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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HOTEL — Annual Report 2015
Nov 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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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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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04及103年度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63號 電話: (02)2541-8234
錄§ $\S$ E
| 財 | 務 | 報 | 表 | |||||||
|---|---|---|---|---|---|---|---|---|---|---|
| 項 | 目 頁 | 次附 | 註 編 | 號 | ||||||
| 一、封 | 面 | $\mathbf{1}$ | ||||||||
| 二、目 | 錄 | $\overline{2}$ |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 $3\sim4$ | |||||||||
| 四、資產負債表 | 5 | |||||||||
| 五、綜合損益表 | $6 \sim 7$ | |||||||||
| 六、權益變動表 | 8 | |||||||||
| 七、現金流量表 | $9 - 10$ | |||||||||
| 八、財務報表附註 | ||||||||||
| (一) 公司沿革 | 11 | |||||||||
|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1 | $\equiv$ |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 | $11 - 15$ | $\equiv$ | ||||||||
| 用 |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5 - 24$ | 四 | ||||||||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 | $24 - 25$ | $\emph{\emph{L}}$ | ||||||||
| 定性之主要來源 |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5 - 41$ | カーナホ | ||||||||
| (七)關係人交易 | 44 | 二十 | ||||||||
| (八) 質抵押之資產 | ||||||||||
| 承諾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 44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
| (十二)其他 | $40 - 45$ | 十七~十九 | ||||||||
| 、ニニ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45 - 46 \cdot 48 - 50$ | $=$ $=$ | ||||||||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45 - 46 \cdot 48 - 50$ | 二三 | ||||||||
| 3. 大陸投資資訊 | 46 | $I =$ $I =$ | ||||||||
| (十四)部門資訊 | $46 - 47$ | 二四 | ||||||||
|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50 - 57$ |
$\label{eq:2.1} \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Deloitte & Touche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ipei 10596, Taiwan, R.O.C.
Tel: +886 (2) 254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4年及 103年 12月 31日之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 動表與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 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列 入上開財務報表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中,有關美國第一萬華公司暨美 國今日旅遊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Forward Time Corporation、 Today's V, Inc.及 Today's VI, LLC 之民國 104 及 103 年度財務報表未經本會 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財務報表所表示之 意見中,其有關上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 益之份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列。民國104年及103年12月31 日就上述經其他會計師查核之餘額分別為新台幣 1,309,143 仟元及 1,247,704 仟元,均佔資產總額之15%,民國104及103年度就該等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14,618仟元及22,553仟元,分別佔稅前利 益之 3%及 5%。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 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 層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 暨 評 估 財 務 報 表 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 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 告,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 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4 年及 103年12月31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4 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項目明細 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 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 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911 1111 V 11 1 1 1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碼 代 |
蕡 | 產 | 金 | $\overline{\%}$ 額 |
金 | $\overline{\%}$ 額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 | 558,751 | 6 | \$ | 820,460 | 10 | ||||||
| 11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及七) | 6,331 | 1,256 | ||||||||||
| 1147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流動(附註四及六) | 1,631,183 | 19 | 1,216,224 | 15 | ||||||||
| 1150 | 應收票據(附註四) | 1,830 | 1,023 | ||||||||||
| 1170 | 應收帳款 (附註四) | 4,552 | 4,011 | ||||||||||
| 1476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 10,154 | 8,728 |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 | 1,319 | $\overline{\phantom{a}}$ | 1,721 | |||||||||
| 11XX | 流動資產總計 | 2,214,120 | 25 | 2,053,423 | 25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23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 1,172,717 | 13 | 1,151,035 | 14 |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附註四及八) | 678,096 | 8 | 672,525 | 8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九) | 3,487,702 | 39 | 3,094,931 | 37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附註四及十) | 390,715 | $\overline{\mathbf{4}}$ | 389,713 | 5 |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及十一) | 958,003 | 11 | 960,806 | 11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附註二一) | 4,734 |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 2,878 | $\tilde{\phantom{a}}$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229 | 229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總計 | 6,692,196 | 75 | 6,272,117 | 75 | ||||||||
| 1XXX | 資 | 產 | 總 | 計 | \$ 8,906,316 | 100 | \$8,325,540 | 100 | |||||
| 碼 代 |
負 | 債 | 及 | 摧 | 益 | ||||||||
| 流動負債 | |||||||||||||
| 2150 | 應付票據 | \$ | 38,804 | 1 | \$ | 37,505 | 1 | ||||||
| 2219 | 其他應付款 | 23,713 | 25,151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 | 20,524 | 18,544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8,274 | 8,512 | ||||||||||
| 21XX | 流動負債總計 | 91,315 | $\overline{\phantom{0}}$ | 89,712 | $\mathbf{1}$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五) | 848,937 | 10 | 782,166 | 10 | ||||||||
| 2640 | 净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二) | 15,197 | $\overline{\phantom{a}}$ | 14,031 | |||||||||
| 2645 | 存入保證金 (附註四及十七) | 185,735 | $\overline{2}$ | 186,275 | $\overline{2}$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總計 | 1.049.869 | 12 | 982,472 | 12 | ||||||||
| 2XXX | 負債總計 | 1,141,184 | 13 | 1,072,184 | $\overline{13}$ | ||||||||
| 槯 | 益 | ||||||||||||
| 3100 | 股 資本公積 |
\$ | 4,202,267 | 47 | 3,920,025 | 47 | |||||||
| 股本溢價 | 76,008 | 1 | 76,008 | $\mathbf{1}$ | |||||||||
| 3210 3240 |
處分資產增益 | $\overline{23}$ | $\overline{23}$ | ||||||||||
| 3200 | 資本公積總計 | 76,031 | $\mathbf{1}$ | 76,031 | $\overline{1}$ | ||||||||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607,720 | 7 | 568,098 | 7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592,542 | 7 | 592,542 | 7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1,351,138 | 15 | 1,285,900 | 15 | ||||||||
| 3300 | 保留盈餘總計 | 2,551,400 | 29 | 2,446,540 | $\overline{29}$ | ||||||||
| 其他權益 | |||||||||||||
| 34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211,559 | $\boldsymbol{2}$ | 108,563 | 1 | ||||||||
| 3425 |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723,875 | $\overline{\mathbf{8}}$ | 702,197 | $\overline{9}$ | ||||||||
| 3400 | 其他權益總計 | 935,434 | 10 | 810,760 | 10 | ||||||||
| 3XXX | 權益總計 | 7,765,132 | 87 | 7,253,356 | 87 | ||||||||
| 負債與權益總計 | \$ 8,906,316 | 100 | \$ 8,325,540 |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李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年3月23日查核報告)


經理人:徐小華
會計主管:林秀美

| 限公司 | ||||
|---|---|---|---|---|
| 104年及 民國 |
淐 解释 年 ነሙ R |
至 12月 | -31 羀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mathbf{q}$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代 碼 |
金 | % 額 |
金 | % 額 |
|
| 營業收入 | |||||
| 4300 | 租賃收入(附註四及十 | ||||
| $+$ ) | \$206,525 | 57 | \$201,430 | 55 | |
| 旅遊服務收入 (附註四) | |||||
| 4411 | 客房收入 | 107,921 | 30 | 109,595 | 29 |
| 4412 | 餐飲收入 | 44,462 | 12 | 54,967 | 15 |
| 4413 | 郵電收入 | 38 | 65 | ||
| 4418 | 其 他 |
3,914 | $\mathbf{1}$ | 2,959 | $\mathbf{1}$ |
| 4400 | 旅遊服務收入 | ||||
| 合計 | 156,335 | $\overline{43}$ | 167,586 | $\frac{45}{5}$ | |
| 4000 | 營業收入合計 | 362,860 | 100 | 369,016 | 100 |
| 5300 | 營業成本 (附註十四) 租賃成本 |
16,084 | $\overline{4}$ | 16,457 | 5 |
| 旅遊服務成本 | |||||
| 5411 | 客房成本 | 49,384 | 14 | 54,105 | 14 |
| 5412 | 餐飲成本 | 36,405 | 10 | 46,726 | 13 |
| 5413 | 郵電成本 | 301 | 351 | ||
| 5400 | 旅遊服務成本 | ||||
| 合計 | 86,090 | 24 | 101,182 | $\frac{27}{2}$ | |
| 5000 | 營業成本合計 | 102,174 | 28 | 117,639 | 32 |
| 5900 | 營業毛利 | 260,686 | 72 | 251,377 | 68 |
| 6000 | 營業費用(附註四、十二及十 | ||||
