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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HOTEL — Annual Report 2017
Nov 13, 2017
52185_rns_2017-11-13_ce47bd54-d82a-4c05-809b-2abf401c2755.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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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 30$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label{eq:2.1} \frac{1}{\sqrt{2}}\int_{\mathbb{R}^3}\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06及105年度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63號 電話: (02)2541-8234
$\sim 10^{-11}$
$S =$ 錄
| 報 表 財 務 |
||
|---|---|---|
| 項 | 日頁 | 編 號 註 次 附 |
| 面 一、封 |
$\mathbf{1}$ | |
| 錄 二、目 |
$\overline{2}$ |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 $3\sim$ 7 | |
| 四、資產負債表 | 8 | |
| 五、綜合損益表 | $9 - 10$ | |
| 六、權益變動表 | 11 | |
| 七、現金流量表 | $12 - 13$ | |
| 八、財務報表附註 | ||
| (一) 公司沿革 | 14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4 | $\equiv$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 | $14 - 19$ | $\equiv$ |
| 用 | ||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20 - 29$ | 四 |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 | $29 - 30$ | $\overline{\mathbf{h}}$ |
| 定性之主要來源 |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0 - 44$ | ホーナホ |
| (七)關係人交易 | 48 | 二十 |
| (八) 質抵押之資產 |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 48 | |
| 承諾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44 - 49$ | 十七~十九 |
| (十二)其 他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49 \cdot 52 \sim 53$ | 二三 |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49 \cdot 52 \sim 53$ | $=$ $=$ |
| 3. 大陸投資資訊 | 49 | 二三 |
| (十四) 部門資訊 | $50 - 51$ | 二四 |
|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54 - 61$ | |
Deloitte
勒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Deloitte & Touche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ipei 10596, Taiwan
Tel: +886 (2) 254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年及 105年 12月 31日之資產負 倩表, 暨民國106年及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 動表、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 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第 一 華 僑 大 飯 店 股 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年及 105年 12月 31日之財務狀況, 暨民國 106年及 105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 德 規 範 , 與 第 一 華 僑 大 飯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持 超 然 獨 立 , 並 履 行 該 規 範 之 其 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 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 公司民國 106 年度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財務 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 表示意見。
茲對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 年度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 項敘述如下: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年12月31日之採用權益法之投 資 餘 額 為 新 台 幣 3,867,786 仟 元 , 約 佔 資 產 總 額 之 41% , 民 國 106 年 度 採 用 權 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為新台幣 393,830 仟元,約佔稅前淨利之 60%。由於前述項目之金額相對於整體財務報表金額係屬重大,當被投資公司 財務報表未適當反映當年度營運成果或未正確的計算投資損益時,將使投資 捐益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發生偏差,是以列為民國 106年度之關鍵查核 事項。
本會計師針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 對投資之關聯企業及其所在環境進行了解,據以判斷投資之關聯企業是 否屬重大組成個體,決定對被投資公司之查核策略。
-
- 本會計師以查核聯絡函與該被投資公司審計團隊進行溝通,確認會計師 獨立性、關係人名單、查核重大性及辨認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等,並要 求被投資公司審計團隊針對與查核結論攸關之事項進行溝通,包含被投 資公司財務資訊之確認及被投資公司審計團隊之發現、結論或意見。
-
- 本會計師於審計工作完成時,評估被投資公司審計團隊是否已取得足夠 且適切之查核證據,並評估未更正之不實表達對查核意見之影響。
-
- 取得被投資公司審計後之財務報表,重新驗算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損益及相關投資金額之正確性。
其他事項
列入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中,有關美國第一萬華公司暨美國今日旅遊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Forward Time Corporation、Today's V, Inc.及 Today's VI, LLC 之民國 106 及 105 年度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 計師對上開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其有關上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 列。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就上述經其他會計師查核之餘額分別為 新台幣 1,260,502 仟元及 1,319,317 仟元,分別佔資產總額之 13%及 14%,民 國 106 及 105 年度就該等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 幣 32,913 仟元及 33,135 仟元,分別佔稅前淨利之 5%及 6%。
管理陪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 編 製 允 當 表 達 之 財 務 報 表 , 且 維 持 與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有 關 之 必 要 內 部 控 制 , 以確保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時 ,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亦 包 括 評 估 第 一 華 僑 大 飯 店 股 份 有 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 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 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 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 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財務報表存 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 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 有重大性。
$-5-$
本會計師依據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 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 杳 核 意 見 之 基 礎 。 因 舞 弊 可 能 涉 及 共 謀 、 偽 造 、 故 意 遺 漏 、 不 實 聲 明 或 逾 越 内 部 控 制 , 故 未 偵 出 導 因 於 舞 弊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之 風 險 高 於 導 因 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 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 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做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 件 或 情 况 存 在 重 大 不 確 定 性 , 則 須 於 查 核 報 告 中 提 醒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注 意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 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 件或情況可能導致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 力。
-
- 評估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財務報 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 切之 杳 核 證 據,以 對 財 務 報 表 表 示 意 見。本 會 計 師 負 責 查 核 案 件 之 指 導 、 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 杳 核 發 現 ( 包 括 於 查 核 過 程 中 所 辨 認 之 內 部 控 制 顯 著 缺 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 司民國 106年度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 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 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 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50024633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代 | 碼 | 黄 | 產 | 金 | $\overline{\%}$ 額 |
金 | % 額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附註四及六) | \$ 696,747 |
7 | \$ 772,060 |
8 | ||||||
| 11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及七) | 12,488 | $\ddot{\phantom{0}}$ | 12,386 | |||||||
| 1147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流動(附註四及六) | 1,765,678 | 19 | 1,545,305 | 17 | ||||||
| 1150 | 應收票據(附註四) | 1,276 | 1,360 | ||||||||
| 1170 | 應收帳款 (附註四) | 3,941 | 5,499 | ||||||||
| 1476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 7,714 | 6,346 |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 | 1,451 | 1,421 | ||||||||
| 11XX | 流動資產總計 | 2,489,295 | 26 | 2.344.377 | 25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23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 1,170,344 | 12 | 1,131,300 | 12 |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 680,123 | 7 | 680,123 | 8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九) | 3,867,786 | 41 | 3,774,044 | 41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附註四及十) | 381,487 | 4 | 384,828 | $\overline{4}$ |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 (附註四及十一) | 953,763 | 10 | 955,532 | 10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 18,096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附註二一) | 4,702 | 3,295 | ۰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459 | 229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總計 | 7,076,760 | 74 | 6,929,351 | |||||||
| 75 | |||||||||||
| 1XXX | 資 | 產 總 |
計 | \$9,566,055 | 100 | \$9,273,728 | 100 | ||||
| 代 | 碼 | 負 | 債 | 及 | 摧 | 益 | |||||
| 流動負債 | |||||||||||
| 2150 | 應付票據 | \$ 45,089 |
1 | \$ 40,585 |
1 | ||||||
| 2219 | 其他應付款 | 22,312 | 22,574 |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 (附註四) | 18,595 | 17,029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8,493 | 9,374 | ||||||||
| 21XX | 流動負債總計 | 94,489 | $\mathbf{1}$ | 89,562 | $\mathbf{1}$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五) | 931,647 | 10 | 897,615 | 10 | ||||||
| 2640 | 净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二) | 2,904 | $\overline{\phantom{a}}$ | 2,598 | $\overline{\phantom{a}}$ | ||||||
| 2645 | 存入保證金 (附註四及十七) | 184,245 | $\overline{2}$ | 185,735 | $\overline{2}$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總計 | 1,118,796 | 12 | 1,085,948 | 12 | ||||||
| 2XXX | 負債總計 | 1,213,285 | $\frac{13}{2}$ | 1,175,510 | 13 | ||||||
| 權 | 益 | ||||||||||
| 3100 | ★ 股 |
4,865,217 | 51 | 4,504,830 | 48 | ||||||
| 資本公積 | |||||||||||
| 3210 | 股本溢價 | 76,008 | $\mathbf{1}$ | 76,008 | $\mathbf{1}$ | ||||||
| 3240 | 處分資產增益 | $\overline{23}$ | 23 | ||||||||
| 3200 | 資本公積總計 | 76,031 | 1 | 76,031 | $\overline{\mathbf{1}}$ | ||||||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703,707 | 7 | 653,554 | 7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592,542 | 6 | 592,542 | 6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1,481,965 | 16 | 1,428,026 | 16 | ||||||
| 3300 | 保留盈餘總計 | 2,778,214 | 29 | 2,674,122 | |||||||
| 其他權益 | $\overline{29}$ | ||||||||||
| 34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88,351) | 1) | 160,722 | 2 1 | ||||||
| 34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721,659 | 7 | 682,513 | $\overline{z}$ | ||||||
| 3400 | 其他權益總計 | 633,308 | 6 | 843,235 | $\overline{2}$ | ||||||
| 3XXX | 權益總計 | 8,352,770 | 87 | 8,098,218 | 87 | ||||||
| 負 | 與權益總計 債 |
\$9,566,055 | 100 | \$9,273,728 |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7年3月30日查核報告)

經理人:徐小華


| 限公司 | ||||||
|---|---|---|---|---|---|---|
| 民國 | 106年及 | 闰至12月31 | - 12 |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mathcal{L}^{\mathcal{L}}$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代 碼 |
