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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ptolink Technology Inc.,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Dec 23, 2020

55488_rns_2020-12-23_db33d3b0-6c0f-4a0d-b77c-e24122e9806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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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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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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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成都 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易盛”、“发行人”或“公司”)的 委托,担任新易盛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报告》相同。

一、发行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Eoptolink Technology Inc.,Ltd.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 号1 幢六楼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新易盛
股票代码 3005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74300237M
注册资本 330,978,130.00 元
法定代表人 高光荣
董事会秘书 王诚
成立时间 2008 年4 月15 日
上市时间 2016 年3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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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邮政编码 610213
联系电话 028-67087999
传真 028-67087979
互联网网址 www.eoptolink.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网络设备及零部件、通讯设备(不
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及零部件并提供技术服务;自营商品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等(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
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光通信领域传输和接入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光 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点对点光模块和PON 光模块,不 同型号光模块产品已超过3,000 种,广泛应用于数据宽带、电信通讯、Fttx、数 据中心、安防监控和智能电网等行业,能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服务和一揽子 解决方案。

公司致力于围绕主业实施垂直整合,实现光器件芯片制造、光器件芯片封装、 光器件封装和光模块制造环节的全覆盖,力争抓住未来5G 及数据中心市场良好 的发展机会,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与主流通信设备制造商、经销商合作, 实现公司产品升级转型,成为光通信模块、组件和子系统的核心供应商。

自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1、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所有产品所包含的核心技术按照产品实现过程可分为以下几类:(1)产 品设计阶段技术,包括电路设计、光学器件设计、结构设计、产品软件设计;(2) 产品制造阶段技术,包括工艺流程设计、工装夹具设计;(3)产品测试阶段技术, 包括自动测试系统设计、生产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公司目前的核心技术均来自 自主研发,属于集成创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全部实现批量生产。

所处阶段 创新点 技术情况
产品设计阶段 产品电路 1.高速信号完整性的电路设计技术;
2.高速电路信号完整性的元件布局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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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所处阶段 创新点 技术情况
3.高速电路信号完整性的传输线布线技术;
4.高速多层电路板抗干扰设计技术;
5.高速电路仿真技术。
产品光学器件 1.微光学元件的精密定位技术;
2.微光学元件的精密耦合技术;
3.微光学元件封装技术;
4.光学仿真技术;
5.高速并行光封装技术;
6.微光学封装技术。
产品结构 1.壳体接口插拔一致性技术;
2.壳体接口插拔耐久性技术;
3.壳体接口表面处理技术;
4.光学仿真技术;
5.热设计仿真技术。
产品软件 1.产品代码写入技术;
2.产品代码管理技术;
3.嵌入式系统软件设计技术。
产品制造阶段 工艺流程 1.产品可追溯系统设计;
2.产品管理系统设计;
3.分布式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
工装夹具 1.高速光模块评估板设计技术;
2.剪切工装设计;
3.焊接工装设计;
4.定位工装设计。
产品测试阶段 自动测试系统 1.接收端自动测试系统设计;
2.发射端自动测试系统设计;
3.自动确定电阻值控制软件设计;
4.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

2、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2017 年至2020 年1~9 月,公司的研发费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1~9 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研发费用 6,503.05 8,134.32 5,266.47 4,493.20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52% 6.98% 6.93% 5.12%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立信会计师对发行人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0 年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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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9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资产总计 245,142.77 166,518.26 137,953.47 140,235.85
负债总计 80,668.45 33,718.87 24,375.73 31,464.65
股东权益合计 164,474.32 132,799.38 113,577.75 108,771.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4,474.32 132,799.38 113,577.75 108,771.2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1~9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43,745.51 116,487.37 75,995.03 87,736.54
营业利润 40,232.13 24,174.48 3,496.50 12,271.11
利润总额 40,224.86 24,395.12 3,551.04 12,753.74
净利润 34,184.79 21,285.66 3,183.23 11,109.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184.79 21,285.66 3,183.23 11,109.09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1~9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95.36 10,947.59 32,062.67 -7,293.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74.63 -4,537.68 -15,291.44 -903.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51.26 -5,178.15 -2,346.81 3,493.73