| 四) | 32,081 | 9 | 35,890 | 10 | |
| 6900 | 營業利益 | 228,605 | 63 | 215,487 | 58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 ||||
| 企業損益之份額 (附註 | |||||
| 四及九) | 268,679 | 74 | 207,456 | 56 | |
| 7100 | 利息收入 (附註四) | 23,432 | 7 | 20,749 | 6 |
| 7130 | 股利收入 (附註四) | 30,250 | 8 | 24,187 | 7 |
(接次頁)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代 碼 |
全 | 額 | % | 金 | 額 | % | |
| 7190 | 其他收入一其他 | \$ | 465 | $\mathfrak s$ | 916 | ||
| 7510 | 利息費用 (附註十七) | 2,424) | 1) € |
1,767) | 1) | ||
| 7225 | 處分投資利益 (附註四及 | ||||||
| 十三) | 5,987 | $\overline{2}$ | |||||
| 7590 | 什項支出 | 2,515) | $\perp$ | $2,004$ ) | $\left( \begin{array}{c} 1 \end{array} \right)$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合計 | 317,887 | 87 | 255,524 | 69 | |||
| 7900 | 稅前淨利 | 546,492 | 150 | 471,011 | 127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附註四及十五) | 88,155) | $\left( 24 \right)$ | 74,791 ) | $\left( 20 \right)$ | ||
| 8200 | 本期淨利 | 458,337 | 126 | 396,220 | 107 | ||
| 8310 8311 8360 8361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十 二、十三及十五)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
675) | 759) | ||||
| 差額 | 124,092 | 34 | 176,986 | 48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未實現評價損益 | 21,678 | 6 | 50,838 | 14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 益之項目相關之 |
||||||
| 所得稅 | 21,096) 124,674 |
$\overline{-6}$ $\overline{34}$ |
30,088) 197,736 |
$\underline{8})$ 54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稅後淨額) | 123,999 | $_{\frac{34}{2}}$ | 196,977 | $-54$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82,336 | 160 | \$593,197 | 161 | ||
| 9710 | 每股盈餘(附註十六) 基本每股盈餘 |
\$ | 1.09 | \$ | 0.94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年3月23日查核報告)

| 厛 | m 51 œ |
|---|---|
| 無 | 싸 |
| 104 | |
| 國 | |
| 吆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全圖
NEW WEBSTER
會計主管:林秀美
(靖参閲勤案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5年3月 23日查核報告)
經理人:徐小華
in 董事長:顧安生
| 「唐鹏器有限公司 量 嶳 |
||||
|---|---|---|---|---|
| 民國 | 104年及 | $103$ 有半日至 12 月 31 [編]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 | 碼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税前淨利 | \$ 546,492 |
\$ 471,011 |
|
| A20010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9,368 | 10,541 |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77 | ||
| A20900 | 利息費用 | 2,424 | 1,767 |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23,432) | 20,749) |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30,250) | 24,187) | |
| A224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 | |||
| 益之份額 | 268,679) | 207,456) |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 | |||
| 備損失 | 459 | |||
| A23100 | 處分投資利益 | 5,987) | ||
| A30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 | |||
| 數 | ||||
| A31130 | 應收票據增加 | 807) | 209) | |
| A31150 | 應收帳款增加 | 541) | 375) |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 402 | 541 | |
| A31250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 105) | 160) | |
| A32130 | 應付票據增加 | 1,299 | 3,006 |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減少 | 9,123) | 2,292) 1,359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減少) |
238) 491 |
1,073) | |
| A32240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 | 227,760 | 225,814 |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40,500) | 38,866)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87,260 | 186,948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300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5,079) | ||
| B00400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53,427 | ||
| B00600 |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 414,959) | 47,591) | |
| B01200 |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5,571) | 9,524) | |
| B02700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8,475) | 2,874) |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49 |
(接次頁)
(承前頁)
$\hat{\mathcal{A}}$
| 代 碼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B03700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 1,856) | (\$ | 452) |
| B067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229) | |||
| B07500 | 收取之利息 | 22,111 | 20,855 | ||
| B07600 | 收取之股利 | 30,250 | 24,187 |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出) | 383,130) | 37,799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3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61,140 | |||
| C03100 | 存入保證金減少 | 540) | |||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65,299) | 46,782) |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出) | 65,839) | 14,358 | ||
| EEEE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 | 261,709) | 239,105 | ||
| E0010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820,460 | 581,355 | ||
| E00200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558,751 | \$ | 820,460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年3月23日查核報告)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4年及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係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主要經營觀光旅館、商業大樓出租及其相關業務。
本公司發行之股票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財務報告於105年3月23日經董事會通過。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國際會計準則 (IAS)、解釋 (IFRIC) 及解釋公告 (SIC)
依據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1030029342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號函,本公司自104年起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 事會(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 IFRS、IAS、IFRIC 及 SIC(以下稱「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 規定。
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2013 年版 IFRSs,本公司認為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對本公司 之影響說明如下:
- IFRS 13 「公允價值衡量」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 定義 公 允 價 值 、 建 立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之 架 構 , 並 規 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之揭露。此外,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為廣泛,例如,適 用 IFRS 13 前, 準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 允價值三層級揭露,依照IFRS13「公允價值衡量」規定,適用 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提供前述揭露。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 104 年起推延適用。相關揭露請參 閱附註十九。
- IAS 1「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之修正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 組為(1)不重分類至損益者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項目。相 關所得稅亦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並無上述分 組之強制規定。
本公司於 104年追溯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不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包含確定福利計劃再衡量數。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包含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及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未實現利益(損失)。惟適用上述修正並不影響本期淨 利、本期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IAS 19「員工福利」
屬退職後福利之確定福利計畫,「淨利息」取代適用修訂準 則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修訂後IAS19除了改變確定 福利成本之表達,並規定更廣泛之揭露。
此外,本公司選擇不予揭露 103 年度確定福利義務敏感度 分析。
惟適用上述修正並不影響本期淨利,本期稅後其他綜合損 益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二) IASB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
本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金管會於105年3月10日公布自106年起開始適用之認可IFRSs 公報範圍,為IASB於105年1月1日前發布,並於106年1月1日 生效之 IFRSs (不含 IFRS 9 「金融工具」及 IFRS 15「客戶合約之 收入」等尚未生效或尚未確定生效日期之 IFRSs)。此外,金管會並 宣布我國公開發行公司應自107年起開始適用IFRS15。截至本財務 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前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 及解釋以外之其他準則生效日。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註) |
|---|---|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註2) |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
|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6年1月1日 (註3) |
| IFRS $9 \nightharpoonup \triangle$ 融工具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 未定 |
|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
|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 2016年1月1日 |
| 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 |
|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 2016年1月1日 |
| IFRS14「管制遞延帳戶 | 2016年1月1日 |
| 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16$ $\lceil$ 租賃 $\rceil$ | 2019年1月1日 |
