009 | 508,609 | 108,101 | 60.00 | 1,018,950 | (6,500) | (24,863) | (註4) | | 本公司 | FPCC USA, INC. | 美國 | 石油探勘 | 1,784,197 | 1,784,197 | 10 | 100.00 | 2,348,463 | 72,001 | 72,001 | (註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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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註1、2)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額 | | 期末持有 | | | 被投資公司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之本期(股)益 (註2(2))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註2(3)、3)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期期末 | 去年底 | 股數 (千股) | 比例(%) | 帳面價值 | | | | | 本公司 | FPCC DILIGENCE Corp. | 賴比娥亞 | 船舶租賃 | 894,723 | 894,723 | - | 100.00 | 329,226 | 203,847 | 203,847 | (註4) | | 本公司 | FPCC MAJESTY Corp. | 賴比娥亞 | 船舶租賃 | 1,092,467 | 1,092,467 | - | 100.00 | 1,964,413 | 8,139 | 8,139 | (註4) | | 本公司 | FPCC NATURE Corp. | 賴比娥亞 | 船舶租賃 | 1,126,902 | 1,126,902 | - | 100.00 | 2,045,087 | 22,882 | 22,882 | (註4) | | 本公司 | FG INC. | 吴國 | 投資公司 | 6,506,856 | 6,506,856 | 11 | 57.00 | 6,206,971 | (18,137) | (10,337) | (註4) | | 本公司 | 參華汽電(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發電 | 5,985,983 | 5,985,983 | 868,884 | 24.94 | 18,013,147 | 3,048,346 | 760,376 | | | 本公司 | 宜濟建設(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營建 | 18,508 | 18,508 | 1,695 | 40.55 | 27,703 | (61) | (25) | | | 本公司 | 參華工業區專用港管理(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港務管理 | 1,348,137 | 1,348,137 | 98,907 | 44.96 | 2,530,987 | 586,636 | 263,738 | | | 本公司 | 台塑開發(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土地開發 | 229,970 | 229,970 | 52,302 | 45.99 | 609,753 | 77,003 | 35,414 | | | 本公司 | 台塑海運(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運輸 | 20,000 | 20,000 | 21,646 | 20.00 | 740,334 | 400,369 | 80,074 | | | 本公司 | 中塑油品(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其他油品製造及銷售 | 54,000 | 54,000 | 41,748 | 20.00 | 909,576 | 654,486 | 130,832 | | | 本公司 | 佳昕星(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石油製品批發零售及航空站加油 | 21,501 | 21,501 | 2,400 | 50.00 | 84,232 | 68,564 | 34,281 | | | 本公司 | 台劑環保(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農作物栽培及廢棄物處理 | 417,145 | 417,145 | 41,714 | 24.34 | 247,608 | 28,913 | 7,038 | | | 本公司 | 台塑合成橡膠(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投資公司 | 4,244,064 | 4,244,064 | 138,333 | 33.33 | 1,386,378 | (465,673) | (155,208) | | | 本公司 | 台塑科騰化學有限公司 | 中華民國 | 合成橡膠製造 | 1,237,500 | 1,237,500 | - | 50.00 | 1,440,656 | 237,668 | 118,834 | | | 本公司 | 新陽光(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LED應用產品產銷 | 80,361 | 80,361 | 8,036 | 39.43 | 55,835 | 2,341 | 891 | | | 本公司 | 台塑資源(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礦業 | 9,099,071 | 9,099,071 | 909,907 | 25.00 | 4,062,093 | (7,627,797) | (1,906,950) | | | 本公司 | 台塑集團(開曼)有限公司 | 開曼 | 投資公司 | - | 377 | - | - | - | 163,920 | 40,980 | | | 本公司 | 台塑出光特用化學品(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石油製品零售 | 750,000 | 750,000 | 75,000 | 50.00 | - | (34,294) | (17,147) | | | 本公司 | 福鐵星(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電子零組件製造及銷售 | 1,379,700 | 1,379,700 | 71,342 | 45.00 | 458,081 | (168,413) | (75,786) | | | 本公司 | 南亞光電(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照明設備製造 | 339,657 | 339,657 | 13,262 | 28.77 | 312,368 | 56,368 | 16,288 | | | 本公司 | 台塑新智能科技(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其他發電、輸電及配電機械製造 | 4,250,000 | 4,250,000 | 425,000 | 25.00 | 4,158,658 | (485,056) | (121,264) | | | 台亞石油(股)公司 | 全鋒汽車(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各種汽車及其零件之進出口買賣業務 | 40,000 | 40,000 | 3,920 | 49.00 | 65,462 | 25,880 | 13,171 | | | 台亞石油(股)公司 | 翔世界國際(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油品零售 | 167,323 | 167,323 | 16,463 | 53.80 | 178,845 | 8,643 | 4,650 | | | 台亞石油(股)公司 | 與誠科技(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機電、電信及電路設備維修 | 10,000 | 10,000 | 1,000 | 20.00 | 4,803 | 1,157 | 229 | | | 六相汽車盈運(股)公司 | 翔世界國際(股)公司 | 中華民國 | 油品零售 | 48,209 | 48,209 | 4,801 | 15.69 | 52,152 | 8,643 | 1,356 | | | FG INC. | FG LA LLC | 吴國 | 石化製品產銷 | 11,086,296 | 11,126,660 | - | 100.00 | 10,587,077 | (4,853) | (4,853) | (註4) | | FPCC USA | MONTGOMERY GATHERING, LLC | 吴國 | 天然氣輸送 | 32,166 | 40,557 | - | 70.00 | 31,825 | 8,399 | 5,879 | (註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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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註3:係包含本期順逆流銷貨未實現毛利。

