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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DISPLAY OPTRONICS (SHANGHAI)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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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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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为20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083,660,725 股 (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 元/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8,002,135,743.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1 年5 月24 日及2021 年6 月28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 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1 年5 月25 日和2021 年6 月29 日分别出 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 号) 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2 年4 月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10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

截至2023 年4 月2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 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 年3 月31 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1 第六代AMOLED 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 650,213.57 388,048.82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 150,000.00
合 计 800,213.57 538,048.82

截至2023 年3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81,503.49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 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9,338.74 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240,000.00 万元,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 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需求情况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内,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3 年4 月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20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 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 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综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