| IAS1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6年1月1日 |
| IAS7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7年1月1日 |
|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 2017年1月1日 |
| 認列」 | |
| IAS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 2016年1月1日 |
| 法之闡釋」 | |
|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 2016年1月1日 |
| IAS19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 2014年7月1日 |
| IAS 27 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 | 2016年1月1日 |
|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014年1月1日 |
|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 2014年1月1日 |
| 之繼續 | |
| IFRIC $21 \rceil$ 公課 | 2014年1月1日 |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給與日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 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 3: 除 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 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mathcal{L}$
IFRS $9 \rceil$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39「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 範 圍 內 之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衡 量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IFRS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本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 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 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 利 率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於 損 益 , 並 持 續 評 估 減 損 , 減 損 損 益 認 列 於 損益。
-
-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模式 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 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益亦認列於損益, 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 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 類至損益。
本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非 持 有 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 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 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以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產生 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損失。若 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
用損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 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 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 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捐失衡量備抵信用捐 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本公司考量原始 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續備抵信 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捐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公司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 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 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 可之IFRSs 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 礎編製。歷史成本通常係依取得資產所支付對價之公允價值決定。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3等級:
-
-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
-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 (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
第3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
-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
-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四)外 幣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 捐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 率 换 算 ,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惟 屬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换算。
於編製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 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 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在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並構成對該國外營運機構喪失重大影響 時,所有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可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將重分 類為損益。
在部分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情況下(即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所 有權權益減少惟未喪失重大影響),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 差額則按處分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五)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權益 之企業。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權益法下,投資關 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關 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 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關聯 企 業 發 行 新 股 時 , 本 公 司 若 未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購 , 致 使 持 股 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 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 使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所 有 權 權 益 減 少 者 ,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所 認 列 與 該 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 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 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 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 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淨 投 資 組 成 部 分 之 其 他 長 期 權 益 ) 時 , 即 停 止 認 列 進 一步之損失。本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 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本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視為單一資產 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亦 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可 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本公司於喪失重大影響之日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對原關聯企業之 剩 餘 投 資 , 剩 餘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及 任 何 處 分 價 款 與 喪 失 重 大 影 響 當 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 中 所 認 列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之 基 礎 係 與 關 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對於 每一重大部分則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 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 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七)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 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亦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故將其視為獲取資本增值所持有。
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 (包括交易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 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本公司採直線基礎提 列折舊。
投資性不動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損益。
(八)有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 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 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 至個別現金產生單位。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别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減 至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減 損 損 失 係 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九)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 列於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 放款及應收款。
A.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 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金融 資產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之 決定方式:上市(櫃)證券係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價, 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係資產負債表日之淨資產價值。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 兌換損益與以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以及備供出 售權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 分或確定減損時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 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於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 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與此種無報價 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 具,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 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 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 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若有減損 時,則認列於損益。
B.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暨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等)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 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 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 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 及商業本票,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公司係 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 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 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捐失 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等,該資 產 若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 另 再 集 體 評 估 減 損 。 應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