註4:係屬納入合併報表編製範圍,已於合併報表沖銷。

  1. 具控制能力之被投資公司有六輕汽車貨運(股)公司、台亞石油(股)公司、台順貿易(股)公司、FPCC USA, INC.、MONTGOMERY GATHERING, LLC、FG INC.、FG LA LLC、FPCC DILIGENCE Corp.、FPCC MAJESTY Corp.及FPCC NATURE Corp.十家,其總資產及總營業收入雖未達本公司各該項金額 10%,仍應揭露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

| 編號 (註1) | 貸出資金之公司 | 貸與附象 | 往來科目(註2) | 是否為 關係人 | 本期最高餘額 (註3) | 期末餘額(註8) | 實際動支餘額 | 利率陰間 | 資金貸與 性質(註4) | 有短期歸總資金 必要之原價(註6) | 提升關於 損失金額 | 擔保品 | | 相關的對象資 金貸與照顧 (註7) | 資金貸與 總照顧(註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稱 | 價值 | | | | 1 | 台亞石油(股)公司 | 輕世界國際(股)公司 | 應收同業往來款 | 是 | $50,000 | $50,000 | $- | | (2) | 營運週轉 | 無 | 無 | 無 | $959,939 | $1,919,878 | | 1 | 台亞石油(股)公司 | 六輕汽車貨運(股)公司 | 應收同業往來款 | 是 | 40,000 | 40,000 | - | - | (2) | 營運週轉 | 無 | 無 | 無 | 959,939 | 1,919,878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發行人填0。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等科目,如屬資金貸與性質,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3: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90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註4:資金貸與性質應填列屬業務往來者或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1) 有業務往來者填1,並填寫業務往來金額。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2,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註5:資金貸與性質屬業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註6:資金貸與性質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註7:應填列公司依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及資金貸與總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資金貸與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 註8: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4條第1項將資金貸與逐筆提董事會決議,雖尚未撥款,仍應將董事會決議金額列入公告餘額,以揭露其承擔風險;惟嗣後資金償還,則應揭露其償還後餘額,以反應風險之調整。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14條第2項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一定額度及一年期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雖嗣後資金償還,惟考量仍可能再次撥貸,故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 註9:係屬納入合併報表編製範圍,有關資金貸與他人,已於合併報表沖銷。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情形:

股數: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有價證券發行人與本公司之關係 帳列科目 期末 備註
股數(千單位)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元)
台亞石油(股)公司 股票-全國加油站(股)公司 其他關係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717 $40,930 0.23% $57.10
台亞石油(股)公司 股票-北基國際(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2,855 309,153 3.00% 24.05
台亞石油(股)公司 股票-台益豐(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500 99,158 5.00% 39.66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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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 大陸投資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美金千元

|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 主要 營業 項目 | 實收 資本額 | 投資 方式 (註1) | 本期期初 自台灣匯出累積投 資金額 | 本期匯出 成收回投資金額 | |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積 投資金額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註2)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註2) |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 截至本期止 已匯回 投資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匯出 | 收回 | | | | | | | | 台塑合成橡膠工業 (寧波)有限公司 | 合成橡膠製造 | US$415,000 NT$13,046,770 | (2) | US$138,333 NT$4,244,059 | - | - | US$138,333 NT$4,244,059 | NT$465,673) | 33.33% | NT$155,208) | NT$1,386,378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3) | | --- | --- | --- | | US$138,333 | US$138,333 | NT$216,747,022 | | NT$4,244,059 | NT$4,244,059 | |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 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為台塑合成橡膠(香港)有限公司)。 (3) 其他方式。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投資損益認列係未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為之。 註3:本公司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係合併淨值之60%。

十四、部門資訊

為管理之目的,本集團依據不同產品與勞務劃分營運單位,並分為下列二個應報導營運部門:

  1. 石油化學部門:該部門負責油品、石化產產品之生產與銷售。
  2. 公用部門:該部門負責水、電、蒸氣等各項公用流體生產及銷售。

本集團未報導之其他經營活動及營運部門之相關資訊合併揭露於「其他部門」項下。

管理階層個別監督其業務單位之營運結果,以制定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之決策。部門之績效係根據營業損益予以評估,並採與合併財務報表中營業損益一致之方式衡量。然而,合併財務報表之所得稅係以集團為基礎進行管理,並未分攤至營運部門。

營運部門間之移轉訂價係以與外部第三人類似之常規交易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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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

石油化學部門 公用部門 其他部門 調整及銷除 合計
收入
來自公司以外客戶之收入 $565,859,100 $42,967,148 $17,332,848 $- $626,159,096
來自公司內部之收入 13,651,257 11,867,522 2,770,482 (28,289,261) -
收入合計 $579,510,357 $54,834,670 $20,103,330 $(28,289,261) $626,159,096
利息收入 - - 944,389 - 944,389
租金收入 1,094,364 - 158,945 - 1,253,309
利息費用 272,587 121,818 73,786 - 468,191
折舊及折耗 5,219,666 4,003,252 1,976,370 - 11,199,288
攤銷 1,952,244 - 11,474 - 1,963,718
部門損益 $721,391 $10,262,947 $1,096,179 $631,703 $12,712,220
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35,338,671 - 35,338,671
部門資產 $160,025,961 $25,497,820 $252,879,038 $(21,941,343) $416,461,476
部門負債 $27,816,521 $6,552,424 $26,538,144 $(5,690,650) $55,216,439

