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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DISPLAY OPTRONICS (SHANGHAI)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4

Jan 3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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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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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及 全部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①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拟自2023年10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②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其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8,057,201,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8.15%)的锁 定期,自原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12个月至2025年5月28日。

 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月30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24,397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1%,合计增持 金额为人民币254.93万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中拟增持股份金额下限的50%。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增持。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 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 括:

一、 专注公司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3 年初开始,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软等不利因素持续存在,使AMOLED 行业的显示面板产品销售价格明显下降,行业及公司业绩承压。面对挑战,公 司采取多种措施改善业绩:一是公司紧紧把握市场动态和顾客需求的变化,继 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为不同应用领域、不同客户 需求提供更先进、更丰富的产品;二是公司持续提升精益生产管理能力,不断 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公司产线的产能利用率以及产品良率,提高生产效率,不 断优化提高产品品质,并加强成本控制,综合控制能耗、物耗等生产成本;三 是公司持续夯实主业,不断加大国际领先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力度,公司各项 技术能力持续提升,新产品开案数量明显增加。

2023 年四季度以来,公司的业绩呈现企稳回升态势。预计公司2024 年的 订单量和产品价格较2023 年均有所提升,进而实现业绩稳步增长。

二、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长傅文彪先生,董事、总经理刘惠然先生,副 总经理陈志宏先生、梁晓先生、张斌先生,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李凤玲女士。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傅文彪 董事长 1,938,204
0.0140%
刘惠然 董事、总经理 1,302,000
0.0094%
陈志宏 副总经理 660,000
0.0048%
梁晓 副总经理 1,048,344
0.0076%
张斌 副总经理 420,000
0.0030%
李凤玲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420,000
0.0030%

注:上述股份为公司因实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份, 目前均尚未解除限售,具体可上市交易情况和限售条件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

  • 3、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前12 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上述增持 主体拟自2023 年10 月30 日起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增 持股份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3 年10 月30 日至2024 年1 月30 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 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24,397 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1%,合 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54.93 万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中拟增持股份金额下限 的50%。截至2024 年1 月30 日,上述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12,94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9%。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 持计划实施增持。

增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拟增持
金额
(万元)
已增持
金额
(万元)

已增持股
份数量
(股)
目前持股
数量
(股)
目前持
股比例
傅文彪 董事长 100
53.76

240,000

2,178,204
0.0157%
刘惠然 董事、总经理 100
50.42

230,000

1,532,000
0.0111%
陈志宏 副总经理 80
39.99

175,197

835,197
0.0060%
梁晓 副总经理 90
45.18

204,000

1,252,344
0.0090%
张斌 副总经理 60
30.09

125,200

545,200
0.0039%

总会计师、董 李凤玲 70 35.49 150,000 570,000 0.0041% 事会秘书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 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窗口期的相关规定,在股份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锁定期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8,057,201,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8.15%),该部分股份锁定期为36 个 月,将于2024 年5 月28 日解除限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上海联和投资有 限公司承诺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8,057,201,900 股的锁定期延 长12 个月至2025 年5 月28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1 月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 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四、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同时,通过举办股东交流会、业绩说明 会、投资者接待日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增进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前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 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