A. 債 務 人 發 生 顯 著 財 務 困 難 ; 或
B. 應收帳款發生逾期之情形;或
C. 債務人很有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減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 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 或永久性下跌時,係為客觀減損證據。
當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發 生 減 損 時 , 原 先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 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 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 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 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 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 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 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 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 金融負債
- (1) 後續衡量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自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惟短期應付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 況除外。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
(十)收入之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 旅遊服務收入
旅遊服務收入係於服務已確實提供時認列。並以本公司與 買方所協議交易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
-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入 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 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 租賃收入
租賃收入係按月就已實現部分認列。本公司與營業租賃有 關之收入認列政策請參閱下述(十一)「租賃合約」之會計政策。 (十一)租賃合約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 益。營業租賃下,或有租金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房屋出租合約均屬營業租賃,所收取之租金及押金分別帳列租 賃收入及存入保證金,詳見附註十七。
(十二)員工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 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 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 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書之提撥短納 (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 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十三)所得税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税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遞延所得稅負債一
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 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時認列。
與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 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 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及權 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僅於其 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之利益,且於可 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 業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預 期 回 收 或 清 償 其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之 方 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 本期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分 別 認 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 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之減損
決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是否減損時,須估計該項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 者。為計算使用價值,管理階層應估計預期自現金產生單位所產生 之未來現金流量,並決定計算現值所使用之折現率。截至104年及 103年12月31日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分別為390,715 仟元及 389,713 仟元;投資性不動產之帳面金額分別為 958,003 仟元 及 960,806 仟元。
(二)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退休金費用及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使 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率及 長期平均調薪率之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 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債金額。截至104年及 103年12月31日止,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帳面金額分別為15,197仟 元及 14.031 仟元。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82 S |
256 |
| 活期及支票存款 | 24,704 | 26,865 |
| 約當現金 | ||
|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 | ||
| 銀行定期存款 | 533,865 | 457,653 |
| 商業本票 | 335,686 | |
| \$558,751 | \$820.460 |
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銀 行定期存款分別為 1,631,183 仟元及 1,216,224 仟元, 係分類為無活絡 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流動。
約當現金及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 間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約當現金 | ||
| 商業本票 | $\overline{\phantom{a}}$ | $0.80\%$ |
|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 | ||
| 銀行定期存款 | $0.80\% \sim 0.88\%$ | $0.93\% \sim 0.95\%$ |
|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 $0.30\% \sim 1.345\%$ | $1.05\% \sim 1.345\%$ |
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流 | 動 | 非 | 流 | 動 | 流 | 動 | 非 | 流 | 動 | |
| 國內上市 (櫃)股票 | ||||||||||
| 萬華企業公司 | \$ | \$1,171,658 | \$ | \$1,149,908 | ||||||
| 兆豐金融控股公司 | 1,059 | 1,127 | ||||||||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 | ||||||||||
| 公司 | 1,324 | 1,256 | ||||||||
| 貨幣市場型基金 | 5,007 | |||||||||
| 6,331 | \$1,172,717 | 1,256 | \$1,151,035 |
八、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國內非上市(櫃)普通股 | ||
| 大中票券金融公司 | \$272,711 | \$267,200 |
| 今武投資公司 | 206,085 | 206,085 |
| 今日公司 | 181,207 | 181,207 |
| 660,063 | 654,492 | |
| 國外非上市 (櫃) 普通股一654 | ||
| 仟美元 | ||
| 豐華泰國際公司(維爾京群 | ||
| 島) | 18,033 | 18,033 |
| \$678,096 | \$672,525 | |
| 依金融資產衡量種類區分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678,096 | \$672,525 |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 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 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 可靠衡量。
九、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投資關聯企業 | \$3,487,702 | \$3,094,931 |
| 投資關聯企業 | ||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今日旅遊公司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
\$3,206,770 | \$2,823,221 |
| 第一萬華公司 | 280,932 | 271,710 |
| \$3,487,702 | \$3,094,931 |
(一)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 Р'n | 持 | 股權及表決 | 權比例 | ||||||
|---|---|---|---|---|---|---|---|---|---|
| 히 | 稱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今日旅遊公司 | 48.21% | 48.21% |
上述關聯企業之業務性質、主要營業場所及公司註冊之國家資 訊,請參閱附表二「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附表。
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今日旅遊公司
$\sim 10^7$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流動資產 | \$2,690,703 | \$1,960,092 |
| 非流動資產 | 8,396,349 | 8,294,058 |
| 流動負債 | $1,228,022$ ) | 834,997) |
| 非流動負債 | 3,207,952) | 3,563,583) |
| 益 權 |
6,651,078 | 5,855,570 |
| 本公司持股比例 | 48.21% | 48.21% |
| 本公司享有之權益 | \$3,206,770 | \$2,823,221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營業收入 | \$5,506,126 | \$4,718,174 |
| 本年度淨利 | \$ 558,994 |
\$ 426,713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綜合損益總額 | 558,994 \$ |
426,713 |
(二)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總資訊
| $104$ 年度 | 103年度 | |
|---|---|---|
| 本公司享有之份額 | ||
| 本年度淨利 (損) | 7\$ 836) |
\$1,719 |
| 其他綜合損益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
| 綜合損益總額 | S 836. |
104 及 103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 份額,係依據各關聯企業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運輸設備及 | |||||||
|---|---|---|---|---|---|---|---|
| 土 地 |
建 築 物 |
機器設備 | 辦公設備 | 쑬 業 器具 |
其 他 |
合 計 |
|
| 成 ф. |
|||||||
| 103年1月1日餘額 | \$364,131 | \$113,356 | \$27,227 | \$ 6.426 |
\$ 14,751 |
\$ 1,370 |
\$527,261 |
| 增 添 |
865 | 211 | 42 | 1,687 | 69 | 2,874 | |
| 處 分 |
10) | 298) | 308) | ||||
| 重分 類 |
|||||||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364,131 | \$114,221 | \$27,438 | 6,458 | \$16.140 | 1,439 \$ |
\$529,827 |
| 累計折舊 | |||||||
| 103年1月1日餘額 | \$ | \$91,976 | \$23,032 | \$ 5,231 |
\$12,821 | \$ | \$133,060 |
| 折舊費用 | 5,374 | 1,080 | 134 | 774 | 7,362 | ||
| 銷除一處分資產 | 10) | 298) | 308) | ||||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mathbf{\mathfrak{L}}$ | \$97,350 | \$24.112 | \$ 5,355 |
\$13,297 | \$ | \$140,114 |
| 103年12月31日淨額 | \$364,131 | \$16,871 | \$. 3,326 |
\$ 1,103 |
2,843 \$ |
\$ 1,439 |
\$389,713 |
| 本 成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364,131 | \$114,221 | 27,438 \$ |
\$ 6,458 |
\$16,140 | \$ 1,439 |
\$529,827 |
| 增 添 |
494 | 428 | 6,943 | 475 | 135 | 8,475 | |
| 處 分 |
1,600) | 73) | ۰ | 1,673) | |||
| 重分 類 |
