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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DISPLAY OPTRONICS (SHANGHAI)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Aug 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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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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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8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 1333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8 月 29 日
至 2023 年 8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上海和辉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 股 |
688538 | 和辉光电 | 2023/8/23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亲自或其委任代表)请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现场出席会议的登记方式)、股东联系人 及联系人电话号码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 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 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预约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 查验。
(二) 现场出席会议的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加盖法人公章,详见附件 1)和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票账户卡 办理登记;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和委托人股票 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 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 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 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
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 1333 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506
电话:021-60892866
传真:021-60892866
联系人:李凤玲、陈佳冬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8 月 2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 ||||
| 1 | 分之一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