金 額 |
% | 金 | % 額 |
|||
| 營業收入 | |||||||
| 4300 | 租賃收入(附註四及十 | ||||||
| 七) | \$208,053 | 63 | \$205,911 | 61 | |||
| 旅遊服務收入 (附註四) | |||||||
| 4411 | 客房收入 | 76,837 | 23 | 89,132 | 27 | ||
| 4412 | 餐飲收入 | 42,019 | 13 | 37,124 | 11 | ||
| 4413 | 郵電收入 | 16 | 23 | ||||
| 4418 | 其 他 |
2,941 | $\mathbf{1}$ | 3,301 | $\mathbf{1}$ | ||
| 4400 | 旅遊服務收入 | ||||||
| 合計 | 121,813 | $\frac{37}{2}$ | 129,580 | 39 | |||
| 4000 | 營業收入合計 | 329,866 | 100 | 335,491 | 100 | ||
| 營業成本 (附註十四) | |||||||
| 5300 | 租賃成本 | 17,778 | 5 | 18,594 | $\overline{5}$ | ||
| 旅遊服務成本 | 13 | 44,322 | 13 | ||||
| 5411 | 客房成本 | 41,485 | 10 | 29,031 | 9 | ||
| 5412 | 餐飲成本 | 33,924 | |||||
| 5413 | 郵電成本 | 273 | 289 | ||||
| 5400 | 旅遊服務成本 合計 |
73,642 | |||||
| 5000 | 營業成本合計 | 75,682 93,460 |
$\overline{23}$ 28 |
92,236 | $\overline{22}$ 27 |
||
| 5900 | 營業毛利 | 236,406 | 72 | 243,255 | 73 | ||
| 6000 | 營業費用(附註四、十二及十 | ||||||
| 四) | 31,964 | 10 | 32,603 | 10 | |||
| 6900 | 營業利益 | 204,442 | 62 | 210,652 | 63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 ||||||
| 企業損益之份額 (附註 | |||||||
| 四及九) | 393,830 | 119 | 347,592 | 104 | |||
| 7100 | 利息收入 (附註四) | 21,303 | 7 | 20,701 | 6 | ||
| 7130 | 股利收入 (附註四) | 43,765 | 13 | 25,407 | 8 |
(接次頁)
$\ddot{\phantom{a}}$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代 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7190 | 其他收入一其他 | \$ | 436 | \$ | 288 | ||
| 7510 | 利息費用 (附註十七) | 1,829) | 2,123) | 1) | |||
| 7590 | 什項支出 | 2,076) | (1) | $2,079$ ) | 1)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合計 | 455,429 | 138 | 389,786 | 116 | |||
| 7900 | 税前淨利 | 659,871 | 200 | 600,438 | 179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附註四及十五) | 104,777) | $\left( 32 \right)$ | 98,905) | $\left( 29\right)$ | ||
| 8200 | 本期淨利 | 555,094 | 168 | 501,533 | 150 | ||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九、 十二、十三及十五)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 ||||||
| 衡量數 | 518) | 607)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 ||||||
| 之項目 | |||||||
| 8371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 | ||||||
| 聯企業之國外營 | |||||||
| 運機構財務報表 | |||||||
| 换算之兒換差額 | ( | 300,088) | 91) $\left($ |
€ | 61,250) | 18)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未實現評價損益 | 39,146 | 12 | $\overline{ }$ | 41,362) | 13)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 | ||||||
| 益之項目相關之 | |||||||
| 所得稅 | 51,015 209,927) |
$15\,$ 64) |
10,413 $92,199$ ) |
$\overline{3}$ $\overline{28})$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稅後淨額) | 210,445) | $\left( 64\right)$ | $(-92,806)$ | $\left( 28\right)$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44,649 | 104 | \$408,727 | 122 | ||
| 每股盈餘(附註十六) | |||||||
| 971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1.14 | \$ | 1.03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7年3月30日查核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颖 \$7,765,132 截 쎪 樥 |
75,641) | 501,533 | 92,806 | 408,727 | 8,098,218 | 90,097) | 555,094 | 210,445 | 344,649 | 2.770 | ||
|---|---|---|---|---|---|---|---|---|---|---|---|---|
| 鎏 иţ 49 $\ddot{}$ 供出售 叫 g Ħ 犄 Ż |
糊 產未實現損 723,875 ÷ ¦∤≖ |
41,362) | 41,362) | 682,513 | 39,146 | 39,146 | 721,659 ക് |
|||||
| 摔 琳 $\frac{1}{\epsilon}$ 務報表換 護教 他權益項 抱 Þ ₩, 圈 |
徵 211,559 194 .* $\approx$ ¢ $\boldsymbol{\lambda}$ |
50,837 | 50,837) | 160,722 | 249,073 | 249,073 | $-88,351$ $\widehat{\mathbf{e}}$ |
|||||
| $\overline{\phantom{0}}$ $\mathbf{u}$ $+$ 哎 |
犊 \$1,351,138 쨰 r. 仒 卡 |
$\begin{array}{c} 45,834, \ 75,641, \ 302,563, \end{array}$ | 501,533 | $60^{\circ}$ | 500,926 | 1,428,026 | 50,153) 90,097) 360,387) |
555,094 | 518) | 554,576 | \$1,481,965 | |
| g 뀒 . E |
₩ 黎公 592,542 蝴 ন্ত্ৰ ÷Ą 苓 |
592,542 | \$592.542 | |||||||||
| \$ 囃 æ |
条 禁令 607,720 œ 似 ₩ 宋 宋 |
45,834 | 653,554 | 50,153 | 703.707 ₩, |
|||||||
| 荣 本公 ήĸ, |
(附註四及十三) 76,031 ÷ |
76,031 | $\frac{76.031}{6.031}$ | |||||||||
| $\frac{1}{\sqrt{2}}$ 攺 |
(附註十三 \$4,202,267 |
302,563 | 4,504,830 | 360,387 | \$4,865,217 | |||||||
| 105年1月1日徐額 |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
105年度净利 | 105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 105年度综合损益總額 | 105年12月31日除額 | 105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
106年度淨利 | 106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 106年度综合损益總額 | 106年12月31日徐額 | ||
| 大西 $\overlin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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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 BS. | čq | Ŋ | ES ES $\Xi$ |
ដ | B3 | BS | $\overline{\mathbf{z}}$ |
(請多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7年3月30日查核報告)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全員
經理人:徐小華

董事長:顧安生
$-11 -$
NEWS AND REAL PROPERTY
會計主管:林秀美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 碼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税前淨利 | \$ 659,871 |
\$ 600,438 |
| A20010 | 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6,157 | 8,629 |
| A20900 | 利息費用 | 1,829 | 2,123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21,303) | 20,701)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43,765) | 25,407) |
| A223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 | ||
| 益之份額 | 393,830) | 347,592) |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 | ||
| 備利益 | 1) | ||
| A30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 | ||
| 數 | |||
| A31130 | 應收票據減少 | 84 | 470 |
| A31150 | 應收帳款減少 (增加) | 1,558 | 947)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 30) | 102) |
| A31250 |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 47 | 261 |
| A32130 | 應付票據增加 | 4,504 | 1,781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減少 | 7,801) | 6,721)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減少) | 881) | 1,100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 212) | 13,206)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206,228 | 200,125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36,260) | 43,309)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69,968 | 156,816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300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6,000) | |
| B00600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減少 | ||
| (增加) | 220,373) | 85,878 | |
| B01200 |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027) | |
| B02700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47) | 271)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
| B03700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2,521) | 12,015) |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11,114 | 13,454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 碼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B067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230) |
\$ |
| B07500 | 收取之利息 | 19,888 | 24,248 |
| B07600 | 收取之股利 | 43,765 | 25,407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159,404) | 128,675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3100 | 存入保證金減少 | 1,490) | |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84,387 | 72,182)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85,877) | 72,182) |
| EEEE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 | 75,313) | 213,309 |
| E0010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72,060 | 558,751 |
| E00200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96,747 \$ |
772,060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7年3月30日查核報告)

$\bar{z}$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6年及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係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主要經營觀光旅館、商業大樓出租及其相關業務。
本公司發行之股票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財務報告於107年3月21日經董事會通過。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 本公司 106 年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 (IFRS)、國際會計準則 (IAS)、解釋 (IFRIC) 及解釋 公告(SIC)(以下稱「IRFSs」)之影響
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並發 布生效之 IFRSs 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二) 本公司尚未適用於 107 年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 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s 之影響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 註2 |
| IFRS2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4 之修正「於 IFRS 4 『保險合約』下 IFRS 9 | 2018年1月1日 |
| 『金融工具』之適用」 | |
| IFRS $9 \rceil$ 金融工具 $_1$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 2018年1月1日 |
| 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15 之修正「IFRS 15 之闡釋」 | 2018年1月1日 |
| IAS7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7年1月1日 |
|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 2017年1月1日 |
| 認列」 | |
| IAS 40 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 2018年1月1日 |
| IFRIC 22「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 2018年1月1日 |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IFRS 12 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7 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IAS 28 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8 年1月1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 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IFRS 9「金融工具」及相關修正
- 金融資產之認列、衡量與減損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 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 係 按 有 效 利 率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於 損 益 , 並 持 續 評 估 減 損 ,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本 公 司 投 資 非 屬 前 述 條 件 之 金 融 資 産 ,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本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 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 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 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本公司以106年12月31日持有之金融資產與當日所存在 之事實及情況,評估下列金融資產之分類與衡量將依適用 IFRS 9 而改變:
- (1)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上市 (櫃)及未上市 (櫃)股 票投資依IFRS9選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公允價值變動係累計於其他權益,於投資處分時不 再重分類至損益,而將直接轉入保留盈餘。另外,以成本 衡量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依IFRS9應改按公允價值衡 量。