163 | 163)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364,131 | \$114,878 | \$27,866 | \$11,801 | \$16,542 | 1,411 \$ |
\$536,629 |
| 累計折舊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 | \$97,350 | £. 24,112 |
5,355 \$ |
\$13,297 | \$ | \$140,114 |
| 折舊費用 | 4,634 | 993 | 198 | 740 | 6,565 | ||
| 銷除一處分資產 | 692) | 73 ) | 765)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 | \$101,984 | \$25,105 | \$ 4,861 |
\$13,964 | \$ | \$145,914 |
| 104年12月31日淨額 | \$364,131 | \$12,894 | \$ 2,761 |
6,940 | \$ 2,578 |
\$. 1,411 |
\$390,715 |
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折舊:
| 建築物 | |
|---|---|
| 主建物 | 25 至 55 年 |
| 附屬建物 | 5至15年 |
(接次頁)
(承前頁)
| 機器設備 | |
|---|---|
| 水電設備 | 5至15年 |
| 電梯設備 | 5至15年 |
| 冷熱氣設備 | 5至8年 |
| 消防設備 | 5至8年 |
| 其他機器設備 | 5至10年 |
| 運輸設備 | 15年 |
| 辦公設備 | 5至8年 |
| 營業器具 | 5年 |
|--|--|--|--|--|--|--|--|--|--|--|
本期變動
投資性不動產 $$1,049,872$
—
—————————
\$1,049,872
| 罴 | 計折 | 嶲 | |
|---|---|---|---|
| 102 | – |
应
103年1月1日餘額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月1日餘額 | SS. | 85,887 |
|---|---|---|
| 折舊費用 | 3,179 | |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89,066 |
| 103年12月31日淨額 | \$960,806 |
|---|---|
| -------------- | ----------- |
成本
| 104年1月1日餘額 本期變動 |
\$1,049,872 |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049,872 |
| 累計折舊 104年1月1日餘額 折舊費用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89,066 \$ 2,803 91,869 |
| 104年12月31日淨額 | 958,003 \$ |
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限計提折舊:
| 建 築 物 | |
|---|---|
| 主建物 | 29至51年 |
| 附屬建物 | 5至10年 |
| 機器設備 | |
| 水電設備 | 15年 |
| 電梯設備 | 17年 |
| 冷熱氣設備 | 5年 |
| 營業器具 | 5至10年 |
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於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之公允價值 分別為 4,474,040 仟元及 4,366,563 仟元, 該公允價值係由本公司管理 階層參考類似不動產交易價格之市場證據進行估計。
本公司之所有投資性不動產皆係自有權益。
十二、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mathbf{r} = \mathbf{r}$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 局之個人專戶。本公司104及103年度依照確定提撥計劃中明定比 例應提撥之金額已於綜合損益表認列費用總額分別為 681 仟元及 687 仟元。
(二)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正式聘用員工訂有退休辦法;自87年3月起實施勞基 法,在實施勞基法前之本公司員工之年資計算,依照本公司於78年 元月1日實施之「人事管理規章」之「退休、退職實施辦法」辦理, 因此本公司在實施勞基法前在職之員工,如退休或資遣時,其年資 分為兩階段計算退休金或資遣金如次:(一)在實施勞基法前之年資, 按本公司78年元月1日實施之人事管理規章中之退休、退職實施辦 法規定發給退休金或資遣金。(二)實施勞基法後之年資,依勞基法規 定辦理。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舊制)訂定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 福利計畫,並自92年8月起,每月按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退休基 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以其名義存入台灣銀 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 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 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 之權利。
列入本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書金額列示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5,390 | \$14,138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93 | -107) |
| 提撥短絀 (帳列淨確定福利負 | ||
| 債) | \$15,197 | \$14,031 |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 確 利 定 福 |
畫 資 計 產 |
淨確定福利 | |
|---|---|---|---|
| 義 務 現 值 |
價 公 允 值 |
負 債 |
|
| 103年1月1日 | \$ 14,471 |
$\overline{\mathfrak{B}}$ 126) |
$\mathfrak{S}$ 14,345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354 | 354 | |
| 利息費用 (收入) | 253 | 3) | 250 |
| 認列於損益 | 607 | $\overline{3})$ | 604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 (除包含於 | |||
| 淨利息之金額外) | 4) | 4) | |
| 精算損失一財務假設變 | |||
| 動 | 138 | 138 | |
| 精算損失一經驗調整 | 625 | 625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763 | 4 ) | 759 |
| 雇主提撥 | 1,677) | 1,677) | |
| 福利支付 | 1,703) | 1,703 | |
| 103年12月31日 | \$ 14,138 |
$\overline{6}$ 107) |
\$ 14,031 |
| 104年1月1日 | \$ 14,138 |
$\frac{6}{5}$ 107) |
\$ 14,031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346 | 346 | |
| 利息費用 (收入) | 230 | 3) | 227 |
| 認列於損益 | 576 | $\overline{3})$ | 573 |
(接次頁)
(承前頁)
| 確 | 定 | 福 | 利 | 計畫 | 資 | 產 | 淨確定福利 | |||
|---|---|---|---|---|---|---|---|---|---|---|
| 義 | 務 | 現 | 值 | 公 | 允 | 價 | 值 | 負 | 債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 (除包含於 | ||||||||||
|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 (\$ | 1) | ||||||
| 精算損失一人口統計假 | ||||||||||
| 設變動 | 138 | 138 | ||||||||
| 精算損失一財務假設變 | ||||||||||
| 動 | 404 | 404 | ||||||||
| 精算損失一經驗調整 | 134 | 134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676 | 675 | ||||||||
| 雇主提撥 | 82) | 82) | ||||||||
| 104年12月31日 | 15,390 | \$ | 193 | \$ | 15,197 |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
-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 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
-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 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
-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 之重大假設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折現率 | 1.250% | 1.625%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1.500% | 1.500% |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 折 現率 |
|
|---|---|
| 增加 0.25% | 273` S |
| 減少 0.25% |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
| 增加 0.25% | ソワら |
| 減少 0.25% | S |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13,754 | |
|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 7.2年 | 7.9年 |
十三、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額定股數 (仟股) | 450,000 | 450,000 |
| 額定股本 | \$4,500,000 | \$4,500,000 |
|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 ||
| (仟股) | 420,227 | 392,003 |
| 已發行股本 | 4,202,267 | \$3,920,025 |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 利之權利。
(二) 資本公積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股本溢價 | \$76,008 | \$76,008 |
| 處分資產增益 | 23 | |
| \$76,031 | \$76,031 |
資本公積中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之溢額(包括以超過面額 發行普通股、公司債轉換溢價等)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 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股利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 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外,再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另若符合主管機關法今之規範, 將依法提列必要之特別盈餘公積後,所剩餘額併同以前年度未分配 盈餘,除視業務需要酌予保留外,其餘按下列百分比分配:
| 股東紅利 | 97% |
|---|---|
| 董事、監察人酬勞 | 2% |
| 員工紅利 | 1% |
本公司為一穩定成長之公司,為因應營運發展之規劃及達成多 角化經營之目標,每年分配現金股利時,不高於當年度分配股東紅 利 50%。
有關盈餘之分配應於翌年召開股東常會時予以承認。
依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本公司於105年3月23日董事會擬議之修 正公司章程尚待105年6月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員工及董監事酬 勞估列基礎及實際配發情形,參閱附註十四之員工福利費用。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7490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s)後,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 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公司若分配屬於'87年度 (含)以後之盈餘,除屬非中華民國 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餘股東可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 算可獲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若分配屬於86年度(含)以前之盈餘 時,股東將不獲配股東可扣抵稅額。
本公司分別於104年6月2日及103年6月27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 103 及 102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盈 | 俆 | 分 | 配 | 案 | 每 | 股 | 股 | 利 | 兀 | ||
|---|---|---|---|---|---|---|---|---|---|---|---|
| 103年度 | 102年度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39,622 | - 30.337 | |||||||||
| 現金股利 | 70,560 | 51,034 | 0.18 | 0.138 | |||||||
| 股票股利 | 282,242 | 221,888 | 0.72 | 0.600 |
上述103年度股票股利轉增資發行新股 28,224 仟股,實收資本 額提高為 4,202,267 仟元。
前述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准申報生 效,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104年9月2日為增資基準日,並於104 年9月17日辦妥變更登記。
本公司105年3月23日董事會擬議104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 股利如下:
| 盈 餘分配案 |
每股股利 (元)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45,834 | |
| 現金股利 | 75,641 | SS. 0.18 |
| 股票股利 | 302,563 | 0.72 |
有關 104年度盈餘分配議案、員工及董監酬勞尚待提報 105年 股東常會承認及通過。
(四) 特别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 IFRS 時,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轉入保留盈餘 之金額為 592,542 仟元,已予以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嗣後 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以迴轉分派盈餘。
(五)其他權益項目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年初餘額 | \$108,563 | (\$38,335)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 | ||
|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124,092 | 176,986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 | ||
| 所產生損益之相關所得 | ||
