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EVERDISPLAY OPTRONICS (SHANGHAI)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6

58475_rns_2026-04-28_a3e230a8-aa54-459f-a4cc-dd64a290260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5年度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2P26EK956VN8


IBDO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385号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和辉光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

鉴证报告第1页


IBDO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和辉光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和辉光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和辉光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和辉光电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img-0.jpeg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和祁

中国注册会计师:

滚冰媛

滚冰媛

滚冰媛

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鉴证报告第2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2,135,743.48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76,222,488.09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28日
本次报告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817,170.09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6,956.52
二、募集资金净额 800,213.57
减:

专项报告第1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5 月 24 日、2021 年 6 月 28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22,614.03
本年度使用金额 122,912.77
暂时补流金额 72,000.00
现金管理金额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1.58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含结构性存款收益) 22,937.05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5,622.2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含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项报告第2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5 月 24 日、2021 年 6 月 28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余额 账户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 31001560022335130000 911.79 使用中
上海银行徐汇支行 03004538659 4,710.46 使用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电汇(外币)或信用证等方式,先行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56,350.86 万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完成内部审批后,已置换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5,829.17 万元,剩余 521.69 万元于 2026 年 1 月置换完毕。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和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第3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和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最高金额为150,000.00万元,剩余未归还金额72,00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28日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起始日期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归还募集资金日期 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200,000.00 2024/4/28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4/26 2025/4/24 200,000.00
150,000.00 2025/4/29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4/28 2026/4/20 150,000.00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专项报告第4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报告期内,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报告期内,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28日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计划起始日期 计划截止日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50,000.00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等 2024/4/26 2025/4/25 2024/4/26
30,000.00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等 2025/8/14 2026/8/13 2025/8/14

(五)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第5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第六代 AMOLED 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3 月,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具体原因为:① 2022 年度受签证、航班管控影响,国外设备调试人员入境时间延迟;② 2022 年以来,受全球经济下行,消费市场疲软等因素的影响,显示面板行业需求低迷,复苏缓慢。经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市场需求变化情况,适当放缓部分产能对应的设备的发货进度及安装调试进度,同时根据行业技术趋势,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性能提升。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第六代 AMOLED 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具体原因:为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满足高端 AMOLED 面板产品对于 LTPO、Hybrid、Tandem 等最新技术的需要,公司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同时,通过增添部分设备等方式对产线进行技术升级。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第六代 AMOLED 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6 年 9 月。具体原因:为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满足高端 AMOLED 面板产品对于 LTPO、Hybrid、Tandem 等先进技术的需要,公司通过增添部分设备等方式对该部分产线进行技术升级。然而,因设备供应商交付延迟,技术升级所需的部分设备尚未完成安装调试。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专项报告第6页

1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img-1.jpeg

专项报告第7页


附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发行名称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瓶票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912.7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5,526.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募投项目性质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收益 是否达到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 生产建设 650,213.57 650,213.57 650,213.57 122,912.77 595,526.80 -54,686.77 91.59 2026年9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800,213.57 800,213.57 800,213.57 122,912.77 745,526.80 -54,686.7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间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三、(三)用间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间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三、(四)对间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募集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自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钱项目性质包括:一个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1568093764U
证照编号:01000000202603110018

营业执照

(副本)

img-2.jpeg
执照经营主体身份的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移送更多信息保养。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建弟、杨志国

经营范围

市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做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督订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依法照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2026 年 03 月 11 日

img-3.jpeg

仅供出报告使用,其他无法实现出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证书序号:0001247

img-4.jpeg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 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宋建弟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6

批准执业文号:沪财会〔2000〕26号(转制批文 沪财会[2010]82号)

批准执业日期:2000年6月13日(转制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img-5.jpeg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img-6.jpeg

img-7.jpeg

img-8.jpeg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转用者用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第32届

金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格)

2008070016

2008070017

2008070018

此项注册协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hina

发证日期:1997年07月08日

Date of issuance:


img-9.jpeg

img-10.jpeg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致使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img-11.jpeg

证书编号: 310000061144
No. of Certificates

批准证检验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A

发证日期: 2016 年 04 月 24
Date of Issuance

发证日期: 2016 年 04 月 24

本 只 说
令 确 证

img-12.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