- (2)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基金受益憑證,因其現金流量 並非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且非屬 權益工具,依IFRS9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3)分類為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並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債券投資,其原始認列時之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 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且其經營模式係收取合約現 金流量,依IFRS9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IFRS 9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應收租賃款、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應認列備抵損 失。若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備 抵損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若金融資產之信 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用風險,則備抵損失 係 按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 量 。 但 未 包 括 重 大 財 務 組 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 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本公司考量 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 續備抵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本公司初步評估對於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將適 用簡化作法,以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本公司 評估債務工具投資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是否顯著增加,以 決定將採12個月或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本公 司預期適用IFRS9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將使金融資產之信用損失 更早認列。
- 過渡規定說明
本公司選擇於適用 IFRS 9 金融資產之分類、衡量與減損規 定時不重編 106年度比較資訊,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將認列 於首次適用日,並將揭露適用IFRS9之分類變動及調節資訊。
本公司追溯適用 IFRS 9 金融資產分類、衡量與減損規定, 對107年1月1日資產、負債及權益之影響預計如下:
107年1月1日
| 106年12月31日 首 | 適 次 |
用 | 調 | 整 | 後 | ||||
|---|---|---|---|---|---|---|---|---|---|
| 帳 面 |
金 | 額之 | 調 | 整 | 帳 | 面 | 金 | 額 | |
| 產、負債 資 及 |
|||||||||
| 響 權 益之影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 |||||||||
| 值衡量之金融資 | |||||||||
| 産一流動 | \$ | \$ | 11,071 | \$ | 11,071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金融資產一流 | |||||||||
| 動 | 1,417 | 1,417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
| 之金融資產一流 | |||||||||
| 動 | 1,765,678 | 1,765,678 | |||||||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 | |||||||||
| 投資工具一流動 | 1,765,678 | 1,765,678) | |||||||
(接次頁)
(承前頁)
107年1月1日
| 106年12月31日 | 首 | 次 | 適 | 用 | 調 | 整 | 後 | ||||
|---|---|---|---|---|---|---|---|---|---|---|---|
| 帳 | 面 | 金 | 額 之 | 調 | 整 | 帳 | 面 | 金 | 額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金融資產一非 | |||||||||||
| 流動 | \$ | \$2,008,134 | \$2,008,134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一流動 | 12,488 | 12,488)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一非流動 | 1,170,344 | 1,170,344)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 |||||||||||
| 資產一非流動 | 680,123 | 680,123)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3,867,786 | 68,712 | 3,936,498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931,647) | 13,909) | 945,556) | ||||||||
| 資產及負債影響 | \$ | 212,470 | |||||||||
| 保留盈餘 | 2,778,214 | \$ | 71 | 2,778,285 | |||||||
| 其他權益 | 633,308 | 212,399 | 845,707 | ||||||||
| 權益影響 | \$ | 212,470 |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公司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評 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將不致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造成重大影 響。
(三) 本公司尚未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 會認可之IFRSs之影響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2015-2017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9年1月1日 |
| IFRS9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 2019年1月1日 (註2) |
|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 未定 |
|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
| IFRS $16$ 「租賃」 | 2019年1月1日 (註3) |
| IFRS $17 \nightharpoonup$ 保險合約」 | 2021年1月1日 |
| IAS19之修正「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 2019年1月1日 (註4) |
| IFRS 28 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 2019年1月1日 |
| IFRIC 23「所得稅之不確定性之處理」 | 2019年1月1日 |
- 註1: 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金管會允許公司得選擇提前於107年1月1日適用此項修正。
- 註 3: 金管會於 106年12月19日宣布我國企業應自108年1月1 日適用 IFRS 16。
- 註4:2019年1月1日以後發生之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適用此項 修正。
-
- IFRS 16「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租 賃 ,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本公司為承租人,除低價值標的資 產租賃及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 其他租賃皆應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綜 合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 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債之 本金金額及支付利息部分皆列為籌資活動。
對於本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 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IAS 19 之修正「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該修正規定,發生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時,應以發生時 用以再衡量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精算假設來決定該年度 剩餘期間之當期服務成本及淨利息。此外,該修正釐清計畫修 正、缩減或清償對資產上限相關規定之影響。前述修正將推延 適用。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公司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 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 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 可並發布生效之IFRSs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按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 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外,本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 基礎編製。歷史成本通常係依取得資產所支付對價之公允價值決定。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3等級:
-
-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
-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 (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
- 第3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
-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
-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
-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四)外 幣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 捐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换算。
於編製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 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 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捐益。
在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並構成對該國外營運機構喪失重大影響 時,所有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可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將重分 類為損益。
在部分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情況下(即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所 有權權益減少惟未喪失重大影響),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 差額則按處分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五)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之企 業。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權益法下,投資關 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關 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 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本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 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 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 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 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
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 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 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 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 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列進 一步之損失。本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 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本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視為單一資產 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亦 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可 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本公司於喪失重大影響之日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對原關聯企業之 剩餘投資,剩餘投資之公允價值及任何處分價款與喪失重大影響當 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 中 所 認 列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之 基 礎 係 與 關 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對於 每一重大部分則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 計 耐 用 年 限 、 殘 值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 並 推 延 適 用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七)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 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亦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故將其視為獲取資本增值所持有。
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 (包括交易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 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本公司採直線基礎提 列折舊。
投資性不動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損益。
(八)有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資產 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 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至個別現 金產生單位。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時 , 將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減 至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減 損 損 失 係 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减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九)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 列於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償 值 衡 量 者 ,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 放款及應收款。
A.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 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金融 資產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之 決定方式:上市(櫃)證券係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價, 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係資產負債表日之淨資產價值。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 兌換損益與以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以及備供出 售權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 分或確定減損時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 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於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 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與此種無報價 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 具,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 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 可 靠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時 ,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再 衡 量 , 其 帳 面 金 額與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若 有 減 損 時,則認列於損益。