| 稅 | 21,096) | 30,088 |
| 年底餘額 | \$211,559 | \$108,563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年初餘額 | \$702,197 | \$651,359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 ||
| 損益 | 21,678 | 56,825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累 | ||
| 計損益重分類至損益 | 5,987) | |
| 年底餘額 | \$723.875 | 12 1 97 |
十四、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屬 業 誉 於 |
屬於營 業 |
屬 於營 業 |
誉 屬 業 於 |
|||
| 者 本 成 |
費 者 用 |
計 合 |
者 成 本 |
費 者 用 |
計 合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10,389 | \$18,341 | \$28,730 | \$10,536 | \$20,177 | \$30,713 |
| 勞健保費用 | 1,006 | 863 | 1,869 | 1,017 | 763 | 1,780 |
| 退休金費用 | 1,254 | 1,254 | 1,291 | 1,291 | ||
| 其 他 |
822 | 561 | 1,383 | 638 | 423 | 1,061 |
| \$12,217 | \$21,019 | \$33,236 | \$12,191 | \$22,654 | \$34,845 | |
| 折舊費用 | 8,934 | 434 | 9,368 S. |
\$10,151 | 390 Æ |
\$10,541 |
| 攤銷費用 | 77 | 77 |
依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係以當年度稅後可分配盈餘1%及2%分 派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103年度係分別按1%及2%估列員工紅利 3,637 仟元及董監事酬勞 7,274 仟元。依 104 年 5 月修正後公司法及 105 年 3 月經董事會擬議之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 董監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定額 2,000 仟元提撥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3%提撥董監事酬勞。104年度估列員工酬勞 2,000 仟元及董監事酬勞 7,274 仟元,董監事酬勞係按前述稅前利益之1.31%估列,該等金額於 105年3月23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配發,尚待預計於105年6月召開 之股東常會決議修正章程後,報告股東會。
本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 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本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 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本公司於104年6月2日及103年6月27日股東會分別決議配發 103 及 102 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 103年度 | 102年度 | |
|---|---|---|
| 現 利 ♧ 红 |
利 現 红 金 |
|
| 員工紅利 | 3,637 \$ |
2,814 |
| 董監事酬勞 | 7,274 | 5,627 |
上述股東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與 103 及 102 年度 財務報表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105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資訊及104與 103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 「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於104及103年底之員工人數分別為39人及43人。 十五、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年度產生者 | \$42,176 | \$39,492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 | ||
| 款 | 304 | 32 |
| 遞延所得稅 | ||
| 當年度產生者 | 45,675 | 35,268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88,155 | 4.791 |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税前淨利 | \$546,492 | \$471,011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 ||
| 所得稅費用 (17%) | \$92,904 | \$80,072 |
| 税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 91 | 56 |
| 免稅所得 | 5,144) | 5,368)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款 | 304 | 32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費用於 | ||
| 本年度之調整 |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88,155 | 74,791 |
由於 105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104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S | \$ |
| 遞延所得稅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 ||
| 換算差額 | 21,096 | 30,088 |
| 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所 | ||
| 得稅 | \$21,096 | \$ 30,088 |
(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4年度
| 認列於其他 | ||||
|---|---|---|---|---|
| 年 額 餘 初 |
認列於損益 | 損 綜合 益 |
年 額 底 餘 |
|
| 遞延所得 負債 稅 |
||||
| 暫時性差異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 ||||
| 投資利益 | 415,145 \$. |
45,675 \$ |
\$ | 460,820 S |
| 國外營運機構報表 | ||||
| 換算之兌換差異 | 22,236 | 21,096 | 43,332 | |
| 土地增值税 | 344,785 | 344,785 | ||
| 782,166 \$ |
\$ 45,675 |
\$ 21,096 |
848,937 \$ |
103年度
| 延所得稅資產 遞 |
年 餘 額 初 |
認列於損益 |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 益 |
年 底 餘 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國外營運機構報表 | ||||
| 換算之兌換差額 | \$ 7,852 |
\$ | 7,852 \$ |
\$ |
| 延所得 遞 負 稅 債 |
||||
| 暫時性差異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 ||||
| 投資利益 | 379,877 S. |
\$ 35,268 |
\$ | \$ 415,145 |
| 國外營運機構報表 | ||||
| 换算之兒換差額 | 22,236 | 22,236 | ||
| 土地增值稅 | 344,785 | 344,785 | ||
| 724,662 \$ |
$\mathfrak P$ 35,268 |
22,236 | \$ 782,166 |
(四)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可扣抵税額帳戶餘額 | 107,784 | 5 115,319 |
| 86年度以前未分配盈餘 | 415,305 | 415,305 |
| 87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 935,833 | 870,595 |
| \$1,351,138 | \$1,285,900 |
104 及 103 年度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為 12.58%(預 計)及15.38%。
依所得稅法規定,本公司分配屬於87年度(含)以後之盈餘時, 本國股東可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配之股東可扣抵 稅額。由於實際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係以股利分配日之股東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準,因此本公司預計 104 年度盈餘分配之稅 額扣抵比率可能與將來實際分配予股東時所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有 所差異。
(五)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 102年度止之所得稅申報案,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 定。
十六、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സ Ф |
ЧΔ D -- |
計算每股盈餘時,無償配股之影響業已追溯調整,該無償配股基 準日訂於104年9月2日。103年度因無償配股追溯調整後,稅後基本 每股盈餘1.01元減少為0.94元。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本期淨利(分子) | \$458.337 | \$396.220 |
單位:仟股
| ~ | ~ | |
|---|---|---|
| 普通 權平均 围 nn. ାନଙ Иν ם ו 74 ,, 从外 |
十七、營業租賃協議
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係出租本公司所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租賃期間係陸續 於 106年2月底前到期,租金之計算係參考鄰近商場之租金並依租賃 契約之約定調整,租金採每月收取方式。承租人於租賃期間結束時, 對該不動產不具有優惠承購權。
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營業租賃合約所收取 之保證金分別為 185,735 仟元及 125,875 仟元; 104 及 103 年度,按出 租期間之銀行定期存款利率設算之租金收入分別為 2,424 仟元及 1,767 仟元,同時借記利息費用。
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1年内 | \$203,217 | \$199,121 |
| 超過1年但未超過5年 | 91,761 | 287,036 |
| 超過5年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0}}$ |
| \$294,978 | \$486,157 |
十八、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資本管理之主要目標,係以確保本公司能夠於繼續經營之 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 極大化。本公司依經濟狀況管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股利支付 或發行新股已達成維持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十九、金融工具
-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
-
-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除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 值。
-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衡量
下表提供了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後以公允價值衡量方式之 分析,衡量方式係基於公允價值可觀察之程度分為第一至三級。
- (1) 第一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以來自活絡市場相同資產或負債 之公開報價 (未經調整)。
- (2) 第二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除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以屬於 該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 而得)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 (3) 第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評價技術係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 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 公允價值。
104年12月31日
| 第 | 級 | 第 | 級 | 第 | Ξ | 级 | 合 | 計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國內上市 (櫃) 有價 | ||||||||||
| 證券 | \$1,174,041 | - | \$1,174,041 | |||||||
| 貨幣市場型基金 | 5,007 | $\overline{\phantom{a}}$ | 5,007 | |||||||
| \$1,179,048 | 179,048. |
103年12月31日
| 第 | 级 | 第二 こうしょう こうしゃ こうしゃ | 級 第 三 | 級 | 会 | 計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國內上市 (櫃) 有價 | |||||||||
| 證券 | 152.291 | $\blacksquare$ | $\bullet$ | 1,152,291 |
104 及 103 年度無第一級與第二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 情形。
(二) 金融工具之種類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 | ||
| 放款及應收款 (註1) | \$2,211,204 | \$2,053,324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註2) | \$1,857,144 | \$1,824,816 |
| 金融負債 | ||
|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註3) | 43,911 | 45,164 |
- 註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應收 票據、應收帳款、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及存出保證金等以攤 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 註 2: 餘額係包含分類為備供出售之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餘額。
- 註3: 餘額係包含應付票據及部分其他應付款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之金融負債。
