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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HOTEL AGM Information 2014

Jul 1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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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0三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時間:中華民國一0三年六月廿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六十三號

【報告事項】

1.一0二年度營業及其他事項報告

2.監察人查核一0二年度決算報告

3.會計師財務報表查核報告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承認本公司「一0二年度決算表冊」案,謹請 公決。

附 件: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敬請公決

決 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承認本公司「一0二年度盈餘分派」案,【請參閱盈餘分派表】謹請 公決。

說 明:一、本案業經本公司一0三年三月十九日董事會決議,依照本公司章程第廿五條規定,先提列法定公積金10%計參仟零參拾參萬柒仟貳佰零柒元外,一0二年度可分配餘額計貳億柒仟參佰零參萬肆仟捌佰陸拾伍元,預計配發股東紅利計貳億柒仟貳佰玖拾貳萬貳仟伍佰貳拾參元。

依據一0三年三月七日薪酬委員會決議一0二年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工紅利依照本公司章程第廿五條規定提撥,及依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依商業會計法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費用化,提列董事、監察人酬勞,計伍佰陸拾貳萬柒仟貳佰陸拾捌元,提列員工紅利,計貳佰捌拾壹萬參仟陸佰參拾肆元。

二、為配合財政部實施兩稅合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申報書」,於計算所得稅第66條之6股東可扣抵稅額分配暨於計算所得稅法第66條之9應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未分配盈餘時,優先分配屬102年度盈餘。

三、本期擬分配之董事監察人酬勞計伍佰陸拾貳萬柒仟貳佰陸拾捌元,擬分配董事長壹佰肆拾萬陸仟捌佰陸拾捌元,董事及監察人六人各柒拾萬參仟肆佰元。

四、員工紅利,擬授權總經理以現金分配之。

敬請公決

決 議: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一0二年度盈餘分派表

單位:新台幣元

--- --- --- --- 摘 要 金額 金額小計 期初未分配盈餘(說明一) $ 890,814,066 採用TIFRS調整數(說明二) $ 591,842,694 首次採用TIFRS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說明三) (592,541,994) (699,300) 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 890,114,766 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說明四) 211,165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890,325,931 本期淨利 303,372,072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30,337,207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1,163,360,796 分配項目 股票股利 0.6元 221,888,230

註:1.依據金管會96.03.30金管證六字第0960013218號函,自9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員工紅利(含董監酬勞)費用化。

2.一0二年度預擬分派,俟一0三年股東常會通過後生效。

3.公司辦理登記時則依經濟部之規定辦理。

董事長:顧安生 經理人:徐小華 會計主管:林秀美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同意本公司「一0二年度現金股利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謹請 公決。

說 明:本期(一0二年)擬分配之股東紅利計貳億柒仟貳佰玖拾貳萬貳仟伍佰貳拾參元,處理如下:

一、擬提撥伍仟壹佰零參萬肆仟貳佰玖拾參元,按已發行股份參億陸仟玖佰捌拾壹萬參仟柒佰貳拾壹股,每股分配現金股利0.138 元,其「配息基準日」俟一0三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之。

二、擬提撥貳億貳仟壹佰捌拾捌萬捌仟貳佰參拾元,轉增資發行新股貳仟貳佰壹拾捌萬捌仟捌佰貳拾參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按已發行股份參億陸仟玖佰捌拾壹萬參仟柒佰貳拾壹股,每仟股無償分配60 股。按「增資基準日」(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配發新股如不滿一股者,依公司法規定以現金分配之,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湊成整股,尚有剩餘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新股一律發行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其「增資基準日」(配股基準日)俟一0三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之。

本公司上項轉增資後,其發行股份總額為參拾玖億貳仟零貳萬伍仟肆佰肆拾元,分為參億玖仟貳佰萬貳仟伍佰肆拾肆股,每股壹拾元。

敬請公決

決 議:

【討論事項】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同意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謹請 公決。

說 明: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2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3073號令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參照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二、請參閱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條文前後對照表。

敬請公決

決 議:

【臨時動議】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