B.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暨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等)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 錨 後 成 本 減 除 減 捐 捐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惟 短 期 應 收 帳 款 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 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 及商業本票,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公司係 於每一資產自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 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 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 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等,該資 產 若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 另 再 集 體 評 估 減 損 。 應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
A. 債務人發生顯著財務困難;或
B. 應收帳款發生逾期之情形;或
C. 債務人很有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減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 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 或永久性下跌時,係為客觀減損證據。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 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 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 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 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 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 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 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 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2.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惟短期應付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 況除外。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
(十)收入之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 旅遊服務收入
旅遊服務收入係於服務已確實提供時認列,並以本公司與 買方所協議交易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
-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入 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 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 租賃收入
租賃收入係按月就已實現部分認列。本公司與營業租賃有 關之收入認列政策請參閱下述(十一)「租賃合約」之會計政策。 (十一)租賃合約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 益。營業租賃下,或有租金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房屋出租合約均屬營業租賃,所收取之租金及押金分別帳列租 管收入及存入保證金,詳見附註十七。
(十二)員工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書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 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 利負債 (資產) 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 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净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書之提撥短紬 (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 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十三)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遞延所得稅負債一 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 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時認列。
與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 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 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及權 益有 關之可減除 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僅於其 很有 可 能 有 足 夠 課 稅 所 得 用 以 實 現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利 益 , 且 於 可 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 業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 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 本期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 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之減損
決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是否減損時,須估計該項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 者。為計算使用價值,管理階層應估計預期自現金產生單位所產生 之未來現金流量,並決定計算現值所使用之折現率。截至106年及 105年12月31日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分別為381,487 仟元及384,828仟元;投資性不動產之帳面金額分別為953,763仟元 及 955,532 仟元。
(二)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退休金費用及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使 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率及 長期平均調薪率之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 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債金額。截至106年及 105年12月31日止,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帳面金額分別為 2,904仟元 及 2,598 仟元。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526 S |
562 -S |
|||
| 活期及支票存款 | 16.493 | 35,501 | |||
| 約當現金 | |||||
|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 | |||||
| 銀行定期存款 | 679,728 | 730,996 | |||
| 商業本票 | 5,001 | ||||
| 696,747 | 772,060 |
截至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銀 行定期存款分別為 1,765,678 仟元及 1,545,305 仟元, 係分類為無活絡 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流動。
約當現金及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 率區間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約當現金 | ||
| 商業本票 | 0.55% | |
|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 | ||
| 銀行定期存款 | $0.62\% \sim 0.66\%$ | $0.62\% \sim 0.66\%$ |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0.75\% \sim 1.65\%$ | $0.75\% \sim 1.65\%$ |
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流 | 動 | 非 | 流 | 動 | 流 | 動 | 非 | 流 | 動 | |||
| 國內上市 (櫃)股票 | ||||||||||||
| 萬華企業公司 | \$ | S | 1,169,146 | \$ | \$1,130,154 | |||||||
| 兆豐金融控股公司 | 1,198 | 1,146 | ||||||||||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 | ||||||||||||
| 公司 | 1,417 | 1,356 | ||||||||||
| 貨幣市場型基金 | 11,071 | 11,030 | ||||||||||
| 12,488 | 1,170,344 | 12,386 | 1,131,300 |
八、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國內非上市(櫃)普通股 | ||
| 大中票券金融公司 | \$274,798 | \$274,798 |
| 今武投資公司 | 206,085 | 206,085 |
| 今日公司 | 181,207 | 181,207 |
| 662,090 | 662,090 | |
| 國外非上市 (櫃)普通股一654 | ||
| 仟美元 | ||
| 豐華泰國際公司(維爾京群 | ||
| 島) | 18,033 | 18,033 |
| \$680,123 | \$680,123 | |
| 依金融資產衡量種類區分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680,123 | \$680,123 |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 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 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 可靠衡量。
九、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投資關聯企業 | \$3,867,786 | \$3,774,044 |
| 投資關聯企業 | ||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美國今日旅遊公司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
\$3,610,508 | \$3,496,510 |
| 美國第一萬華公司 | 257,278 \$3,867,786 |
277,534 \$3,774,044 |
(一)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 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 |||||||
|---|---|---|---|---|---|---|---|
| āl | 稱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美國今日旅遊公司 | 48.21% | 48.21% |
上述關聯企業之業務性質、主要營業場所及公司註冊之國家資 訊,請參閱附表二「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附表。
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sim 10$
美國今日旅遊公司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流動資產 | \$3,547,280 | \$3,080,603 |
| 非流動資產 | 7,684,622 | 8,316,512 |
| 流動負債 | 853,306) | 932,581) |
| 非流動負債 | $-2,890,134)$ | 3,212,513) |
| 權 益 |
7,488,462 | 7,252,021 |
| 本公司持股比例 | 48.21% | 48.21% |
| 本公司享有之權益 | \$3,610,508 | \$3,496,510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營業收入 | \$5,685,775 | \$6,007,838 |
| 本年度淨利 | \$ 814,347 |
\$ 717,740 |
| 其他綜合損益 | 577,906) | 116,797) |
| 綜合損益總額 | \$ 236,441 |
600,943 |
(二)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總資訊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本公司享有之份額 | ||
| 本年度淨利 | 1,199 | 1,539 |
| 其他綜合損益 | 21,455) | .937 |
| 綜合損益總額 | $20,256$ ) |
本公司 106 及 105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綜合 損益份額,係依據各關聯企業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運輸設備及 | |||||||
|---|---|---|---|---|---|---|---|
| 地 Ŧ. |
物 築 建 |
機 嚣 備 設 |
備 辨 公 設 |
誉 業 器 具 |
其 他 |
合 計 |
|
| 成 本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 \$364,131 | \$114,878 | 27,866 \$ |
\$ 11,801 |
16,542 S. |
S 1,411 |
\$536,629 |
| 添 增 |
71 | 2 | 109 | 89 | 271 | ||
| 處 分 |
7) | ||||||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 364,131 | \$114,949 | \$27,868 | \$11,801 | \$ 16,644 |
1,500 S. |
\$536,893 |
| 累計折舊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 \$ | \$101,984 | \$25,105 | \$ 4,861 |
S. 13,964 |
\$ $\tilde{\phantom{a}}$ |
\$145,914 |
| 折舊費用 | 4,052 | 958 | 464 | 684 | 6,158 | ||
| 銷除一處分資產 | 7' | ||||||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06,036 | \$26,063 | 5,325 \$. |
S. 14,641 |
\$152,065 | ||
| 105年12月31日淨額 | \$364,131 | \$ 8,913 |
1,805 | S. 6,476 |
2,003 S |
1,500 \$ |
\$384,828 |
(接次頁)
(承前頁)
| 地 Ŧ |
築 物 建 |
嚣 機 設 備 |
運輸設備及 備 公設 辦 |
誉 器 業 具 |
他 其 |
計 合 |
|
|---|---|---|---|---|---|---|---|
| 成 本 106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364,131 \$364,131 |
\$114,949 \$114,949 |
\$27,868 991 \$28,859 |
11,801 SS. \$11,801 |
16,644 S. 56 16,700 £. |
\$ 1,500 1,500 |
\$536,893 1,047 \$537,940 |
| 累計折舊 106年1月1日餘額 折舊費用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 \$106.036 2,520 \$108,556 |
\$26,063 738 \$26,801 |
\$ 5,325 455 5,780 \$ |
\$14,641 675 \$15,316 |
\$ ۰ |
\$152,065 4,388 \$156,453 |
| 106年12月31日淨額 | \$364,131 | 6,393 S. |
2,058 \$ |
6,021 | 1,384 SS. |
1,500 S. |
\$381,487 |
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折舊:
| 建築物 | |
|---|---|
| 主建物 | 29至48年 |
| 附屬建物 | 5至15年 |
| 機器設備 | |
| 水電設備 | 5至15年 |
| 電梯設備 | 5至15年 |
| 冷熱氣設備 | 5至8年 |
| 消防設備 | 5至8年 |
| 其他機器設備 | 5至10年 |
| 運輸設備 | 15年 |
| 辦公設備 | 5至8年 |
| 營業器具 | 5年 |
十一、投資性不動產
| 投資性不動產 | |
|---|---|
| 成 本 105年1月1日餘額 本期變動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049,872 \$1,049,872 |
| 累計折舊 105年1月1日餘額 折舊費用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 91,869 2,471 94,340 |
| 105年12月31日淨額 | 955,532 |
(接次頁)
(承前頁)
投資性不動產 成 本 106年1月1日餘額 \$1,049,872 本期變動 106年12月31日餘額 \$1,049,872 累計折舊 106年1月1日餘額 $\mathbf{S}$ 94,340 折舊費用 1,769 106年12月31日餘額 $\mathbb S$ 96,109 106年12月31日淨額 953,763 \$.