- (三)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之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係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 (包含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公司 依公司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本公司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 程序及內部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需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 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風險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公司確實遵循所 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市場利率或價格變動,而使本公司因從相關 交易而遭受之可能損失,本公司評估市場風險對金融資產與金 融負債影響有限。
本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管 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浮 動利率定期存款。惟本公司評估利率之孿動對本公司稅前 淨利並無重大影響。
(2) 其他價格風險
本公司因上市櫃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 若權益價格上漲/下跌1%時,104及103年度其他綜合捐 益將因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分別增加/減少 11,790 仟元及 11.523 仟元。
-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公司財務捐失 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 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資產負債表 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業務單位係依循本公司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 制以管理客户信用風險。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 該客戶之財務狀況、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及目前經濟環境等因 素。另本公司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 貨款等),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本公司並無對任何單一交易對方或任何一組具相似特性之 交易對方有重大的信用曝險。
-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 應公司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1) 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下表詳細說明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 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 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 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104年12月31日
| 要求即付 | ||||||||||
|---|---|---|---|---|---|---|---|---|---|---|
| 或 | 短於 | 個 | 一月 | |||||||
| 3 | 個 | 月 | 3至6個月 | 至 | 1 | 年 | 年以上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票據 | \$38,804 | S | $\overline{\phantom{m}}$ | |||||||
| 其他應付款 | 4,901 |
103年12月31日
| 要求即付 | ||||||
|---|---|---|---|---|---|---|
| 或短於 | 個 | 一月 | ||||
| 3 月 個 |
3至6個月 | $\mathbf{1}$ 至 |
年 | $\mathbf{1}$ | 年以上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票據 | \$37,505 | S $\overline{\phantom{a}}$ |
S | |||
| 其他應付款 | 5,827 | - |
二十、關係人交易事項
(一)本公司104及103年度與關係人間並無其他重大交易事項。
(二) 104 及 103 年度對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9,316 | 9,142 S. |
| 退職後福利 | 246 | 236 |
| 9,562 |
二一、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 104 年底止,銀行為本公司發行住宿券之履約保證金額為 2,808 仟元,本公司已提供 2,808 仟元之定期存單作為擔保品(帳列存 出保證金),另本公司尚未動用之發行商業本票及信用借款融資額度分 別為 400,000 仟元及 80,000 仟元。
二二、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
$\sim 10^{-1}$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04年12月31日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 面 | 金 | 額 | ||||
|---|---|---|---|---|---|---|---|---|---|---|---|
| 外 | 幣 | 資 | 產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美 | 元 | \$ | 106,251 | 32.825 (美元:新台幣) | \$3,487,702 | ||||||
| 外 | 幣 | 負 | 債 | ||||||||
| 無 | |||||||||||
| 103年12月31日 | |||||||||||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 面 | 金 | 額 | ||||
| 外 | 幣 | 資 | 產 |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美 | 元 | $\mathfrak{L}$ | 97,786 | 31.650 (美元:新台幣) | \$3,094,931 | ||||||
| 外 | 幣 | 負 | 債 | ||||||||
| 無 |
二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附表一。
-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以上:無。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二。
-
- 被投資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二四、部門資訊
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資訊,著 重於每一交付或提供之產品或勞務之種類。本公司之應報導部門如下: 旅遊服務部門一提供觀光旅館服務業務。
租賃部門一出租商業大樓。
(一)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本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 $F:$
| 部 | 門 | 收 | 入 | 折 | 舊 | 及 | 攤 | 銷 | 部 | ۲g | 損 | 益 |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旅遊服務部門 | \$156,335 | \$167,586 | \$ | 6.131 | \$ | 6,971 | \$ | 70.245 | SS. | 66,404 | ||||
| 租赁部門 | 206,525 | 201.430 | 2,803 | 3,180 | 190,441 | 184,973 | ||||||||
| 繼續營業單位總額 | \$362,860 | \$369,016 | S | 8,934 | \$10.151 | 260,686 | 251,377 | |||||||
| 利息收入 | 23,432 | 20.749 | ||||||||||||
| 利息費用 | 2,424) | 1,767) | ||||||||||||
| 一般收入(費用) | 264.798 | 200,652 | ||||||||||||
| 税前淨利(繼續營業 | ||||||||||||||
| 單位) | \$546,492 | \$471,011 | ||||||||||||
以上報導之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104及103年度並無 任何部門間銷售。
部門利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一般收入(費 用)、利息收入、利息費用以及所得稅費用。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 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二) 部門資產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部門資產 | ||
| 旅遊服務部門 | \$ 339,857 |
\$ 345,551 |
| 租賃部門 | 958,003 | 960,806 |
| 部門資產總額 | 1,297,860 | 1,306,357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179,048 | 1,152,291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678,096 | 672,525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3,487,702 | 3,094,931 |
| 一般資產 | 2,263,610 | 2,099,436 |
| 資產合計 | 8,906,316 | 8,325,540 |
(三) 地區別資訊
本公司於 104 及 103 年度之營業收入均來自企業本國,因是本 公司並無地區別資訊。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씳 | |||||||||||
|---|---|---|---|---|---|---|---|---|---|---|---|
| 一群 | ㅣ 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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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bf{I}$ 씼 |
١١ 씺 |
١ļ 씼 |
Ч 꿟 |
図 씺 |
||||
| 长 | 值 | ||||||||||
| 衡 | 5,007 | 1,324 | ,171,658 | 1,059 | 475,228 295,145 508,466 |
55,520 | |||||
| R | 69 | ||||||||||
| 股 比 率公 | |||||||||||
| 19.96% | 7.18% | 9.54% | 19.80% | 5.40% | |||||||
| 額持 | |||||||||||
| 섺 | |||||||||||
| 5,007 | 1,324 | 1,771,658 | 1,059 | 272,771 206,085 181,207 |
18,033 | ||||||
| 旧 | |||||||||||
| 499 | |||||||||||
| 單位數/仟股數帳 | 79,434 | 50 1,064 1,906 5,082 |
654 | ||||||||
| Ĥ | |||||||||||
| 墂 ш |
|||||||||||
| 流動 | 凉勤 | 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非流動 | 非流動 ľ |
非流動 | 非流動 | ||||
| 科 | $\overline{1}$ | $\overline{\phantom{a}}$ |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 | $\pmb{\mid}$ 産 |
$\pmb{\mathbb{I}}$ 쎉 |
||||||
| 全融資, | |||||||||||
| 戍 | 出售金融資產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本衡量之金融資 | |||||||
| 備供! | 寒 | 本衡量之 | |||||||||
| 坚 | 稀 | 術 | ゼ ゴ |
以成 | 以成 | 以成 | |||||
| 绦 | |||||||||||
| $\mathsf l$ | $\overline{\phantom{a}}$ | J | ł | I | I | I | $\overline{\phantom{a}}$ | ||||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 | |||||||||||
| 稱 | |||||||||||
| 4 | |||||||||||
| 啖 | 셲 | 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四 | ||||||||
| 暮 | 厛 | 全融公司 | 冋 | 厛 | |||||||
| 潮 | 쉐 噸 |
貨幣市場基 | 融控股公 | 冗 | 際公 國 |
||||||
| 償 | 槲 | 華企業公 | 聖金庫 | 票券 | 今武投資公 | 今日公 | 榛 槲 |
||||
| 華僑大飯店 股票及 | 合庫 | g. | 濉 | 光 | 大中 | 쮉 | |||||
| 有之公司有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अर्क |
|||||||||||
| # |
註一:係以104年底之基金净值或股票收盤價計算。
註二: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103年度財務報表股權淨值計算。
註三: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104年第2季財務報表股權凈值計算。
註四:係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104年第2季財務報表股權淨值計算。
附表一
$\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美金為元
| 핇 | ||||
|---|---|---|---|---|
| 씳 | $\frac{44}{10}$ | |||
| 術 | ||||
| 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30 本期(損)益投資(損)益 |
836) | |||
| $$3,206,770$ USD17,612,217 \$ 269,515 | 280,932 (USD 85,000) | |||
| 语 金 | ||||
| 持 | 華麗 | |||
| 48.21 | 31.00 | |||
| ₩ | ||||
| 16,200 | ||||
| 3,875 | ||||
| 額期 | ||||
| ⊯ | ||||
| !{ax | ||||
| 期期未上期期末服数(仔股)比 | USD16,200,000 USD16,200,000 | USD 4,068,750 USD 4,068,750 | ||
| 塘 我 | ||||
| 原本 | ||||
| m | ||||
| 冥 | 要從事於商務旅 | |||
| 糇 | ||||
| 40 | ||||
| 瞅 | 觀光飯店 | 館投資 | ||
| 표 | 세 | |||
| 뉯 | 國 | 國 | ||
| 中 | 咪 | $\mathbb{R}$ | ||
| 断 稱 |
有 | |||
| 萬華股份 | ||||
| 一 第 公 | ||||
| 國民 | ||||
| 稱被投資公司名 | 一華僑大飯店股份美國今日旅遊股份有 有限公司 |
冰 | ||
| $\frac{1}{2}$ | ||||
| ۵D م |
||||
| $\hat{\mathcal{A}}$ | ||||
| Ķ. | ||||
| 投 | ¥. |
註: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104年度財務報表計算。
$-49-$
附表二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資訊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明細表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 係新台幣仟元
$\sim$ $\sigma$ .
