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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 — AGM Information 2022
Jun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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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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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2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2 號 5 樓
臺北北門郵局第 11973 號信箱 (一)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請股東多加利用
「股東e票通」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如欲出席
股東會現場,貴股東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量
測體溫。倘股東未佩戴口罩,或經連續量測二次
股務語音專線:(02)23892999 體溫有發燒達額溫攝氏37.5度或耳溫攝氏38度者 ,禁止股東進入股東會會場。 國 內
網址: https://www.kgi.com.tw (二)本公司如因疫情影響,而須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
,屆時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公告。 郵 資 已 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 1304 號
國 內 郵 簡
無法投遞請退回原處
(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戶號:
股東 台啟
開會通知書
請即拆閱
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針對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 本次股東會採實體並以視訊輔助股東會方式召開,採用集保結算所之視
外,僅於辦理股務相關業務之目的及範圍內處理及利用,其餘有關 訊會議平台【https://www.stockvote.com.tw】,欲以視訊方式出席之
當事人權利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作業,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股東,相關注意事項及操作說明請參閱第四聯之說明或掃描QR-Code。
111-1 貴股東如親自出席請填此聯勿填背面委託書
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五)舉行之股東常會,請將出席證交付本人收執。
法人指派書
股東戶號
茲指派 君
擔任本公司之法人代表,出
席 貴公司本次股東會,依 股東姓名
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法人股東親自出席專用) (親自參加股東會請簽名或蓋章)
普通股股數
中華民國一一一年 月 日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111-1
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請蓋原留印鑑 一、欲選擇將現金股利直接匯入銀行帳戶之股東,請填寫銀行帳號
戶號 戶名 並以股東本人帳號為限。
二、無銀行帳號者採郵寄支票及原登記帳號無誤者,不須將此登記
原 登 記 表寄回。
銀行帳號 三、如採郵寄支票或因資料不符遭致退匯,或要採匯款(新增)但未
銀行代號 帳號(請由左方依序填寫分行別、科目、帳號、檢號,多餘空格留在右方) 寄回本登記表者,一律依原留通訊地址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
轉讓支票。
茲同意本人每年度現金股 四、本登記表請填妥蓋章後於111年6月24日前寄達凱基證券股份有
支票 取消匯款改為郵寄支票 取消匯款改為親自領取支票 利依左列登記資料辦理 限公司。
五、現金股利在30元(含)以下者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另寄領取通
知書,並請蓋妥原留印鑑後親自領取或採郵寄方式辦理。
六、原登記資料無誤且不變更者不須寄回。
印 鑑 卡 填 寫 須 知
戶號 電 話 貴股東惠鑒:
姓名 一、請核對左列「股東印鑑卡」列印資料、於「留存印鑑」欄加蓋
國籍/法定代理人姓名 本股東凡領取股利、轉讓過戶及質權設定等事宜即日起概以下列印鑑為憑 印鑑(未成年股東另應由父母加蓋雙方印鑑;或由父母雙方簽
立同意書由一方代表蓋印留存者,方得僅留存一方印鑑),並
身 分 證 號 碼 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成年股東需連同父母雙方身分證影
本一併檢附,未滿十四歲尚未領有身分證之未成年股東得以戶
口名簿影本代替。)一份寄回,以保障您權益之行使。
出 生 日 期
二、電腦列印之股東印鑑卡內容如有不符或地址變更,敬請於原處
111.06.24華經資訊 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針對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僅於辦理股務相關業務之目的及範圍內處理及利用,其餘有關當事人權利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作業,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自行訂正並加蓋印鑑,俾憑更改存檔資料。三、請 貴股東自行填寫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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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一、本次股東會股東除現場出席實體股東會外,亦得以視訊方式出席,欲以視訊方式出席之股東,請自民國111年5月25日起至民國111年6月21日止,登入 集中保管結算所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https://www.stockvote.com.tw】辦理註冊及登記(行動裝置可掃瞄第一聯QR-Code), 並於股東會當日開始前30分鐘起開始辦理報到。股東會當日採視訊方式出席之股東,得自會議開始起,至主席宣布投票截止前,行使表決權,並可對 各項議案以文字方式提問,每案以2次為限,每次不超過200字,相關操作流程及文件,請參閱集保結算所網頁【https://www.tdcc.com.tw】或掃瞄 下方QR-Code,如有疑問,可洽詢集保結算所股務部 (電話:02-27195805分機288)。倘於股東會當日,因貴股東所處之網際網路或相關設備因素,而 發生通訊不良、延遲、無法觀看直播、提問或行使表決權等,本公司礙難負責,對此有疑慮之股東,建請提前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或改採出席現場 實體股東會。
- 二、倘股東會當日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無法排除障礙達30分鐘,致視訊會議無法續行時: (1)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將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 理人,其出席股數將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並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股東若遭遇上述情形時,可洽詢本公司(電話02-27935566)。 (2)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召開或續行時,本公司訂於民國111年6月28日 9時30分於原地點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 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但上述情形如遇有全部議案已宣佈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時,主席得逕行宣佈散會。
※本次股東常會未開放不具股東身分者參與或旁聽,以視訊參與之股東, 敬請勿散布或轉傳直播連結網址、以機器或螢幕錄影軟體等方式錄製股 東會直播影像及聲音,以保障與會人員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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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訊會議平台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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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