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限計提折舊:
| 建築物 | |
|---|---|
| 主建物 | 29至51年 |
| 附屬建物 | 5至10年 |
| 機器設備 | |
| 水電設備 | 15年 |
| 電梯設備 | 17年 |
| 冷熱氣設備 | 5年 |
| 營業器具 | 5至10年 |
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於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之公允價值 分別為 4,702,138 仟元及 3,716,790 仟元, 該公允價值係由本公司管理 階層參考類似不動產交易價格之市場證據進行估計。
本公司之所有投資性不動產皆係自有權益。
十二、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 局之個人專戶。本公司106及105年度依照確定提撥計畫中明定比 例應提撥之金額已於綜合損益表認列費用總額分別為 756 仟元及 748 仟元。
$\sim$
(二)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正式聘用員工訂有退休辦法;自87年3月起實施勞動 基準法(以下稱為「勞基法」),在實施勞基法前之本公司員工之年 資計算,依照本公司於78年元月1日實施之「人事管理規章」之「退 休、退職實施辦法,辦理,因此本公司在實施勞基法前在職之員工, 如退休或資遣時,其年資分為兩階段計算退休金或資遣金如次:(一) 在實施勞基法前之年資,按本公司78年元月1日實施之人事管理規 章中之退休、退職實施辦法規定發給退休金或資遣金。(二)實施勞基 法後之年資,依勞基法規定辦理。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舊制)訂定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 福利計畫,並自92年8月起,每月按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退休基 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以其名義存入台灣銀 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 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 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 之權利。
列入本公司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16.341 | \$16,623 |
| 計書資產公允價值 | 13,437) | 14,025) |
| 提撥短絀 (帳列淨確定福利負 | ||
| 债, | -2.904 | 2,598 |
本公司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 利 福 定 確 |
計 畫資 產 |
淨確定福利 | |
|---|---|---|---|
| 義 值 務 現 |
價 值 允 公 |
負 債 |
|
| 105年1月1日 | 15,390 | 193 \$ |
15,197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361 | 361 | |
| (收入) 利息費用 |
193 | З | 190 |
| 認列於損益 | 554 | 551 |
(接次頁)
(承前頁)
$\mathcal{L}_{\mathcal{A}}$
| 確 義 |
定 務 |
福 現 |
利 值 |
計 公 |
畫 允 |
資 僨 |
產 值 |
負 | 淨確定福利 債 |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 (除包含於 | ||||||||||
|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 | 72) | $($ \$ | 72) | |||||
| 精算損失一人口統計假 | ||||||||||
| 設變動 | 14 | 14 | ||||||||
| 精算損失一財務假設變 | ||||||||||
| 動 | 281 | 281 | ||||||||
| 精算損失一經驗調整 | 384 | 384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679 | 72) | 607 | |||||||
| 雇主提撥 | 13,757) | $13,757$ ) | ||||||||
| 105年12月31日 | $\mathfrak s$ | 16,623 | (\$ | 14,025 ) | \$ | 2,598 | ||||
| 106年1月1日 | \$ | 16,623 | $$^{\circ}$ | 14,025) | \$ | 2,598 |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361 | 361 | ||||||||
| 利息費用 (收入) | 166 | 141) | 25 | |||||||
| 認列於損益 | 527 | 141) | 386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 (除包含於 | ||||||||||
| 淨利息之金額外) | 17 | 17 | ||||||||
| 精算損失一財務假設變 動 |
||||||||||
| 精算損失一經驗調整 | 124 | 124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501 | 377 | 17 | 377 | ||||||
| 雇主提撥 | 518 | |||||||||
| 福利支付 | 1,310) | 1,310 | 598) | 598) | ||||||
| 106年12月31日 | \$ | 16,341 | (\$ | 13,437) | \$ | 2,904 | ||||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 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
-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惟計書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 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
-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 之重大假設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折現率 | 0.875% | 1.000%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1.500% | 1.500% |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現率 折 |
||||
| 增加 0.25% | S 246 |
281 | ||
| 減少 0.25% | 252 | 289 |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
| 增加 0.25% | 246 | 282 | ||
| 減少 0.25% | 276. |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
|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 6.14 | 6.84 |
十三、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額定股數 (仟股) | 600,000 | 600,000 |
| 額定股本 | \$6,000,000 | \$6,000,000 |
|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 ||
| (仟股) | 486,522 | 450,483 |
| 已發行股本 | \$4,865,217 | \$4,504,830 |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 利之權利。
(二) 資本公積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股本溢價 | \$ 76,008 | \$76,008 |
| 處分資產增益 | 23 | |
| 76,031 | 76,031 |
資本公積中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之溢額(包括以超過面額 發行普通股、公司債轉換溢價等)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 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股利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 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本公司已於105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修正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並於章程中另外訂定員工酬勞之分 派政策。
修正後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年度決算有盈餘依法 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 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另若符合主管機關法 令之規範,將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所剩餘額併同累積 未分配盈餘,除視業務需要酌予保留外,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 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修正前後章程之員工及董監事 酬勞分派政策,請參閱附註十四。
本公司為一穩定成長之公司,為因應營運發展之規劃及達成多 角化經營之目標,每年分配現金股利時,不高於當年度分配股東紅 利 50%。
有關盈餘之分配應於翌年召開股東常會時予以承認。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 轉部分分派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106年6月20日及105年6月23日舉行股東常 會,分別決議105及104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盈 | 艅 | 分 | 配 | 案 | 每 | 股 | 股 | 利 | 元 |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50,153 | 45,834 | |||||||||
| 現金股利 | 90.097 | 75.641 | S | 0.20 | 0.18 | ||||||
| 股票股利 | 360,387 | 302,563 | 0.80 | 0.72 |
上述 105年度股票股利轉增資發行新股 36,039 仟股,實收資本 額提高為 4,865,217 仟元。
前述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准申報生 效,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106年8月28日為增資基準日,並於106 年9月15日辦妥變更登記。
本公司107年3月21日董事會擬議106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 股利如下:
| 餘分配案 盈 |
每股股利 (元)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5,509 | |
| 現金股利 | 134,280 | 0.276 \$ |
| 股票股利 | 134,766 | በ 277 |
有關106年度盈餘分配案尚待107年股東常會決議。
(四)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 IFRS 時,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轉入保留盈餘 之余額為592.542 仟元,已予以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嗣後 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以迴轉分派盈餘。
(五) 其他權益項目
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年初餘額 | \$160,722 | \$211,559 |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 | ||
| 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 ||
| 表换算之兌換差額 | 300,088) | 61,250) |
| 相關所得稅 | 51,015 | 10,413 |
| 年底餘額 | $88,351$ ) 5 |
\$160,722 |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年初餘額 | \$682.513 | \$723,875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 ||
| 評價損益 | 39,146 | 41,362) |
| 年底餘額 | \$721,659 | 682,513 |
十四、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屬 於營 業 |
於營 業 屬 |
業 於營 屬 |
屬於營 業 |
|||
| 者 本 成 |
費 者 用 |
合 찱 |
者 成 本 |
費 者 用 |
合 計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 9,555 |
\$19,322 | \$28,877 | \$ 9,928 |
