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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DISPLAY OPTRONICS (SHANGHAI)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Ma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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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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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 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辉光电”)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 年4 月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 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 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 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 元/股,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2,135,743.48 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1 年5 月24 日及2021 年6 月28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 年5 月25 日和2021 年6 月29 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ZA14446 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ZA15067 号)。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005,179,755.97 元,募集 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8,002,135,743.48 |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含结构性存款收益) 扣减手续费净额 |
229,184,311.32 |
| 减:募投项目实际支出金额(累计投入金额) | 6,226,140,298.83 |
| 1.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000.00 |
| 2.第六代AMOLED 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 | 4,726,140,298.83 |
| 其中:报告期实际支出金额 | 317,772,262.25 |
| 等于:募集资金余额 | 2,005,179,755.97 |
|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 0.00 |
| 减: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900,000,000.00 |
| 等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5,179,755.9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依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 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 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 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2021 年5 月18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 年6 月2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含超额配售)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
| 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 | 31001560022335130000 | 7,250,340.20 |
| 上海银行徐汇支行 | 03004538659 | 97,929,415.77 |
|---|---|---|
| 合计 | 105,179,755.9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4 月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20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根据上述决议,公 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 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和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截至2024 年4 月1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024 年4 月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20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和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为190,000.00 万元。
4、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4 月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截至2024 年4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 年4 月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 50,000.00 万元,为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上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报告期内到 期产品产生的收益为210.47 万元,平均年化收益率为1.47%。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为0.00 万元。
5、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2024 年10 月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 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 年12 月。具体原 因:为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满足高端AMOLED 面板产 品对于LTPO、Hybrid、Tandem 等最新技术的需要,公司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 设的同时,通过增添部分设备等方式对产线进行技术升级。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0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和辉光电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 和辉光电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和辉光电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辉光电2024 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和辉光电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3 月29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800,213.57 | 800,213.5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777.23 | 31,777.23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2,614.0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 资项目 |
已变更 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如 有)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 (2)-(1) |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 (4)= (2)/(1 ) |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第六代 AMOLED 生产线 产能扩 充项目 |
650,213.57 | 650,213.57 |
650,213.57 | 31,777.23 |
472,614.03 |
-177,599.54 | 72.69 |
2025 年12 月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否 | |
| 补充流 动资金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0.00 |
150,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否 | |
| 合计 | - | 800,213.57 | 800,213.57 |
800,213.57 | 31,777.23 |
622,614.03 |
-177,599.5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3”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4”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