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1年6月24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
權行使股東權利:
□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
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1) ○ 承認(2) ○ 反對(3) ○ 棄權
2.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1) ○ 承認(2) ○ 反對(3) ○ 棄權
3.公司章程修正案。 (1) ○ 贊成(2) ○ 反對(3) ○ 棄權
4.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1) ○ 贊成(2) ○ 反對(3) ○ 棄權
5.背書保證作業辦法修正案。 (1) ○ 贊成(2) ○ 反對(3) ○ 棄權
6.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正案。 (1) ○ 贊成(2) ○ 反對(3) ○ 棄權
7.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修正案。 (1) ○ 贊成(2) ○ 反對(3) ○ 棄權
8.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案。 (1) ○ 贊成(2) ○ 反對(3) ○ 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 □ 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
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
(限此一會期)。
此 致
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民國 11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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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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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一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一、本公司訂於中華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假華經大樓2樓會議室(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 78巷25號2樓),召開一一一年股東常會,本次股東會係採行實體並以視訊輔助股東會方式召開,會議主要內容:(一) 報告事項:1.110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10年員工酬勞分派案。4.110年 背書保證情形報告。5.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二)承認事項:1.110年度 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2.110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公司章程修正案。2.股東 會議事規則修正案。3.背書保證作業辦法修正案。4.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正案。5.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 序修正案。6.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案。(四)臨時動議。 二、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如後:預擬配發現金股利:0.4元/股。
三、本次股東會議案若有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主要內容之事項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 com.tw/基本資料/電子書/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含存託憑證資料)】,請股東輸入公司代號及年度,查詢股東會 各項議案參考資料或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四、檢奉本公司股東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第二聯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免寄回),於 開會當日攜往會場辦理報到(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9時,報到處地點同會議地點), 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 第五聯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填妥代理人姓名、地址及簽名或蓋章後,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以利寄發出席證。會前若未收到出席證, 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逕至會場申請補發。
五、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
六、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1年5月25日至111年6月21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 投票。
七、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八、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本公司依規定將於111年5月24日前上傳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至證基會 網站(https://free.sfi.org.tw),查詢方式請參閱網站上之說明。 九、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此 致 貴股東
委 託 書 使 用 規 則 摘 要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 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 ,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 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 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 定辦理。
三、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 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 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 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四、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者,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 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五、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 填具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 機構受委託擔任徵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 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六、股東、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於出席股東會時,攜帶身 份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七、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重慶南路一 段二號五樓)。
八、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 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 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 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華經資訊 111.06.24 慶
敬啟
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