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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C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Aug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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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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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 2020-048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持股 5%以 上股东张滔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信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 添”)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52,540,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1%。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持股 5%以上股东张滔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信添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等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0,270,030 股,即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等除权除息股份变 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张滔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51,519,863 10.2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15,251,729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36,268,134股
上海信添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 1,020,913 0.2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1,020,913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1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张滔 51,519,863 10.21% 张滔为博康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博康控股为上海信添控股股东,在公司2016 年重
大资产重组中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上海信添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020,913 0.20% 博康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信添控股股东,
张滔为博康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2016 年重
大资产重组中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 52,540,776 10.41%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股)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张滔 480,000 0.095% 2020/3/13~2020/3/13 10.62-10.83 2020年1月17日

(注:张滔其他一致行动人博康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慧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琦、

周农过去 12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1,508,081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263%,截止目前博康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慧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章琦、周农均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具体详情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

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股)
计划减持
比例
减持合理价
格区间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张滔、上海信
添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不超过:
30,270,030股
不超过:6%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10,090,01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180,020股
2020/9/18~
2021/3/17
按市场价格 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及非公开发行
取得股份
自身资金需求

3

  • 1、张滔、上海信添拟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持股份,减持

  • 股份总量不超过 30,270,030 股;

  • 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等除权除息股份变动事

  • 项, 拟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3、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非公开发行取得股份的股东自股份解 除限售之日起 12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50%。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 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张滔、上海信添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得股份,在公司 2016 年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期间曾作出股份锁定及相关承诺如下:

(1)以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数据”)股权所认购而 取得的新智认知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新智认知回购 (因业绩补偿回购的除外);该等股份由于新智认知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 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同时为确保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责 任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上述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所取得 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应按照如下原则予以解禁:

(i)在解禁对价股份时,应待上市公司计算并确定是否需实行股份补偿, 在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且履行完毕相应补偿义务后,予以解禁本人/本公司 所持有的当期可解禁的股份。

(ii)第一次解禁条件:(a)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已满 12 个月;(b)新智数 据 2016 年专项审核报告已经披露;

4

上述解禁条件满足后,本人/本公司所取得的对价股份的解禁比例= 25%-当 期股份补偿部分÷本人/本公司以新智数据股份认购而取得的新智认知股份。

(iii)第二次解禁条件:新智数据 2017 年专项审核报告已经披露。

上述解禁条件满足后,本人/本公司所取得的对价股份的解禁比例= 60%-已 解禁比例-累计股份补偿部分÷本人/本公司以新智数据股份认购而取得的新智 认知股份。

(iiii)第三次解禁条件:新智数据 2018 年专项审核报告已经披露。

在满足上述解禁条件且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所有仍 未解禁的对价股份均予以解禁。

2、张滔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所得股份曾作出股份锁定及相关承诺 如下:

以现金认购取得的新智认知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 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 不由新智认知回购;该等股份由于新智认知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 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3、公司筹划股份回购事项时,公司时任董事、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张滔及 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信添书面承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已于 2018 年 10 月正式披露 预减持公告,在公司公告回购预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 会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且无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诺股份解禁条件均已达成。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5

三、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

6