4、主要财务指标

4、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20 年9 月末
/2020 年1~9 月
2019 年末/
2019 年度

2018 年末/
2018 年度
2017 年末/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26
3.59

4.05

3.27
速动比率(倍) 1.19
2.51

2.83

1.8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7
4.37

3.50

4.12
存货周转率(次) 1.31
1.99

1.51

1.7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0.55%
31.85%

22.11%

27.00%
资产负债率(合并) 32.91%
20.25%

17.67%

22.44%
每股净资产(元/股) 4.97
4.01

3.43

3.2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0.28
0.33

0.97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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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4
0.65

0.10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4
0.65

0.10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1.01
0.62

0.07

0.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96%
17.22%

2.81%

10.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22.36%
16.41%

1.97%

9.51%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业绩波动的风险

2017 年至2020 年1~9 月,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1,109.09 万元、 3,183.23 万元、21,285.66 万元和34,184.79 万元。2018 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 润较低,主要原因系:(1)受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影响,公司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 及销售量均下降,同时公司存货减值损失增加;(2)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导致当 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047.97 万元;(3)公司当年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固定资 产折旧费用增加。

尽管公司在2019 年度和2020 年1~9 月净利润的实现情况有所好转,但未 来若公司所处行业出现重大市场不利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公司在规模扩 张的过程中未能紧密跟随行业市场的变化情况及时作出应急反应措施,公司仍将 面临经营业绩波动乃至下滑的风险。

2、技术升级的风险

光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领域的持续延伸,对光通信设备的性能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光模块作为光通信设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新功能、新方案的 提出,以及应用领域的拓展对光模块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工艺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不能及时升级,或者研发方向出现误判,导致研发产品无 法市场化,公司产品将存在被替代风险。

3、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光模块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更新和产品升级速度快,需要公司不 断加大投入,引进优秀人才,加强技术储备。未来,如果公司研发投入不足,研 发管理体系不完善,核心技术泄露,或者核心技术人员出现大面积流失,将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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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幅度削弱公司的竞争力。

4、市场需求下降风险

最近几年全球及我国光模块市场需求受市场和宏观政策变化的影响波澜起 伏,公司的销售规模呈现一定的波动性。未来,如果全球经济衰退,国家宏观政 策调整,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发展出现滞缓,或者通信运营商投资计划削减,将减 少光模块产品的需求,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5、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光模块行业属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的国际、国内知识产权数量众多。公司 产品在主要国家和地区均有销售或最终使用。尽管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并采取了 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仍有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或诉讼,这将给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6、毛利率波动和下降的风险

2017 年至2020 年1~9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7,572.59 万元、 75,846.31 万元、116,022.11 万元和142,604.06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97%、19.54%、34.78%和38.44%,受国内外市场环境和国家政策的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性较大。未来,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扩大以及市场份额的 提升,对议价能力较强的主流通信设备制造商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将 逐步提高,公司毛利率存在波动和下降的风险。

7、经营管理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及资金实力将进一步提升。尽管公 司已建立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经营管理也运转良好,但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 公司经营决策、运作实施、人力资源和风险控制的难度将有所增加,对公司经营 层的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管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落后于业务 发展的速度和监管要求,将可能影响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尽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经过长期市场调研以及慎重的可行性研 究论证后决定的,但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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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技术发展方向发生变化,或现有潜在客户开拓未达到预期等,将影响新增产能消 化,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及折旧 摊销费用将大幅增加,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收益,则公司可较好 地消化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则公司 存在因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较大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9、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受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 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募集资金 不足的风险。

10、存货积压的风险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但由于通信设备制造商要求供货周期短,为保 障供货速度,公司会基于市场预测对部分采购周期较长的原材料提前备货。如果 客户出现取消订单或推迟订单情形,原材料将存在积压风险,影响资产周转能力 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且存在发生跌价损失的可能性。

11、产品质量的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已通过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的扩大,公司逐渐加大了与主流通信设备制造商的直接合作,若产品出现缺陷或 质量问题,公司可能面临大量召回已出售产品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 定的影响。

