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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DISPLAY OPTRONICS (SHANGHAI)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3
May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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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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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3,628,885股,限售期为24个月。 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5月28日为非交易日,上市 流通日顺延至2023年5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 年4 月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 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 号),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辉光电”)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2,681,444,225 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并于2021 年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407,221,125 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超 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1 年6 月26 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402,216,500 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3,083,660,725 股,公司总股本由13,407,221,125 股增加至13,809,437,62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626,934,827 股,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2,182,502,79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的96,724,660 股限售股已于2021 年11 月29 日上市流通;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
售股2,668,575,000 股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750,804,382 股已于2022 年5 月 30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涉及战略配售 限售股股东1 名,为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该股东系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 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数量共计53,628,885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数的0.39%,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将于2023 年5 月29 日(2023 年5 月28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3 年5 月2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2022 年2 月16 日召开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并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授予的80,195,560 股股 份已于2022 年4 月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809,437,625 股 增加至13,889,633,185 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其所 持有的限售股承诺如下:
获配的本次发行之股票的锁定期限为24 个月,锁定期限自本次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计算。在上述锁定期限内,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股份股东将不转 让、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发行人回购对应的获配股票。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 机构,经核查认为:
(1)和辉光电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 锁定承诺;
(2)和辉光电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和辉光电对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和辉光电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总数为53,628,885 股,限售期为24 个 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 年5 月29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
| 1 |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53,628,885 | 0.39% | 53,628,885 | 0 | |
| 合计 | 53,628,885 | 0.39% | 53,628,885 | 0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53,628,885 | 24 |
| 合计 | 53,628,885 | - |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