| 名 | 稱 | 仟 單 位 數 取 得 成 本 單價(元) | 總 | 額 | 備註(註) | ||
|---|---|---|---|---|---|---|---|
| 中華電 | 13 | \$ 936 |
99.10 | \$1,324 | |||
| 合庫貨幣市場基金 | 499 | 5,000 | 10.03 | 5,007 | |||
| 5,936 | 6,331 |
註:均未提供作為質押品。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04年度
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備 突 川甜一 供擔保或 情先 螺 P 巤 ξ 1716 i E 公允價 旕 79,434 ິລ 籇 岌 Ð ₩ 铍 ı 쒜 鎭 1.750 草 ↔ 4H 1 怓 4 ! } 써 ణ 股数( |
|
|---|---|
| 竀 恒 . דְ |
|
| 公允價 ,149,90 徐 |
|
| UĻ. 75,652 $\frac{3}{4}$ |
|
| 쒜 | |
| 稀 (註二 (註一) 兆豐金融控股公司 萬華企業公司 上市公司 Ģ |
註一︰本年度增加股數係被投資公司發放股票股利所致,本年度增加金額係市價變動所產生之評價調整數。
註二:本年度減少金額係市價變動所產生之評價調整數147元,增加係於市場上購買被投資公司股票所致。
註三:均未提供作為質押品。
| 提供擔保 | 質 甘 情 : (註 二 |
||||
|---|---|---|---|---|---|
| 晙 | 搭净值 註 |
G | 475,228 295,145 508,466 55,520 |
||
| 鎮 | 鎭 | $\begin{array}{r}\n 8 \ 272,771 \ 206,085 \ 181,207 \ \hline\n 180,033\n \end{array}$ | 678,096 | ||
| 7.18 9.54 19.80 5.40 |
|||||
| 年 股数(仟股) 持 股 % 金 |
31,064 1,906 5,082 654 |
||||
| 度减 | |||||
| 빠 | 仟股) 金 | ||||
| 붜 촇 |
鎭 | ŗ, | |||
| 本 年 股数 (仟股) 金 |
554 \$ | I | ∥⊶ | ||
| 绠 | 18,033 | ||||
| 672,525 | |||||
| $\begin{tabular}{l cccc} $4$ & $5$ \ \hline \hline \hline \text{R}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hline \text{R}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
| 稀 | |||||
| 未上市公司 大中栗券金融公司 今武投資公司 今日公司 |
|||||
| $\frac{1}{10}$ Ĩ, |
|||||
| 4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04年度
註一;大中票券金融公司係按104年第2季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今武投資公司及今日公司係按103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豐華泰國際公司係按104 年第2季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678,096
الص
$\ddot{\phantom{0}}$
註二:均未提供作為質押品。
$-52-$
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 -4≾ 惡 府 Ш. ∢ 宓 堅 嶽 将 火成 소 玜 ₩ 壨 |
|---|
| ------------------------------------------------------------------------ |
-天期股權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 104 年度
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提供擔保或 質 押 情 形 (註 二 ) |
||||
|---|---|---|---|---|
| 股權淨值 \$3,206,770 |
280,932 | 3,487.70 | ||
| 年 股數(仟股) 持股 % 金 _ _ _ _ _ 16,200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
280,932 | ,487.70 | ||
| 31.00 | ||||
| 3,875 | ||||
| 積換算 | 調整數 | 10,05 | 124 L | |
| ®Æ | 投資損益 | , 269,515 | $-9.84$ | |
| 簿 | ||||
| 響 似 |
||||
| 鎭 | ||||
| ៕ | ||||
| 陑 $\hat{z}$ |
||||
| 微 | 쒜 铼 ١ ÞR. 國 冰 |
註一:投資利益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104年度財務報表計算認列。
註二:均未提供作為質押品。
應付票據明細表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77 ~─ |
- 12 | 一谷穴 | |
|---|---|---|---|
| مندد 31 н ستمت |
٠. | -------- |
註:各項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之5%。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目 | 金 | 額 |
|---|---|---|---|
| 應付薪資及員工酬勞 | \$ | 5,415 | |
| 應付董監酬勞 | 7,274 | ||
| 營業稅 | 3,117 | ||
| 房屋税 | 2,502 | ||
| 其他 (註) | 5,405 | ||
| 合 計 |
23,713 $\underline{\underline{\$}}$ |
註:各項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餘額 5%。
存入保證金明細表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表七
$\sim 10^7$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目 | 金 | 額 |
|---|---|---|---|
| A 公司 | \$120,800 | ||
| B 公司 | 60,400 | ||
| 其他 (註) | 4,535 | ||
| \$185,735 |
註:各戶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餘額之5%。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房成本及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4年度
表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 $\boxminus$ | 客 房 |
成 本 |
誉 | 業 | 費 | 用 |
|---|---|---|---|---|---|---|---|
| 薪 資 |
\$10,389 | \$18,341 | |||||
| 費 水電 |
5,899 | 15 | |||||
| 餐券 費 |
12,589 | ||||||
| 捐 稅 |
3,324 | 1,013 | |||||
| 折舊及攤銷 | 6,131 | 434 | |||||
| 勞務費 | 2,340 | ||||||
| 修繕費 | 1,806 | 1,809 | |||||
| 清潔費 | 3,097 | 9 | |||||
| 其他 (註) | 6,149 | 8,120 | |||||
| 49,384 \$ |
\$ 32,081 |
註:各項金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之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