12、大客户流失的风险

2017 年至2020 年1~9 月,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分别为57.89%、52.96%、61.86%和59.55%,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未来, 若公司产品不能满足大客户的需求,公司可能面临大客户流失的风险。

13、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在新冠疫情发生后,公司及时有效地组织防疫工作,确保各项生产工作的安 全有序开展,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目前,尽管国内新冠疫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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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况好转,但海外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新冠疫情情况较为严重,新冠疫情的结束时间 和影响范围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如果海外新冠疫情进一步升级,则可能会影响公 司的海外销售、采购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4、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有所加剧,尤其是中美贸易摩擦给产业、经济运行均 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如事态进一步扩大,全球市场都不可避免地受此系统性风险 的影响。目前公司向美国销售规模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未来若中美贸易摩擦进 一步升级或公司主要境外销售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形势、经济环境、贸易政策发生 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到公司境外销售业务的开展,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

15、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外汇汇兑业务主要使用美元进行结算。近年来,受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 影响,汇率的持续波动造成公司外汇汇兑损益的波动幅度较大,从而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造成影响。未来,随着公司境外业务的不断增加,如果汇率波动频率或幅 度进一步加大,将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16、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第12 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西 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 年 第7 号),公司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 化,公司净利润水平将受到影响。

公司产品属于国家鼓励出口的“光通信设备类”产品,出口产品增值税适用 “免、抵、退”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率由17%调至16%,再调至13%。 未来,如果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17、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

截至2020 年11 月2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高光荣质押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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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人之高光荣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大幅下降、市场剧烈波动或发生其他不可控事 件,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所持质押股份全部被强制平仓或质押 状态无法解除,可能面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18、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但由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缓冲期,净利润在短期内无法与股本和 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 风险。

19、未来公司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的风险

自2019 年以来,受国内外5G 基站的规模部署和数据中心建设的影响,国内 外客户对与5G 和数据中心相关的高速率光模块的需求大幅度增加,导致公司 2019 年度和2020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同比大幅度增加。未来如果 国内外宏观政策调整使得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增速放缓,通信运营商投资计划削 减,或者公司自身销售收入达到一定的规模,公司经营业绩将存在增速放缓的风 险。另外,光通信行业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和产品升级速度较快,如果公司研发及 生产不能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将受到影响。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上市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0 年11 月12 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52.84 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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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即不低于52.84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31,226,336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上限。

(六)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649,999,594.2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18,237,001.7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31,762,592.47 元。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 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姓名

李捷先生、黄艳婕女士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李捷先生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
续督导期间
1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项目
保荐代表人
2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保荐代表人
3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保荐代表人

黄艳婕女士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
续督导期间
1 中富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项目
项目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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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序号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
续督导期间
2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项目组成员
3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项目
项目组成员
4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项目组成员
5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项目
项目组成员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郑洪杰先生

其他项目组成员:邢剑琛先生、田方圆女士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无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关联方无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 的情况下,不存在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 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 融资等情况;

(五)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 关系。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 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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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一)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 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承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本次证券发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发行人有关本次证券发行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 年3 月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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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 年6 月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董事会有关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已经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于2020 年10 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确定原则的议案》等议案。

(二)发行人有关本次证券发行的股东大会会议

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 年3 月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议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通 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通过对上述会议程序及内容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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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发行人股东大会已经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上述决议 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已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该项授权范围、程序合法有效。

七、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事 项 安 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 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精神,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
善、执行有关制度,防范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源。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
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建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机制、督促高管人员与发行人签订
承诺函、完善高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体系。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
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执行,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
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其他文件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体涉
及公司的报道,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事项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
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方提供
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
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
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保荐协议
约定的其他工作,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
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
他主要约定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
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
相关约定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
工作以及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培训等,不得无故阻扰保荐
机构正常的持续督导工作。
(四)其他安排 -

八、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捷、黄艳婕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8 号院朱雀门30 号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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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4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联系电话:010-88091072

传真:010-88091072

九、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东莞证券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 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有充分理由确信发 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发行及上市条件,同意作为保荐机构推荐新易盛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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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5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郑洪杰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 捷 黄艳婕 内核负责人签名: 李 洁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郜泽民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潘海标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陈照星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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