\$18,911 | \$28,839 |
| 勞健保費用 | 1,012 | 941 | 1,953 | 1,062 | 893 | 1,955 |
| 退休金費用 | 1,142 | 1,142 | 1,299 | 1,299 | ||
| 其 他 |
624 | 1,283 | 1,907 | 767 | 551 | 1,318 |
| 11,191 S. |
\$22,688 | \$33,879 | \$11,757 | \$21,654 | \$33,411 | |
| 折舊費用 | 5,510 | 647 | 6,157 | 7,961 S |
668 | 8,629 \$ |
| 攤銷費用 |
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 以定額 2,000 仟元提撥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3%提撥董監事酬勞。本公司 106 及 105 年度皆估列員工酬勞 2,000 仟元及董監事酬勞 8,000 仟元, 董監事酬勞係分別按前述稅前利益之1.19%及1.31%估列。
本公司 107年3月21日及106年3月22日董事會決議配發106 及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員工現金酬勞 董監事酬勞 員工現金酬勞 董監事酬勞 | ||||
| 董事會決議配發數 | $2.000 -$ | |||
| 財務報告認列數 | 2.000 | ეტი |
年度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 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有關本公司107及106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資 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於106及105年底之員工人數分別為49人及46人。 十五、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利益)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年度產生者 | 37,797 S. |
36,465 5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13)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 29 | 3,362 |
| 遞延所得稅 | ||
| 當年度產生者 | 66,951 | 59,091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104,777 | 98,905 |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税前淨利 | \$659,871 | 600,438 |
| 税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 ||
| 所得稅費用 (17%) | \$112,178 | \$102,074 |
|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 98 | 126 |
| 免税所得 | 7,528) | 6,644)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款 | 29 | 3.362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費用於 | ||
| 本年度之調整 | 13) |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104,777 | 98,905 |
我國於107年2月經總統公布修正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將營利 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7%調整為20%,並自107年度施行。此外,107 年度未分配盈餘所適用之稅率將由10%調降為5%。106年12月31 日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預計因稅率變動而 於107年分別調整增加3,193仟元及103,564仟元。
由於 107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6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利益)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遞延所得稅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 ||
| 換算差額 | 51,015 | 10,413 |
(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6年度
| 年 餘 額 初 |
認列於損益 |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
年 底 餘 額 |
|
|---|---|---|---|---|
| 所得 遞 税資 延 產 |
||||
| 暫時性差異 | ||||
| 國外營運機構報表 | ||||
| 换算之兌換差額 | \$ | \$ | \$ 18,096 |
S 18,096 |
| 延所得 遞 稅 負 債 |
||||
| 暫時性差異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 ||||
| 投資利益 | 519,911 \$ |
\$ 66,951 |
\$ | \$ 586,862 |
| 國外營運機構報表 | ||||
| 换算之兌換差額 | 32,919 | 32,919) | ||
| 土地增值稅 | 344,785 | 344,785 | ||
| \$ 897,615 |
\$ 66,951 |
$\mathfrak{D}$ 32,919 |
\$ 931,647 |
105年度
| 額 年 餘 初 |
認列於損益 | 認列於其他 損 益 合 綜 |
年 底 餘 額 |
|
|---|---|---|---|---|
| 遞延所得稅負 債 |
||||
| 暫時性差異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 ||||
| 投資利益 | 460,820 S |
59,091 \$ |
\$ | \$519,911 |
| 國外營運機構報表 | ||||
| 換算之兌換差額 | 43,332 | 10,413) | 32,919 | |
| 土地增值稅 | 344,785 | 344,785 | ||
| 848,937 | \$ 59,091 |
10,413 | 897,615 |
(四)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可扣抵税額帳戶餘額 | 註 | 106,217 | ||
| 86年度以前未分配盈餘 87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
\$ 註 |
- |
415,305 1,012,721 ,428,026 |
註:由於107年2月公布生效之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修正內容已廢除 兩稅合一制度,106年度相關資訊已不適用。
(五)所得税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 104年度止之所得稅申報案,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 定。
十六、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 106年度 | 1115.年, 世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٠D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 '()6年 . 甩 |
0.5# 度 ∼ |
|
|---|---|---|
| $\overline{\phantom{a}}$ 本期淨利 ( し分十 |
555 094 S |
501,533 |
單位:仟股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分母) | 486,522 | 486,522 |
計算每股盈餘時,無償配股之影響業已追溯調整。105年度因無償 配股追溯調整後,稅後基本每股盈餘1.11元減少為1.03元。 十七、營業租賃協議
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係出租本公司所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租賃期間係陸續 於107年9月底前到期,租金之計算係參考鄰近商場之租金並依租賃 契約之約定調整,租金採每月收取方式。承租人於租賃期間結束時, 對該不動產不具有優惠承購權。
截至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營業租賃合約所收取 之保證金 (帳列存入保證金)分別為 184,245 仟元及 185,735 仟元; 106 及 105年度,按出租期間之銀行定期存款利率設算之租金收入分別為 1,829 仟元及 2,123 仟元,同時借記利息費用。
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1年内 | 94.921 | \$202,284 |
| 超過1年但未超過5年 | 35,800 | 85,350 |
| 超過5年 | 630 | |
| \$131,351 | \$287,634 |
十八、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資本管理之主要目標,係以確保本公司能夠於繼續經營之 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 極 大 化 。 本 公 司 依 經 濟 狀 況 管 理 並 調 整 資 本 結 構 , 可 能 藉 由 股 利 支 付 或發行新股已達成維持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本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十九、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一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除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
(二)公允價值資訊一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公允價值層級
106年12月31日
| 第 | 1 | 等 | 級 | 第 | $\overline{2}$ | 等 | 级 | 第 | 3 | 等級 | 合 | 計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國內上市 (櫃) 有價證券 | \$1,171,761 | \$ | \$ | \$1,171,761 | |||||||||
| 貨幣市場型基金 | 11,071 | 11,071 | |||||||||||
| \$1,182,832 | \$ | \$ | \$1,182,832 | ||||||||||
| 105年12月31日 | |||||||||||||
| 第 | $\overline{1}$ | 等級 | 第 | $\overline{2}$ | 等级 | 第 | 3 5 | 等級 | 合 | 計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國內上市 (櫃) 有價證券 | \$1,132,656 | \$ | \$ | \$1,132,656 | |||||||||
| 貨幣市場型基金 | 11,030 | 11,030 | |||||||||||
| \$1,143,686 | \$ | \$ | \$1,143,686 |
本公司106及105年度無第1等級與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 移轉之情形。
(三)金融工具之種類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 (註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註2) |
\$2,408,058 \$1,862,955 |
\$2,333,865 \$1,823,809 |
|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註3) |
47.940 | 44,934 |
- 註1: 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 流動、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及存出保 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 註 2: 餘額係包含分類為備供出售之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餘額。
- 註3: 餘額係包含應付票據及部分其他應付款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之金融負債。
(四)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之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係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 ( 包, 含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 依公司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本公司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 程序及內部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需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 制 度 進 行 覆 核 。 於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活 動 執 行 期 間 , 本 公 司 確 實 遵 循 所 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市場利率或價格變動,而使本公司因從相關 交易而遭受之可能損失,本公司評估市場風險對金融資產與金 融負債影響有限。