民國一一三年度

石油化學部門 公用部門 其他部門 調整及銷除 合計
收入
來自公司以外客戶之收入 $605,245,864 $41,150,830 $17,426,353 $- $663,823,047
來自公司內部之收入 13,938,988 12,769,134 2,360,952 (29,069,074) -
收入合計 $619,184,852 $53,919,964 $19,787,305 $(29,069,074) $663,823,047
利息收入 - - 946,352 - 946,352
租金收入 1,119,789 - 164,916 - 1,284,705
利息費用 290,574 143,446 90,146 - 524,166
折舊及折耗 5,486,777 3,942,405 1,943,991 - 11,373,173
攤銷 1,586,822 - 7,390 - 1,594,212
部門損益 $(9,342,854) $8,853,796 $648,701 $6,407,467 $6,567,110
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36,845,272 - 36,845,272
部門資產 $179,639,232 $28,226,578 $181,656,408 $(18,322,569) $371,199,649
部門負債 $27,260,359 $8,411,417 $36,742,688 $(3,461,460) $68,95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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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註1:收入來自低於量化門檻者包括碼頭裝卸、運輸及油品零售等營運部門,該等部門從未達到應報導部門之量化門檻。 註2:部門間之收入係於合併時消除並反映於「調節及銷除」項下,其他所有的調整及銷除另有詳細之調節揭露於後。 註3:每一營運部門之損益不包含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及淨外幣兌換(損)益等。

  1. 應報導部門收入、損益、資產、負債及其他重大項目之調節

(1) 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應報導部門收入合計數 $634,345,027 $673,104,816
其他部門收入 20,103,330 19,787,305
銷除部門間收入 (28,289,261) (29,069,074)
集團收入 $626,159,096 $663,823,047

(2) 損益

114年度 113年度
應報導部門損益合計數 $10,984,338 $(489,058)
其他部門損益 1,096,179 648,701
調整部門損益 631,703 6,407,467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12,712,220 $6,567,110

(3) 資產

114.12.31 113.12.31
應報導部門資產合計數 $185,523,781 $207,865,810
其他部門資產 252,879,038 181,656,408
調整部門資產 (21,941,343) (18,322,569)
集團資產 $416,461,476 $371,199,649

(4) 負債

114.12.31 113.12.31
應報導部門負債合計數 $34,368,945 $35,671,776
其他部門負債 26,538,144 36,742,688
調整部門負債 (5,690,650) (3,461,460)
集團負債 $55,216,439 $68,95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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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5) 其他重大項目

民國一一四年度 應報導部門合計數 其他部門合計數 集團合計數
利息收入 $- $944,389 $944,389
租金收入 1,094,364 158,945 1,253,309
利息費用 394,405 73,786 468,191
折舊及折耗 9,222,918 1,976,370 11,199,288
攤銷 1,952,244 11,474 1,963,718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35,338,671 35,338,671
民國一一三年度 應報導部門合計數 其他部門合計數 集團合計數
利息收入 $- $946,352 $946,352
租金收入 1,119,789 164,916 1,284,705
利息費用 434,020 90,146 524,166
折舊及折耗 9,429,182 1,943,991 11,373,173
攤銷 1,586,822 7,390 1,594,212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36,845,272 36,845,272
  1. 地區別資訊: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台灣 $324,557,370 $363,055,275
澳大利亞 68,450,446 71,956,725
韓國 19,346,613 14,811,592
菲律賓 18,427,086 9,691,933
新加坡 60,361,562 64,806,322
馬來西亞 29,626,341 36,130,998
中國大陸 11,752,957 9,350,053
其他國家 93,636,721 94,020,149
合計 $626,159,096 $663,82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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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收入以客戶所在國家為基礎歸類。

非流動資產:

114.12.31 113.12.31
台灣 $87,512,193 $88,943,061
其他國家 12,826,772 13,531,656
合計 $100,338,965 $102,474,717

非流動資產係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天然資源、投資性不動產及其他資產,但不包含金融工具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1. 重要客戶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

客戶 銷貨金額 銷貨部門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111,810,667 石油化學部門、公用部門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 59,939,002 石油化學部門、公用部門
合計 $171,749,669

民國一一三年度

客戶 銷貨金額 銷貨部門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140,590,191 石油化學部門、公用部門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 66,378,370 石油化學部門、公用部門
合計 $206,968,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