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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C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8

Mar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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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869 股票简称:北部湾旅 公告编号:临2018-013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43,367,120 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26 日。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能 源供应链”)、北京亿恩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亿恩锐”)持有 的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部湾旅”)首次公开发行 限售股。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北部湾旅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首次公开发行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7 号)核准,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 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 5,40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16,240,000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2,180,000 股。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1、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所持 121,959,360 股、北京亿恩锐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所持 21,407,760 股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

2、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 8,109,000 股、北京华戈天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 6,422,328 股、深圳市天禄行信息 咨询有限公司所持 2,757,060 股、深圳市方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

1

持 1,524,492 股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戈天成 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禄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所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已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向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372 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北部湾旅向博康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等 30 名交易对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 82,541,257 股购买新智认 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新奥控股、新毅德辉、张滔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50,025,011 股募集配套资金。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向博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滔等 30 名交易对方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216,240,000 股增至 298,781,257 股。

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向新奥控股、新毅德辉、张滔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资金的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 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298,781,257 股增至 348,806,268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新奥能源供应链、北京亿恩锐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 2016 年度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过程中所做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1 新奥能源供
应链有限公
司、北京亿恩
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1、除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规定及《北部湾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
开发售股份方案》应由本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北部湾旅股份的情形外,
自北部湾旅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2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部湾旅股份,也不由北
部湾旅回购该部分股份。
2、北部湾旅上市后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部湾
旅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直接或间接所持北部湾旅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北部湾旅股份的,本公司违规减持
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北部湾旅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
让所得上交北部湾旅,则北部湾旅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中
与本公司应上交北部湾旅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
现金分红。
2 新奥能源供
应链有限公
司、北京亿恩
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1、本公司还遵守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作出的如下承诺:除锁
定期外,在其担任北部湾旅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北部湾旅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部湾旅股份。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在其离职后
仍然有效,不因其职务变更而拒绝履行有关义务。
2、如本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擅自减持北部湾旅股份或
在任职期间违规转让北部湾旅股份的,本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
玉锁先生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北部湾旅所有,如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北部湾旅,则北部湾旅有权扣留应付本
公司的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北部湾旅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

3

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 新奥能源供
应链有限公
本公司所持北部湾旅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
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25%,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减持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
以书面方式通知北部湾旅,并由北部湾旅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
起三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股份。
4 北京亿恩锐
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本公司所持北部湾旅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
股份不超过北部湾旅股票上市之日所持股份总量的50%,减持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
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北部湾旅,并由北部湾旅及时予
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股份。
5 新奥能源供
应链有限公
自北部湾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本公司将所持北部湾旅
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北部湾旅所有。
6 新奥能源供
应链有限公
司、北京亿恩
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在北部湾旅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
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本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企业
在本次交易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部湾旅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
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北部湾旅回购该等股份。
如因该等股份由于北部湾旅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
亦遵照前述12个月的锁定期进行锁定。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4

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 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 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新奥能源供应链、北京亿恩锐均严格履行了在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与 2016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新奥能源供应链、北京亿恩锐已出 具说明,表示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中锁定期满后减持的相关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1、中介机构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核查意见主要内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 1、北部湾旅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

  • 律法规的要求;

  • 2、北部湾旅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北部湾旅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

  •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北部湾旅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43,367,12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26 日;

5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
例(%)

持有限售股数
量(股)
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股)
剩余限售
数量(股)
股东名称
新奥能源供应链
有限公司
121,959,360 34.96 121,959,360
1 0
北京亿恩锐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21,407,760 6.14 21,407,760
2 0
合计 143,367,120 41.10 143,367,120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
195,595,916 -143,367,120 52,228,796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41,398,768 0 41,398,768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
236,994,684 -143,367,120 93,627,564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A股 111,811,584 143,367,120 255,178,70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合计
111,811,584 143,367,120 255,178,704
股份总额 348,806,268 0 348,806,268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