本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管 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浮 動利率定期存款。惟本公司評估利率之變動對本公司稅前 淨利並無重大影響。
(2) 其他價格風險
本公司因上市櫃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 若權益價格上漲/下跌1%時,106及105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將因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分別增加/減少 11,828 仟元及 11,437 仟元。
-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公司財務損失 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 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資產負債表 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業務單位係依循本公司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 制以管理客户信用風險。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 該客戶之財務狀況、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及目前經濟環境等因 素。另本公司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 貨款等),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本公司並無對任何單一交易對方或任何一組具相似特性之 交易對方有重大的信用暴險。
-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 應公司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1) 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下表詳細說明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 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 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 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106年12月31日
| 要求即付 | ||||||||
|---|---|---|---|---|---|---|---|---|
| 或 | 短於 | 個 | 一月 | |||||
| 3 | 個 | 月 | 3至6個月 | 至 | $\mathbf{1}$ | 年 | 年以上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票據 | \$45,089 | S | S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 |||
| 其他應付款 | 2,851 |
105年12月31日
| 要求即付 | |||||||||
|---|---|---|---|---|---|---|---|---|---|
| 或 | 短於 | 個月 | |||||||
| 3 | 個 | 月 | 3至6個月 至 | $\mathbf 1$ | 年 | 年以上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票據 | \$40,585 | S | |||||||
| 其他應付款 | 4,349 |
二十、關係人交易事項
(一)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 o | 祿 | 佫 | ||||
|---|---|---|---|---|---|---|
| 之董事長、董事及主要管理階層 |
(二)本公司106及105年度與關係人間並無其他重大交易事項。
(三)本公司106及105年度對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10,235 | 9.713 |
| 退職後福利 | 223 | 252 |
| .458 | 9.965 |
二一、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 106年底止, 銀行為本公司發行住宿券之履約保證金額為 3,983 仟元,本公司已提供3,983 仟元之定期存單作為擔保品(帳列存 出保證金),另本公司尚未動用之發行商業本票及履約保證融資額度分 別為 400,000 仟元及 9,000 仟元。
二二、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06年12月31日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 面 | 金 | 額 | |
|---|---|---|---|---|---|---|---|---|
| 幣 資 外 |
產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 | ||||||||
| 工具投資 | ||||||||
| 美 元 |
\$ | 1,000 | 29.76 (美元:新台幣) | \$ | 30,225 | |||
| 非貨幣性項目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美 元 |
129,966 | 29.76 (美元:新台幣) | 3,867,786 | |||||
| 幣 負 外 無 |
債 |
105年12月31日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 面 | 金 | 額 | |||||
|---|---|---|---|---|---|---|---|---|---|---|---|---|
| 外 | 幣 | 資 | 產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美 | 元 | \$ | 117,025 | 32.250 (美元:新台幣) | \$3,774,044 | |||||||
| 外 | 幣 | 負 | 債 | |||||||||
| 無 |
- 二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控制部分):附表一。
-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以上;無。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二。
(三) 大陸投資資訊:無。
二四、部門資訊
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資訊,著 重於每一交付或提供之產品或勞務之種類。本公司之應報導部門如下: 旅遊服務部門一提供觀光旅館服務業務。
租賃部門一出租商業大樓。
(一)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本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 $F:$
| 部 | ۲I | 收 | 入 | 折 | 舊 | 及 | 攤 銷 |
部 | 門 | 損 | 益 | ||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106年度 | 105年度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旅遊服務部門 | \$121,813 | \$129,580 | \$ | 3,741 | \$ 5,490 |
\$ | 46,131 | S. | 55,938 | ||||
| 租賃部門 | 208,053 | 205,911 | 1,769 | 2,471 | 190,275 | 187,317 | |||||||
| 繼續營業單位總額 | \$329,866 | \$335,491 | \$ | 5,510 | \$ 7,961 |
236,406 | 243,255 | ||||||
| 利息收入 | 21,303 | 20,701 | |||||||||||
| 利息費用 | 1,829) | 2,123) | |||||||||||
| 一般收入 (費用) | 403,991 | 338,605 | |||||||||||
| 税前淨利(繼續營業 | |||||||||||||
| 單位) | \$659,871 | \$600,438 |
以上報導之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106及105年度並無 任何部門間銷售。
部門利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一般收入(費 用)、利息收入、利息費用以及所得稅費用。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 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二) 部門資產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部門資產 | ||
| 旅遊服務部門 | 330,334 \$ |
333,170 \$ |
| 租賃部門 | 953,763 | 955,532 |
| 部門資產總額 | 1,284,097 | 1,288,702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182,832 | 1,143,686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680,123 | 680,123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3,867,786 | 3,774,044 |
| 一般資產 | 2,551,217 | 2,387,173 |
| 資產合計 | \$9,566,055 | \$9,273,728 |
(三) 地區別資訊
本公司於 106 及 105 年度之營業收入均來自企業本國,因是本 公司並無地區別資訊。
$\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
單位:新台幣仟元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 106年12月31日
附表一
| 꿟 | |||||||||||
|---|---|---|---|---|---|---|---|---|---|---|---|
| 塩 | 禁 |
【慧 | ㅣ 썲 |
想 | 비 씼 |
1 씼 |
1 씼 |
g 州州 |
|||
| 天 | 值 | ||||||||||
| 允 | 11,071 ₩ |
$1.417$ | ,169,146 | 1,198 | 521,845 | 284,842 | 506,907 | 52,887 | |||
| 公羊 | |||||||||||
| 殴 比 | 19.96% | 7.22% | 9.54% | 19.80% | 5.40% | ||||||
| 銅持 | |||||||||||
| 쉐 旧 |
11,071 ی |
$1,417$ | ,169,146 | 1,198 | 274,798 | $206,085$ $181,207$ |
18,033 | ||||
| 單位數/仟股數帳 | 1,096 | $\mathfrak{a}$ | 87,576 | S | 32,538 | 1,906 5,082 |
654 | ||||
| ₽ | 4 Ш |
||||||||||
| 荦 冢 |
流動 $\begin{array}{c} \hline \end{array}$ 産 備供出售金融資 |
流動 $\begin{array}{c} \hline \end{array}$ 産 微 金融 供出售 術 |
非流動 一枚 備供出售金融資 |
非流動 一個 備供出售金融資 |
堂 非流 ľ 進 本衛量之金融資 ተኛ ス |
嘭 非流 $\begin{array}{c} \hline \end{array}$ 寶德 本術量之金融 食 ジ |
嘭 非流 $\mathfrak l$ 本術量之金融資產 长 ಷ |
老 非流 Ï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শই ₫ |
|||
| 證 券 及 名 稱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帳 | $\blacksquare$ | 1 1 1 1 1 1 1 | |||||||||
| 金融公司 | |||||||||||
| 쉒 | 何 | 冚 亽 |
|||||||||
| 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frac{14}{4}$ |
華企業公 锞 |
豊金融控股公司 光 |
大中票券 | 今武投資 | 令日公司 | 華泰國際公司 클레 |
|||||
| 有之公司有價 | 一華僑大飯店 股票及基 | 股份有限公司 合庫貨幣市場基金 | |||||||||
| 特 | 架 |
註一:係以106年底之基金淨值或股票收盤價計算。
註二: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105年度財務報表股權淨值計算。
註三: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106年第2季財務報表股權淨值計算。
$\boldsymbol{\beta}$
註四: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106年度財務報表股權淨值計算。
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 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hat{\mathcal{S}}$
