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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DISPLAY OPTRONICS (SHANGHAI)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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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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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 年4 月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 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 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 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 元/股,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2,135,743.48 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1 年5 月24 日及2021 年6 月28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 年5 月25 日和2021 年6 月29 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ZA14446 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ZA15067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3 年4 月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20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0,0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

截至2024 年4 月1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 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 年3 月31 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累计已
投入金额(万元)
1 第六代AMOLED 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 650,213.57
446,285.82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
150,000.00
合 计 800,213.57
596,285.82

截至2024 年3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6,667.10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 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2,739.35 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50,000.00 万元,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5,000.00 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需求情况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内,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4 年4 月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20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 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和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