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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HOTEL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22, 2026

52185_rns_2026-05-22_3df3f661-debe-4d24-85f5-9ad3c9de0ac4.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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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筆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股務課

台北市中正區(100005)中華路一段41號11樓

電話:(02)2375-3211(代表號)

本公司股務課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辦理

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爲處理或利用,相關資

科研依法令之保存期限保存,特此告知。

股東會通知請即新聞,如無法經邀請即退回

本次股東常會即不發放紀念品

國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市第2353號

國內郵簡

股東 台修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

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請退登入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結 言

第一筆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印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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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筆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115年現金股利匯款帳戶登記申請書(限本人帳戶)

戶號 戶名
原銀行登記帳號
新增 變更 銀行名稱 銀行代號 存戶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請附存摺封面影本
如有變更帳號請填妥帳號於7月31日前寄回 原留 印鑑

註:原銀行登記帳號爲集保提供。

尚未留存印鑑卡者:

股東請填妥正確戶籍通訊加蓋印鑑並檢附身分證影印本正反面乙份。

未成年股東請加蓋父母雙方印鑑並檢附戶口名簿影印本乙份。

請核對左列現金股利匯款領取方式登記表,帳號無誤免寄回。

結 言

115 出席通知書

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115年6月29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常會,即請察照並將出席簽到卡寄交本人收款。

此 致

第一筆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 戶號 : 股東 : 戶名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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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簽到卡未經本公司股務 課加蓋登記章者無效。 第一筆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
115 股自 臺託 出席簽到卡
時間:115年6月29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臺北市中山區南宮東路二段63號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指派書

裁指派

赴擬任本公司之法人代表,

出席書公司115年6月29日股東常會,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此 致

第一筆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東蓋章:

中華民國 115 年 月 日


開會通知

一、茄勺於民國(下同)115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上午9時)假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63號召開)15年股東常會,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一四年度營業概況及其他事項報告。2.一一四年度營收員工酬勞暨董事酬勞報告。3.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報告。4.會計師討務报表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冊」案。(三)臨時動議。

二、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冊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拟定如下:現金股利:拟每股分配新台幣0.35元,依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

三、本次股東會召集事由若非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列舉之議案主要內容說明,請至公開資訊親網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點選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含存託憑證資料),請輸入公司代號(或簡稱)及年度,查詢「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或「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四、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5年5月1日起至115年6月2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五、除公告外,特函奉達,並隨附股東常會出席通知書、委託書及指派書各主份,至希 荻照讀冗出席,貴股東如親自出席時,請填具第三聯出席通知書暨第四聯出席簽到市後全部權益簽證,並請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課,依經核對印鑑相符後,即在出席簽到卡內加蓋登記章,等定貴股東或貴股東代理人收執,以憑出席股東常會,股東於開會前一天仍未收到出席簽到卡,請貴股東於開會當天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印鑑親至會場辦理出席。法人股東指派代表人出席時,請出具加蓋印鑑之指派書。(股東持有之股份如在停止過戶前已全部出讓,即不得出席股東常會,所有寄達之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概屬無效)。

六、如有股東與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5年5月29日前製作與求人與求資料彙總表冊與簽於證基會網站,股東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網址:https://free.sfl.org.tw)至「委託書公告資料免費查詢」,輸入證券代號查詢,委託書就計驗證爲本公司股務課。

七、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號表決權,行號期間:自民國115年5月30日至民國115年6月26日止,請逕登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敬請 荻照辦理爲荷

此 致

貴股東

第一筆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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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券

委託書使用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均蓋章者,視爲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微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爲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微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爲限。(委託書有重視時,以最先送達者爲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四、委託出席者,請詳項受託代理人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受託代理人若非股東,請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微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五、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寫微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微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蓋章方式代替之。

六、微求委託書之微求人,除使用委託書規則另有規定外,其代理股數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三。

七、將屬微求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所受委託之人數不得超過三十人,若其受三人以上股東委託者,其代理之股數除不得超過其本身持有股數之四倍外,其代理股數亦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三。

八、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九、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課。

十、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爲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