| 끏 | ||||||||
|---|---|---|---|---|---|---|---|---|
| 쎫 | 썳 | |||||||
| 392,631 | 1,199 | |||||||
| 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認列之 佛 - 钢本期(损)益投資(损)益 |
USD 26,759,562 \$ | 127,070 | ||||||
| USD | ||||||||
| 语 会 | $\begin{vmatrix} 1 & 3 & 3 & 6 & 10 & 508 \ 0 & 0 & 0 & 0 & 50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57,278 | ||||||
| # | 舉報 | |||||||
| 48.21 | 31.00 | |||||||
| ₩ | ||||||||
| 原始投資金額期 本期期末上期期末股数(仟股) 比 |
16,200 | 3,875 | ||||||
| 铜期 | ||||||||
| 金 | ||||||||
| Ķm | ||||||||
| JSD 16,200,000 USD 16,200,000 | JSD 4,068,750 USD 4,068,750 | |||||||
| ŧ | ||||||||
| w Ψ 報 濑 啾 |
觀光飯店 | 要從事於商務旅 館投資 |
||||||
| 써 똅 |
써 | |||||||
| 뉯 | 圝 | 國 | ||||||
| 44 | 冰 | 冰 | ||||||
| 稱所 | ||||||||
| 稱被投資公司名 | _______ | |||||||
| 有限公司 | ||||||||
| 唱名 | 華僑大飯店股份美國令日旅遊股份 | |||||||
| ∜ . Kat 投 |
$\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 睐 |
帘 有限公 |
註: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106年度財務報表計算。
$-53-$
附表二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明細表
民國 106年12月31日
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 係新台幣仟元
| 名 | 稱 | 仟 單 位 數 取 得 成 本 單價 (元) | 總 額 |
備註(註) | ||
|---|---|---|---|---|---|---|
| 中華電信 | 13 | 936 S, |
106.00 | \$1,417 | ||
| 合庫貨幣市場基金 | 1,096 | 11,000 | 10.1040 | 11,071 | ||
| \$11,936 | \$12,488 |
註:均未提供作為質押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쎫 | 一 註 註 |
|
|---|---|---|
| 術 | ||
| 御 减 宋 稳 实 求 |
(註) 钾情" |
|
| 鎭 | 恒 | |
| 禁 | 公允價 | |
| 憾 | 仟股 | 87,576 ន |
| 버 | ||
| 簶 | ||
| 塡 | 41 | A |
| 蚀 | ||
| 卅 | ||
| 与 | 竀 | 52 200 |
| 掣 | S) | |
| 燮 | 俐 | |
| 쒜 | ŗ | |
| 股數 | ||
| 额值 | $-146$ | |
| 無 | 公允價 | י ד |
| 宓 | 些 | 83,406 50 |
| 쎠 | ||
| 稚 | 哣 "豊金融控股公 厛 公 |
|
| 乡 | 单企業 哣 $\mathbb{R}$ 鳐 ₩ 上午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06年度
$\frac{1}{\frac{1}{\sqrt{2}}}$
註一:本年度增加股數係被投資公司發放股票股利所致。
註二:本年度增加金額係市價變動所產生之評價調整數。
註三:均未提供作為質押品。
$\hat{\boldsymbol{\beta}}$
$-55-$
$\frac{1}{\sqrt{2}}$
|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幣仟元 |
쎫 | ||||||
|---|---|---|---|---|---|---|---|
| 党党 | 儁 | ||||||
| 綜 | 坊 | ||||||
| 提供擔保或 獎 |
쎫 | ||||||
| 튞 寅 |
|||||||
| 额 | 鎭 | 18,033 | |||||
| 桧 | 섺 | H | $\begin{array}{c} 274{,}798 \ 206{,}085 \ 181{,}207 \end{array}$ | ||||
| 虞 | 午股 | 32,538 1,906 5,082 654 |
|||||
| 卅 | 設設 | ||||||
| $\hat{\mathbf{z}}$ | 簶 | ||||||
| 漠 | |||||||
| 燮 | $\ddot{\phi}$ | Θ | |||||
| 4 | |||||||
| ₭ | 毁毁 | ||||||
| $\mu$ | 缬 | ||||||
| 贊 | |||||||
| 民國 106年12月 31日度 | 憾 | 俐 | ΨĐ | ||||
| 빠 | |||||||
| $\star$ | 股數 | ||||||
| 鱼鱼 | $\begin{array}{r}\n\text{ $${4,798}$} \ 206,085 \ 181,207\n\end{array}$ | 18,033 | |||||
| 橡 | ⋪ | ||||||
| łд. | (仟股) | 32,538 1,906 5,082 554 |
|||||
| 쒀 | 投数 | ||||||
| 稀 | |||||||
| 未上市公司 大中栗券金融公司 今武投資公司 今日公司 |
|||||||
| $\pm$ | |||||||
| ١Ŋ | ∢¤ | ||||||
| 表 | 令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ddot{\phantom{a}}$
註:均未提供作為質押品。
$-56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tti " 街 |
註一及二 | 註一及二 | ||
|---|---|---|---|---|---|
| 获宋崧保政 質 押 情 形 ( 註 四 ) |
|||||
| 市價或股權淨值 (註三) - 單 _ 價 總 - 6 3,610,508 |
257,278 | 3,867,786 | |||
| $\begin{array}{ccccc}\n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57.278$ | 3.867.786 | |||
| 31.00 | |||||
| 3,875 | |||||
| $\begin{tabular}{ccccc} $ & $#$ & $\bar{\mathcal{R}}$ & $\bar{\mathcal{R}}$ & $\bar{\mathcal{R}}$ & $\bar{\mathcal{R}}$ & $\bar{\mathcal{D}}$ \ \hline $\left\langle \mathrm{H}\bar{\mathcal{R}}\right\rangle$ & $\underline{\hat{\Phi}}$ & $\underline{\hat{\Phi}}$ & $\underline{\hat{\mathcal{M}}}$ & $\underline{\hat{\mathcal{M}}}$ & $\underline{\hat{\mathcal{H}}}$ & $\underline{\hat{\mathcal{H}}}$ & $\underline{\hat{\mathcal{M}}}$ & $\underline{\hat{\Delta}}$ \ \hline & $\underline{\phantom{A}}$ & $\underline{\phantom{A}}$ & $278,633 & $\underline{\phantom{A}}$ &$ | $-393.830$ | ||||
| 21,455 | 300,088 | ||||
| $\frac{1}{2}$ | 眼型 | ||||
| $\hbar$ | 氣 | ||||
| 本 年 度 增 | |||||
| 箒 | 籇 | 4,496.511 | |||
| 窃 辱 | (仟股) 金 | ||||
| 6,200 | 3,875 | ||||
| g | [ 投 資 公 司 國今日旅遊公司 |
图第一篇基公司 | |||
| 表 | 犊 | 燃 |
$\ddot{\phantom{0}}$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變勤明細表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06年度
註一: 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106年度財務報表計算。
註二: 本年度减少係認列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兑换差額。
註三: 股權净值主要像依據被投資公司之财務报表及本公司持股比例計算。
$\frac{1}{2}$
註四: 均未提供作為質押品。
l,
$-57-$
$\frac{1}{2}$
應付票據明細表
民國 106年12月31日
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方 - 0 |
. . | . . | - - 27 |
|
|---|---|---|---|---|
| ਸ਼ ъ. ∼ - - . . --- |
-- _________ |
$\sim$ $\epsilon$
註:各項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之5%。
$\mathcal{A}^{\mathcal{A}}$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民國 106年12月31日
表六
$\mathcal{A}^{\mathcal{A}}$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目 | 金 | 額 | |
|---|---|---|---|---|
| 應付員工酬勞 | $\mathbb{S}$ | 3,708 | ||
| 應付董監事酬勞 | 10,071 | |||
| 業税 營 |
2,941 | |||
| 房屋税 | 2,413 | |||
| 其他 (註) | 3,179 | |||
| 計 合 |
$\mathfrak{D}$ | 22,312 |
註:各項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餘額 5%。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民國 106年12月31日
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目 | 金 | 額 |
|---|---|---|---|
| A 公司 | \$120,800 | ||
| B 公司 | 60,400 | ||
| 其他 (註) | 3,045 | ||
| \$184,245 |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餘額之5%。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房成本及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6年度
表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boxminus$ | 客 | 房 | 成 | 本 | 誉 | 業 | 費 | 用 |
|---|---|---|---|---|---|---|---|---|---|
| 薪 資 |
\$ | 9,555 | \$ | 19,322 | |||||
| 費 電 水 |
5,634 | 17 | |||||||
| 餐券費 | 9,926 | ||||||||
| 捐 稅 |
3,939 | 1,235 | |||||||
| 折舊及攤銷 | 3,741 | 647 | |||||||
| 勞務費 | 2,315 | ||||||||
| 清潔費 | 2,756 | 7 | |||||||
| 其他 (註) | 5,934 | 8,421 | |||||||
| $\mathfrak{D}$ | 41,485 | $\overline{e}$ | 31,964 |
註:各項金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之5%。
| 會員姓名: 會員證書字號: |
事務所電話: 25459988 | (1) 陳 盈 州 (2) 黄瑞展 |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1) 北市會證字第 3938 |
號 | 北市財證字第 | $1070089$ 36 事務所統一編號: 94998251 委託人統一編號: 11587957 |
|||
|---|---|---|---|---|---|---|---|---|---|
| (2) 北市會證字第 2300 印鑑證明書用途: 辦理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 (自民國106年1月 1日至106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
號 | $\frac{1}{t}$ | |||||||
| 簽 $\pmb{\mathcal{Z}}$ 式 $\frown$ $\overline{\phantom{0}}$ |
陳 | 盈 | 存 會印鑑 $\widehat{\phantom{1}}$ - $\overline{\phantom{0}}$ |
||||||
| 簽 $\mathcal{Z}$ 式 $( \ \ \ \ )$ |
$\sqrt[n]{\mathbb{F}^2}$ | 又 | 存會印 鑑 $\left(\frac{1}{2}\right)$ |
Ş | |||||
| 理事長: | ies S |
P. . |
對人 | S | Hen $\frac{1}{2}$ |
||||
| 中 | 華 | 民 | 國 | 107 | 月 | $\mathcal{S}^-$ $\mathbf{H}$ |
$\bar{\b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